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玉江自然资矿告字[2019]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规定,受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对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段照壁山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表1)
序号 | 矿区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区范围面积(km2) | 开采标高(米) | 出让 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段照壁山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江川区安化乡新庄村委会 | 0.0887 | 2216至2075 | 10 | 2400 | 10 | 100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 拐点编号 | 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 X | Y | 矿1 | 2705837.66 | 34570752.17 | 矿2 | 2705965.06 | 34570909.24 | 矿3 | 2705874.46 | 34571039.41 | 矿4 | 2705873.55 | 34571040.72 | 矿5 | 2705862.93 | 34571047.51 | 矿6 | 2705823.98 | 34571072.43 | 矿7 | 2705710.67 | 34571144.93 | 矿8 | 2705623.54 | 34571068.87 | 矿9 | 2705610.10 | 34571057.14 | 矿10 | 2705563.22 | 34571016.22 | 矿11 | 2705563.21 | 34570968.45 | 矿12 | 2705563.26 | 34570968.54 | 矿13 | 2705578.13 | 34570990.95 | 矿14 | 2705610.05 | 34570999.88 | 矿15 | 2705642.17 | 34570983.60 | 矿16 | 2705669.94 | 34570942.29 | 矿17 | 2705660.33 | 34570851.78 | 矿18 | 2705660.33 | 34570851.77 | 矿19 | 2705682.20 | 34570814.75 | 矿20 | 2705696.61 | 34570752.35 |
资源储量:该矿山的地质勘查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并由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储量评审备案(江矿储备字〔2019〕01号)予以备案。累计查明保有333类建筑石料用灰岩矿600.7万立方米(约1621.9万吨)。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竞买。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投资概算额的50%,即716.5万元(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2.竞买申请人在国内其他地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须提交对应矿山已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无因违法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3.竞买人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年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挂牌出让申请 1.公告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4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9:00时至2020年1月20日17: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到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处,向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每套文件600元),办理竞买申请时请带上公章。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说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股东会竞买决议、银行存款证明、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存收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法人从其基本户转账或电汇)。竞买人申请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保证金收退室)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江川支行 账户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24059601040007754 申请人名称与交纳保证金名称必须一致,必须从基本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无效。 4.挂牌成交,竞得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挂牌出让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4日1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不具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0年2月5日9:00时至2020年2月18日15:3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挂牌地点为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向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自然资源、交通、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据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将提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企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当。 4.勘查工作程度: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要求,对勘察区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截至2019年11月6日,累计查明保用333类建筑石料用灰岩矿600.7万立方米(约1621.9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属小型。 5.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区范围的地形条件和矿体的赋存条件,以及矿体的开采技术条件,选择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设计最终台阶参数为:最终边坡台阶高度10米、安全平台宽度4米、清扫平台宽度6米、最终开采边坡角50°、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角48°-52°、缓冲平台宽度15米。矿山生产规模40万吨/年,矿山设置年限10年。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段照壁山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已经玉溪市矿业协会以玉矿开评〔2019〕19号评审通过。矿区内本次设计可利用保有333类资源储量288.24万立方米(778.25万吨),开采标高为2216米至2075米,矿区面积为0.0887平方公里,设计边坡压覆量(设计损失资源量)333类312.46万立方米(843.65万吨),本次设计采矿损失率为5%,设计采矿损失资源储量14.41万立方米(38.91万吨),设计可采回采率95%,可采出333类资源储量273.83万立方米(739.34万吨)。 6.勘查投入:采矿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9万元,费用为:地质普查报告编制费及其评审费3万元(人民币)、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其评审费费3万元(人民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3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已包含在第9项中。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要求竟得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8.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9.竞得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段照壁山石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的需支付地质勘查报告编制及其评审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其评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合计:小写:¥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10.竞得人须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 挂牌出让成交,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向竞得人收取包干佣金5万元整。
七.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原因,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竞得人自行承当。 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使用和坟地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 4.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限用于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并满足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需要,工程结束后,采矿权人须自行恢复治理及消除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验收后予以关闭。 八、公告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同步发布。 九、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77—8018062。 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877—8018062。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