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民政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之年,是实施江川县“十一五”规划和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实现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的一年。江川县民政局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的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在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重视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不断加强干部作风、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深入第一线,搞好救灾救济工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江川县民政局2007年的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川、平安江川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07年民政工作回顾
2007年,江川县民政局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为民解困为核心,以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为准则,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学习,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民政干部政治理论、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
1、建设“学习型”机关。局机关全体同志每周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学习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知识,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采取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走过场,真正使每位党员干部加强了政治修养和锻炼。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组织全县民政干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使全县民政干部的自身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支部生活和民主生活会适时召开。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发挥每位党员的“云岭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提高驾驭工作能力,从而带动全体同志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工作,使全局工作健康发展。
3、按要求进行届末考核。2004~2007年民政局新的领导班子通过三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努力建设“实干型”班子、“服务型团队”,突出狠抓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和老龄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10月中旬,县委考核组进行了考核。
4、狠抓廉政建设。民政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江川县委关于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郑培民、李素林等同志的高尚情怀,深入基层,关心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牢记“两个务必”,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5、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民政局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观看了开幕实况;10月26日,县委召开江川县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大会,10月30日,民政局召开党支部会,由支部书记、局长顾绍勇原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之后,民政局利用两个政治学习日全面学习了十七大报告,把十七大精神作为一种动力,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6、做好信息工作。完成了13万字的《江川县志・民政志》(1978~2005)的撰写工作;全年共收到信息92条,理论文章28篇,工作总结22份,办《江川民政工作简报》16期。
(二)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
1、认真搞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春节前夕,县四套班子组成慰问团,对驻江77216部队进行慰问,慰问香烟1件、慰问金1万元,购买慰问品20份,折合人民币1200元;县局和各乡镇召开座谈会8场,慰问优抚对象1166人,发放慰问金和纪念品折合人民币5.67万元。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此次活动,县财政划拨活动经费14万元,县四套班子组成慰问团,慰问驻江77216部队,慰问香烟2件,慰问品20份,价值人民币10322元;划拨慰问金28200元,慰问优抚对象940人,召开座谈会71场;划拨经费32900元,购买绒衣700套,发放给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个节日共召开座谈会79场,慰问优抚对象2106人次,支出经费212600元。
2、为优抚对象解“三难”问题。民政局在春节和建军节期间,为316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支出经费9.88万元,其中,划拨资金34680元,解决生活难112户;划拨资金64120元,解决治病难204户。
3、参战人员身份认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军队参战退役人员进行身份认定,此项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至9月3日基本结束,初步确定的对象为2212人,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的248人,炮击金门作战的1人,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的132人,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1人,援越抗美作战的29人,援老抗美作战的346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的436人,“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的967人,其他作战行动的52人。
4、做好安置工作。2006年~2007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18人,其中回农村安置92人,符合城镇安置政策的26人(复员士官8人、转业士官6人、荣立二等功的1人、城镇义务兵11人)。今年仍实行“双考”安置政策,经请示县政府核准2个招考岗位。荣立二等功1人免考,18人报名参加文化考试,“双考”第一名的1人择到就业岗位,其余的24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109.57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1229元
