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和《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规定,现将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原则和范围 福利彩票公益金严格遵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类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中央、省级、市级下达江川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共295.80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10.00万元,为《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3〕290号)2.00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4〕132号)8.00万元; 省级资金111.80万元,为《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社〔2024〕96号)43.40万元、《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玉财社〔2024〕189号)68.40万元; 市级资金174.00万元,为《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综〔2024〕122号)164.00万元、《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12月相关经费的通知》(玉财社〔2024〕193号)10.00万元。 以上资金截止2024年底共支出7.40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 (1)资金使用规模:2024年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助学2万元。已全部支出。 (2)支出内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筛选出2024年度我区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及攻读大学本科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 (3)执行情况:实施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孤儿等困境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给予符合条件的2名大学生孤儿10000元/人·学年的资助,发放2024年孤儿助学金2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获补对象数2人:已完成; 筛选出我区符合“孤儿助学工程”的孤儿2人,准确率100%:已完成; 100%按时发放2024年孤儿助学金:已完成; 全区定时进行孤儿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90%:已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达85%:已完成。 2.老年福利类项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8.00万元用于2个乡镇(街道)老年助餐经费补助。 (2)支出内容:项目用于老年助餐经费补助,分别补助九溪镇老年幸福食堂中央食堂6.00万元、九溪镇鸡窝村委会老年幸福食堂1.00万元、星云街道浪广社区德馨苑小区老年幸福食堂1.00万元。 (3)执行情况:九溪镇老年幸福食堂中央食堂、九溪镇鸡窝村委会老年幸福食堂、浪广社区德馨苑小区老年幸福食堂均已投入使用,截止2024年底补助暂未支出。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老年助餐经费补助≥3个,未完成; 资金拨付率≥70%,拨付率0%,未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已完成)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情况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5.40万元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已全部兑付。 (2)支出内容:具有江川区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火化安葬后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1000元。 (3)执行情况:惠及江川辖区内54个特殊困难群体丧属,能有效解决困难群体死亡后火化、安葬困难,推进移风易俗,增加基层的凝聚力、民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数54人:已完成; 服务对象准确率100%:已完成; 促进社会和谐100%:已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达100%:已完成。 2. 社会福利类项目(婚姻规范化试点建设)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18万元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公开邀标、活动宣传推广等方式实施项目。 (2)支出内容: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520、“七夕”集体婚礼及颁证仪式。因财政兑付延迟,截至2024年底该笔资金暂未兑付。 (3)执行情况:项目分阶段逐年推进,2024年完成七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爱在七彩云岭”集体婚礼及颁证活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举办1场集体婚礼及颁证活动:已完成; 服务新人不少于50对:已完成; 婚姻登记当事人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85%:已完成。 3. 社会福利类项目(省级“五社联动”试点建设)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20万元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实施“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项目,因财政兑付延迟,截至目前该笔资金暂未拨付给承接的社会组织。 (2)支出内容:江川区民政局于2025年1月8日与江川区心聚力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项目服务协议,由该机构在雄关乡雄关社区开展“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服务。项目充分利用“五社联动”优势,形成“一老一小”服务工作合力,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为其链接相关部门资源,采取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为雄关社区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推动形成助人自助、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项目计划开展助老个案10个、助童个案10个、老人及儿童小组工作10个、社区活动3场。 (3)执行情况:项目于2025年1月21日在雄关社区开展了“解忧暖心传党恩·守护童心迎新春”主题活动暨“朝夕共融·守望相助”五社联动项目启动仪式,链接资源为社区困难老人及儿开展义诊,发放保健品及日常生活用品,带领社区儿童开展游园活动。其余项目指标因资金未拨付暂未开展。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一老一小”个案人数大于等于20个:未完成; 开展社区活动数量 大于等于3场:未完成; 服务困难老年人和困境儿童覆盖率大于等于70%:未完成; 项目结项评估达达标率100%:未完成; 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未完成。 4. 老年福利类项目(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 (1)资金使用规模:资金68.4万元用于前卫镇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资金已下达,截止年底暂未兑付。 (2)支出内容:前卫镇敬老院已完成消防安全改造,合同结算价格为90.43万元,由该笔资金补助68.4万元,暂未完成兑付。 (3)执行情况:对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安全,推动我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通过进一步提高农村敬老院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消防安全水平,努力改善供养对象居住环境,确保老人们在敬老院里安享晚年生活,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改造1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已完成; 资金拨付率≥70%,未完成; 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未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达100%:已完成。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 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计79.00万元,用于补助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江城镇20.00万元、雄关乡15.00万元、九溪镇44.00万元。 (2)支出内容:其中20.00万元用于江城镇尹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5.00万元用于雄关乡上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0万元用于九溪镇中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00万元用于矣文村委会放马沟小组老年活动中心、9.00万元用于六十亩村委会下村小组老年活动中心,截止24年底资金暂未拨付。 (3)执行情况:江城镇尹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雄关乡上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九溪镇中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矣文村委会放马沟小组老年活动中心正在建设、六十亩村委会下村小组老年活动中心正在建设。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3个,已完成; 村(居)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2个,已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90%,已完成; 资金拨付率≥70%,拨付率3.8%,未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85%,已完成; 2.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40.00万元用于江城镇北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30.00万元用于安化乡青龙山公墓扩建项目,目前暂未兑付。 (2)支出内容:江城镇通过招投标对北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安化乡青龙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还未施工,资金还未下拨。 (3)执行情况:江城镇北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安化乡青龙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因为土地问题还未进行施工。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江城镇对北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扩建,共扩建墓穴1122个,其中,双墓穴172个,单墓穴950个,确保“化有所葬”,已完成; 安化乡青龙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还未开工,未完成。 3. 社会福利类项目(省级“五社联动”试点建设)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10.00万元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实施“五社联动”项目,因财政兑付延迟,截至目前该笔资金暂未拨付给承接的社会组织。 (2)支出内容:江川区民政局于2025年1月8日与江川区善之缘公益协会签订项目服务协议,由该机构在安化乡安化社区开展“五社联动”项目。项目要求充分利用“五社联动”优势,通过搭建多方协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服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为其链接相关部门资源,引入专业社工人才,采取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培育本土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项目计划开展助老个案5个、助童个案5个、老人及儿童小组工作5个、依托节日开展社区活动。 (3)执行情况:江川区民政局通过“八戒公采”平台采购项目并于2025年1月8日与江川区善之缘公益协会签订项目服务协议,因资金未项目具体指标暂未开展。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一老一小”个案人数大于等于10个:未完成; 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大于等于2人:未完成; 开展社区活动数量 大于等于2场:未完成; 项目完成率100%:未完成; 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未完成。 4. “多村著名行动”实施项目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5.00万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用于开展地名成果转化,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截至年底资金暂未支出。 (2)支出内容:资金用于开展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单开展巡回宣传,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验收,出版《江川区地名志》《江川地名故事》,填补更新江川地图空白。 (3)执行情况:已完成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已制作宣传展板9块,印制宣传单2万张,并已开展巡回宣传;《江川区地名志》已交付印刷厂印刷,初稿30本已返回民政局,现已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7位专家进行审稿,预计25年9月完成审稿;《江川地名故事》正在补充资料,将于25年7月底交付印刷。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印制《江川区地名志》600本,初稿已出,待审稿结束后印刷完成交付; 制作“乡村著名行动”宣传展板9块,2024年12月已完成; 覆盖9个乡镇,已完成; 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已完成; 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已完成。 5. 社会福利类项目(婚姻规范化试点建设) (1)资金使用规模:该笔资金共10.00万元全部拨江川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方式实施项目。因财政兑付延迟,截至年底该笔资金暂未兑付。 (2)支出内容: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婚姻登记设施设备及婚俗改革宣传等。 (3)执行情况:确定婚姻登记设备需求,再结合预算编制科学科学采购方案,最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婚姻登记设施设备。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设备采购及时率100%:未完成; 婚姻登记当事人满意度不低于95%:未完成; 窗口工作人员设备使用满意度不低于90%:未完成。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