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充分发挥地名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 一、活动依据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3〕103号)、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地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28)、《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23〕18号)、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乡村地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28)、《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民发〔2023〕19号)。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系统梳理排查和清理整治“有地无名”“一地多名”“有名未命”“不批就用”“批而不用”“多地重名”“有名无标”“名不副实”以及“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快推进乡村地名建设,夯实乡村基础信息“底座”,完善乡村治理基础、盘活乡村地名文化资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乡村地名构成“起名”“命名”“用名”“知名”“扬名”“显名”“著名”“闻名”的有机整体和完整链条。 (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加大“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参与乡村地名建设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退(离)休人员、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饱学、德高望重人员、乡村教育工作者、工商界人士、文化界人士、回乡大学生、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中来,群策群力、凝智聚力,为自己的家乡取出一批积极向上、含义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顺口不拗口、带有乡土气息和本土文化、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的好地名。 三、地名类别及取名要求 “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所产生的地名,有别于城市地名,属于乡村地名,主要服务于乡村,用于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实体及生态系统名称,乡村道路街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旅游目的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取名一般要严格遵守“专名+通名”的原则,少数也可以只有专名无通名。所取地名不得与江川范围内现有的地名重名,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内的地名不得重名。 (一)山水林田湖草沙名称。主要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下简称“二普”)时期未普查、未命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及生态系统名称,主要包括山、山峰、山体、山口、关隘、山坡、山谷、谷地、土林、石林、沟壕,河流、湖泊、湖滨带、泉、瀑布、湿地、地下水、天然林、人工林、防护林、经济果木林、竹林,水库、坝塘、渔塘、水塘、涵洞、泵站、灌溉渠,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梯田、农垦点,天然草原、人工草场、滩涂、农牧场等名称。此类地名区直单位一般不用取名,主要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本地具体情况来取名。取名时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不得重名。此类地名一般都有名字,要追根溯源,本着“让老人说话、让历史重演、让地名复活”的原则,积极发动村中老者来溯名、取名,如果认为该名字不好,需要更名的需由村(社区)集体讨论上报;查找不到地名的,一般可以以所处位置、所属自然村、历史属别、地理特征、山形地貌、河流流经地、植被、物产、土壤类别、生态状况等来取名,如:业家山、李家山、侯家沟河、大庄河、大红山、花果山、大棺山、九溪土林、杨家田、高家地、水边地、岩子田、浑水塘茶园等。 (二)乡村道路街巷名称。主要指江川的农村居民点(自然村)道路街巷,全区共344个自然村,要做到“村村寨寨有街心,每条街心有名字,每个巷道有标志”。乡村道路街巷主要包括:国、省、县、乡道经过自然村的道路(均有名称,但经过的路段可以自行命名);服务于农场、林场、矿区的特殊用途道路;通往农田、鱼塘、果园等生产区域的生产道路;连接村庄与学校、卫生所、集市等公共设施的生活道路;通往乡村旅游景点或古村落的旅游道路;村庄中心贯穿的通道;狭窄的居住区的胡同、里弄(北方称胡同,南方称里弄)等巷道;带有地方特色的骑街街、石板巷、沿河街等均属于乡村道路街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要将此类地名列为取名的重点,发挥自身学识才智,采取多形式、多种类、多层次、多角度的方式进行取名,但要避免重名。乡村道路街巷原来有名字的,此次进行挖掘并上报命名;无名字的可以以姓氏聚居、美好愿景、历史演变、历史事件、地物风物、寺庙阁楼、建筑地标、民间传说、民间故事、古树名木、植物花卉、方位大小等进行取名。如:古滇国城的平安里、梅花弄、兰花弄;上营社区的业家巷、上营中街;下营社区的宝凤巷、老阁巷、下营西街;大街社区的老街、井塘巷、货郎巷;江城社区的正街、背街、文星街;黄营的上寺街、下寺街;徐家头的徐家头、汤家头、李家头;前卫社区的七星街、邓家巷、黄果上;九溪社区的海棠街、河东巷;中坝社区的宝华街;上坝村委会的杨家冲子、赵家冲子、李家冲子;安化社区的永安街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名称。主要指在将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条件受限地区的人口集中迁移至具备更好生存和发展条件的区域,在江川存在着新农村建设搬迁的村庄也在此范围。新搬迁地的地名一般都是沿用原地名,相当于人口搬迁地名也跟着搬迁,但如果有一部分人口不愿意搬迁仍然住原村庄的,地名不能跟着搬迁,新搬迁的地名也不能带“新”字,如雄关乡爬地一半以上人口搬迁到清水河水库,自己取名为“爬地新村”后被叫停,现由政府命名为“清河村”。宁海街道的天井凹整体搬迁至新址,地名也跟着搬迁,老村子只是用来饲养牲口,几乎无人居住。此类地名目前只有星云街道三皇寺、九溪镇大村、路居镇的中箐新搬迁的地址未命名地名,故也需要征集地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也群策群力多取一些好地名供政府参考。 (四)乡村旅游目的地名称。主要指以乡村地区为资源,提供观光、休闲、体验等活动的地方,包括乡村自然景观、文化村落、古村落、传统民居、农业体验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业园、现代农业园、生态景区、采摘基地、红色旅游村、民族特色村、民族风情村寨、户外运动区等。此类地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可根据具体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多取一些好地名进入地名采词库。如大平地“梨花节”、花漫光山、九溪科创园、芭蕉龙源、情人岛、安化大箐、醉美小田等,都需要政府命名。 (五)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名称。主要指依托特定地理环境(如气候、土壤、水文、地形等)形成独特优势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名称。主要包括荷花田、特色水稻田、特色养殖点、䆲䆡鱼养殖点、垂钓点、草莓种植点、蓝莓种植点、美人椒种植点、葡萄种植园、阳光玫瑰种植点、人工菌种植点、烤烟育苗点、多肉植物种植园、苗圃园、酒坊、醋坊、酸浆米线榨房、豆腐坊、酥饼坊、冬瓜蜜饯坊、麦芽糖坊等。此类地名采词主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取名为主,对本辖区已熟悉掌握的农业产业进行取名,应采尽采。 (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主要指为人们提供公共服务的交通枢纽、医疗卫生、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资源节点、文化地标、应急保障等设施名称。主要包括乡村停车场、洗车店、老戏台、乡村药店、爱心超市、爱心驿站、农资超市、蔬菜交易市场、快递站点、乡村报刊亭、村BA赛场、体育运动场馆、小型公园、小型集贸市场、早市场、乡村红白喜事房、老年活动室、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健身房、集中烧烤场点、乡村温泉洗浴中心等。此类地名采词主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取名为主,对本辖区已熟悉掌握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取名,应采尽采。 四、取名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全国范围内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八)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九)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 五、突出乡镇(街道)地域特色取名 乡镇(街道)取名要结合本乡镇(街道)、村(社区)自有的地理特性、所处位置、历史渊源、历史文化、民族文化、饮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习惯、语言习惯、植被花卉、地方特色、作物物产、文物古迹、寺庙道观、亭台碑塔、地标建筑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一)星云街道:突出主城区西部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星云湖湖滨带、湿地公园、鱼米之乡、渔文化、高原水乡、浪广文化、工业园区、村BA、大街河、王字街、金牛文化、大街市场、早街早市、早街烧烤、瓦仓文化、金甲文化、青龙寺、药王阁、烟花爆竹、砖瓦煤炭、纸制包装、盐水鱼、八大碗、大锅菜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二)宁海街道:突出主城区东部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星云湖湖滨带、湖滨路、环湖堤岸、湿地公园、鱼米之乡、渔文化、宁海文化、高原水乡、龙潭龙源、烈士陵园、福德陵园、老街心、海浒108、将军第、海晏寺、河清寺、大雄寺、荷塘文化、特色水稻田、旧州文化、旧州河夜市、彩虹桥、老街兴市场、老街烧烤、大营烧烤、庄园文化、大锅菜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三)江城镇:突出江川区北部文化、老县城、两湖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抚仙湖、星云湖“两湖”文化,龙街汉古城、江城明清民国古城、青铜文化、古滇文化、西汉古墓群、牛虎铜案、江川文庙、文星阁、界鱼石、孤山风景区、阳光海岸、明星渔洞文化、明星醮水、北山寺、碧云寺武当别院、海门桥、䆲䆡鱼、铜锅鱼、铜锅饭、谷堆山、梁王山、李家山、野牛大山、侯家山、温泉文化、纸制业、西河二库、茶尔山水库、西河湿地、神鱼泉、二月二拉花车、蒸菜节、豆腐宴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四)前卫镇:突出江川区西部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星云湖西岸渔文化、出流改道口、龙门、渔村文化、云南白药故里、铜器工艺、炊锅文化、七夕文化节、台山书院、龙兴桥、岳家营、回头山、渔村大河、鲜鱼庄、冬瓜蜜饯、麦芽糖、大锅菜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五)九溪镇:突出连接红塔区与江川区纽带特性来取名。围绕九溪饮食文化一条街、九溪大河、东风水库、普庙文化、九溪湿地、彝族火把节、彝族挝乐、彝族服饰、彝族酒文化、彝族农家乐、野生菌、牛全席、羊全席、花卉科创园、草莓基地、蓝莓基地、康乃馨基地、六十亩关圣宫、革命老区、鲜花饼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六)路居镇:突出江川区东部文化、抚仙湖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世界深蓝之梦”——抚仙湖湖畔文化、甘棠箐遗址、光坟头遗址、螺蛳铺贝丘遗址、路居大河水碾文化、三坝(上坝、中坝、下坝)文化、三甸(甸头、甸心、甸尾)文化、断山头、东西海边、燃灯寺、宝华寺、大榕树王、星空小镇、爱情岛、小凹风光、大黑山风景区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七)安化彝族乡:突出彝族文化特性来取名。围绕江川唯一彝族乡文化、以“心安自然,情化七月”乡情冠名口号为宣传抓手,围绕民族文化广场、彝族风情、彝族火把节、彝族斗牛、彝族挝乐、彝族服饰、彝族月琴四弦、彝族酒文化、彝族农家乐、野生菌、花漫光山、多肉植物、董炳大河文化、青云山货街、安化大箐、安化大山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八)雄关乡:突出江川东南大门和古驿道特性来取名。围绕古驿雄关、醉美小田、“鸡鸣三县”、甸苴关巡检司、云菜小镇、朝阳苑、革命老区、郭氏宗祠、大风车、水坝文化、山楂树王、螺蛳山贝丘遗址、麦冲文化、知青林场、老尖山、马大山、老虎山等地方特色来取名。 六、活动任务分配 (一)各乡镇(街道)采词数以每个自然村不得少于10条(六大类别应采尽采,且每个类别不得少于30条)。 乡镇街道 | 行政村数 | 自然村数 | 应采集数 | 实采集数 | 备注 | 星云街道 | 9 | 29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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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街道 | 8 | 4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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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镇 | 21 | 108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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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卫镇 | 11 | 52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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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溪镇 | 9 | 