5、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全年为937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补助221.13万元。其中“三属”抚恤费26万元;伤残人员抚恤金49.13万元;复退军人定补146万元。
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全县共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3人,其中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的58人,未享受补助的15人。73人中,精神病15人,其他疾病58人。
7、认真搞好来信来访和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优抚对象来信来访2676人次;提供安置政策咨询服务58人次;提供就业安置信息38人次;为乡镇和单位查阅档案60余次。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救灾救济工作。今年县境自然灾害频繁,1~6月干旱少雨,7~9月连续暴雨,江川县遭遇30年以来罕见的暴雨天气,全县境内普降暴雨,持续时间长,降水量大,远远高于普通年景,1~10月降水量达934.9毫米,造成星云湖水位上涨至1723米,抚仙湖水位上涨至1722.59米,致使沿湖4镇16个村委会的农田、村庄及其它设施受灾严重,引起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李纪恒副书记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副省长孔垂柱率省相关部门领导亲临江川,视察指导救灾工作,并作重要指示。两湖水位上涨,致使沿湖16个村委会68个村民小组的农作物受灾10675亩,成灾7807亩,倒塌民房58间,损坏民房254间,受威胁民房14223间,待转移安置人口1637户6227人,省民政厅及时调拨救灾帐蓬100顶、棉被500床、衣服500套赶赴灾区,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2户211人,两湖水位上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8.55万元。为帮助灾区人民生产自救,渡过难关,市委、市政府及江川县委、县政府发出号召,要求各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开展向灾区献爱心赈灾募捐活动,截至9月底,江川县共捐款50.1万元,帮助灾民度过难过。灾情最严重的大街镇六家咀、下海浒、马料庄,江城镇隔河村,路居镇下坝西海边村、小凹村等村组,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县级机关、沿湖广大干部群众、驻江部队、预备役部队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据统计,截至9月12日,星云湖抢险救灾累计投入抢险12687人次,打木桩5251棵,装运风化料11457立方米,筑防洪沙袋21.99万袋。由县交通局承办从出流改道口至大营村的防洪大堤,一期工程现已完工,投资380余万元,筑大堤910米, 二期工程还需资金380余万元,完成900米大堤。自然灾害造成安化乡安化大营村、大石洞河村,九溪镇六十亩村、小营村、河口村、大村,大街镇天井凹村、土官田村,路居镇黑山脚村,雄关乡爬地村共10个自然村泥石流滑坡严重,致使10个村的543户1981人的住房严重受到威胁,县发改委已对大石洞河村、小营村、黑山脚村3个自然村立项,市、县先后补助搬迁款30万元。民房火灾22起,烧毁房屋40间,经济损失17.6万元。各种灾害造成全县7个乡镇58个村委会266个村民小组不同程度地遭受灾害,其中滑坡村10个,农作物受灾49308亩,成灾26937亩,民房受灾2497户,倒塌民房168间,损坏民房478间,受威胁民房15093间,各种灾害造成的灾民达17890户52342人,待转移安置1776户6706人,已转移安置57户23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95.18万元。民政局及时调运救灾帐蓬66顶,划拨救灾款80.13万元,购买大米157.3吨,救济灾民2643户10043人;划拨医疗救助款8.14万元,救助特困户231户;发放寒衣3481件(套),发放棉被700床,暂时缓解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困难。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08户,3302人,按月发放19296户次39624人次,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468.56万元,月人均发放118元,已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指标任务。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330户9600人,按季发放21320户次38400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316.8万元,月人均发放27.5元,已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指标任务。
4、农村五保敬老院工作。我县对农村五保户(包括残疾孤人、孤儿)实行以县统筹供养,人均月130元,核定敬老院院长月工资500元,工作人员月工资450元。全年共供养五保老人670人,划拨养老金104万元,其中在院241人,散居429人。投资200余万元,新建路居敬老院,工程已基本竣工,预计11月底五保老人可喜迁新居。
5、小乡干部生活补助。全县由民政局管理的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共有227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费40.4万元。根据玉组通〔2007〕29号《关于适当提高我市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对组织部管理的小乡干部,从2007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费70元,并统一划归民政局管理,据初步统计,此部分小乡干部共有103人。
6、精减职工生活补助。全县共有精减职工272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34.37万元。
(四)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管理工作
1、“五老”慰问。2007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的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乡干、特困老人“五老”共88人进行敬老节慰问,支出慰问金12000元;为“五老”解决住房难1户,补助资金2万元。
2、百岁老人慰问。利用春节、敬老节对健在的4位百岁老人进行慰问,支出慰问金2400元。
3、助医助养。对62位高龄特困老人,由省、市、县人均补助200元进行助医助养,支出资金12400元。
4、百村建设。2007年,对17家基层老年协会补助经费进行百村建设,补助资金155000元。
5、五保老人慰问。2007年对在院的五保老人进行敬老节慰问,慰问经费15000元。
6、优待证发放。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凡我县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办理《云南省老年优待证》,享受优惠政策,从7月1日至今共办理优待证7190本。
(五)积极参与,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2007年2月25日~4月10日,江川县开展了对全县69个村委会、3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民政局抽调4位领导、2位干部深入基层第一线,参与了村组换届选举工作。
1、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村党总支(支部)书记66名,副书记28名,支委282名;选出村委会主任68人,副主任69人,委员151人;选举产生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423名,村小组长427名,副组长391名,村民代表2128名。
