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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执法公开(2025.3.7-3.1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江川警方 时间:2025-03-14 11:40:4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执法公开(2025.3.7-2025.3.1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嫌疑人姓名行政处罚日期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XX2025/3/10因卖淫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玉江公(大)行罚决字〔2025〕146号
2XX2025/3/10因卖淫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玉江公(大)行罚决字〔2025〕145号
3X2025/3/12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玉江公(大)行罚决字〔2025〕147号
4XX2025/3/10因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95株。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57号
5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61号
6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60号
7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59号
8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58号
9X2025/3/9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玉江公(江)行罚决字〔2025〕56号
10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玉江公(前)行罚决字〔2025〕61号
11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玉江公(前)行罚决字〔2025〕60号
12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玉江公(前)行罚决字〔2025〕59号
13XX2025/3/10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玉江公(前)行罚决字〔2025〕58号
14XX2025/3/13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玉江公(大)行罚决字〔2025〕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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