25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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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居镇 | 8 | 42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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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化乡 | 5 | 23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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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关乡 | 5 | 25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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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76 | 344 | 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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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地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采词不得少于50条(以乡村道路街巷、乡村旅游目的地名称为主采词,其他类别可采可不采)。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社科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人武部、区邮政分公司、区气象局。 (三)区属其他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采词不得少于30条(以乡村道路街巷、乡村旅游目的地名称为主采词,其他类别可采可不采)。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实施周期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地名词条收集(2025年5月20日-6月16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将《江川区“我为家乡取地名”乡村地名取名表》通过OA文件交换系统发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地名办收到《江川区“我为家乡取地名”乡村地名取名表》后,进行汇总梳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建一个采词库,将各单位、社会各界所取地名进行分类,按乡镇(街道)特性将所有地名分配至《××乡镇(街道)乡村地名采词库》。 (二)建立乡村地名采词库(2025年6月17日-6月30日)。区地名办组织召开地名联席会议,对《××乡镇(街道)乡村地名采词库》进行审核评估和初步论证,将形成的《××乡镇(街道)乡村地名采词库》发送至各乡镇(街道)。 (三)命名更名乡村地名(2025年7月1日-8月31日)。先由自然村统计拟命名更名的六大类乡村地名数量,由乡镇(街道)参照各村(社区)最初上报、并梳理过的地名,从《××乡镇(街道)乡村地名采词库》进行遴选,按数量分配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村(社区)为单位,将自然村符合命名更名的地名进行初步命名更名,并征求老党员、老干部、老饱学、德高望重人员、退休人员以及群众意见,在充分酝酿、统一意见后形成申请,提交乡镇(街道)审核论证后形成请示,报区民政局组织专家审核论证,最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设置乡村地名标志(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地名命名后,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带有二(三)维码标识的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因地制宜设计规范标准的乡村地名标志,有机融入红色印记、乡村产业特色、民俗文化、风景名胜等要素,彰显江川风情,凸显江川魅力。由区地名办组织招投标,确定1-3家左右地名标志制作商,供各乡镇(街道)选取。地名标志设置经费可采取“政府补助一点、集体出资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群众捐资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采取形式多样、就地取材、灵活机动的方式圆满完成设置任务。 (五)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乡村地名命名、标志设置之后,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地名信息采集员和志愿者进行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对新命名的乡村地区居民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地、道路街巷、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农业产业、公共服务、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信息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并关联乡村地名标识牌上的二(三)维码,方便群众扫描识路。 (六)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2026年1月1日-1月31日)。“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结束后,由区民政局地名办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集中纠错、查缺补漏、照相定位、信息采集,最终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是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严把取名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多取一些“乡”字地名和“土”字地名,要“接地气”,有“乡土气”,严禁取“大、洋、怪、重”地名。每个地名注明取名者姓名,若被采用,地名办将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备注作者姓名,因属于公益活动,所有被采用地名均无任何费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将“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宣传到村村寨寨、每家每户、各个角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市民参与到“我为家乡取地名”公益活动中来。广大市民所取地名可上传至地名办邮箱1512935413@qq.com,联系人:张兴红,联系电话:8011900,13987705677。 附件:《江川区“我为家乡取地名”乡村地名取名表》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0日 江川区“我为家乡取地名”乡村地名取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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