2、第二届社区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社区党总支书记3人,副书记3人,支委7人;选出社区居委会主任3人,副主任3人,委员15人;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10人,居民小组长31人,副组长39人,居民代表218人。
(六)依法行政,各项民政社会事务井然有序
1、婚姻登记工作。今年10月1日是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10月1日,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到集镇、到农村、到厂矿,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社会反响较好。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20对,离婚登记252对,复婚登记20对。
2、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2007年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个。对现有的18个社会团体、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
3、收养登记工作。接待收养来访人员35人次,对符合条件给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6人。
4、“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小区治安防范体系,提供经费保障,齐心协力抓创建,通过这些工作,民政局已具备申报“平安单位”的条件,年底将申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5、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开展地名数据建设工作,民政局成立“全国地名数据库建设江川录入站”,投资2万余元购买电脑、复印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对全县地名进行录入,年底前完成录入工作,预计明年可投放网站,为公众人员提供公共服务。
6、城市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2007年,由政府投资11万余元,由县建设局承办,民政局协办,对县城街道地名标志牌进行国标设置,共设置122块。地名标志牌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通过设置,大大方便了广大群众。
7、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7年实施社会救助72人,救助经费1800元。
(七)做好十五期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十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涌现出许许多多基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今年4月,在云南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上,江川县龙街敬老院和大街镇民政助理员黄治星分别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五期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八)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抽调社会事务股股长杨跃到翠峰村委会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切实帮助村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九)认真抓好部门包村工作。由民政局承担包村任务的江城镇祁家营和翠峰两个村委会,由副局长马宇飞负责联系,定期下包村点调查了解,特别是烤烟生产基本情况,做到备耕、中耕管理联系到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临时救济工作难度大。全年共收到各类临时救济申请643份,由于县财政经费困难,未拨付临时救济款,故未解决临时救济。
2、为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不足。
3、优抚安置工作难度大。今年的“双考”录用工作,除荣立二等功指令性分配1人以外,其余的25人竞争1个岗位,就业面窄,安置难度大。
4、城市社区的服务设施薄弱、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建设举步维艰;12个村委会的办公用房需要修建改建、扩建、新建,无经费,需上级补助。
5、婚姻集中登记工作难于开展。
6、新增地名普查工作难于开展。我县从1990年至今,新增地名较多,因无工作经费,无专职人员,故未开展此项工作。
7、两个“低保”未实现“应保尽保”。
8、老龄事业经费严重不足。
9、信访工作解决难度较大。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65人次,属政府职能部门信访案件最多的单位,因无专职信访员,无工作经费,解决难度较大。
10、民政干部自身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三、2008年民政工作的打算
200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2008年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指标
1、加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2、继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星云湖、抚仙湖沿湖灾民的救济补助工作;继续做好两个“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指导安化乡大石洞河村、大街镇天井凹村、路居镇黑山脚村的异地搬迁工作。
4、完成江城敬老院的改扩建、前卫敬老院的改扩建和修缮、大街敬老院的新建工作。
5、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搞好双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玉溪市第四届、云南省第八届(2005~2007年)“双拥模范县”。
6、完成江川县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投放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7、协助完成江川县精神病康疗站的扩建项目;提出规划,建成江川县救助管理站;完成江川县殡仪馆、公墓的规划选址工作。
8、积极争取经费,力争在2008年完成12个村委会办公用房的修缮、改扩建和新建项目。
9、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10、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计算机培训,利用现代技术为民政工作服务。
11、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自身素质。
(二)措施办法
1、提高民政事业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的比例,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2、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和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3、加强民政政策制度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4、切实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快捷的技术支持。
5、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