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对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全面巡察。2025年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 一是立行立改,强化制度刚性。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纳入党组会议固定议程,严格规范,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研讨、第一时间落实。常态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由党组书记牵头,每月检查党组会议记录及学习落实情况,2025年已开3次党组会,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就学习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创新学习方法,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行问题导向学习,已开展两期学习研讨,将理论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争先创优劲头不足 一是2023-2024年度江川区共完成7个批次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共完成目标任务35户,累计发放11.195584万元。剩余租赁补贴资金137.604416万元已根据《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使用2023年租赁补贴剩余资金的批复》(玉江政复〔2024〕36号)调整至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使用。目前已制定《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待方案印发后开展2025年租赁补贴申报、资金发放工作。二是20个集中连片安置点中:20个已完成通路;19个已完成供电配套;9个已完成污水管网配套;19个已完成供水管网配套、1个水管已通但未通水,通水前可使用原有水源和原管网进行生活供水。综上,20个集中连片安置点均已基本达到通水通电,具备基本居住条件。三是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下达目标任务1431户,截止2025年1月,已竣工验收并符合发放条件1440户,完工率100.63%,其中:农危改户46户、农房抗震改造户1394户。四是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项目,一季度建筑业产值9.65亿元,增速23.17%;通过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服务指导,开展“方便看房”活动,积极贯彻上级止跌回稳工作部署。2024年全年完成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802万元,同比下降77.7%,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56412平方米,同比下降7.5%。2025年1-3月完成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958万元,同比增长59.5%,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8788平方米,同比下降43%;五是经督促配合各乡镇(街道)追缴2015年和2016年不符合农危改补助和优惠贷款贴息户资金,截至目前,还有5户7.045814万未退回。 (三)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不力,缺乏主动担当精神。 一是区供排水公司与泽湙公司已协商将江城镇龙街片区、前卫镇、三街社区、早街社区及龙泉工业园区沿线供水管网、水池等移交泽湙公司使用,下一步,待理清涉及的供水设施后即签订《供水设施借用协议》;已完成抚仙路调度泵站及压力管建设,正在协调安装电力设施。二是已完成北片区污水管网清淤11公里,侯家沟至北厂6.8公里管网建设。三是已与通海明泉燃气有限公司和华宁县龙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从三级供应站升为二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气瓶总容积上限将从小于等于1m³扩至大于1m³小于等于6m³。目前两家公司已在准备前期工作,准备邀请专家进行实地查看,企业到市局变更为二级供应站;已完善燃气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燃气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多部门联合检查,并对有隐患存在的站点当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并签署行政文书送达回执,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回复送至区住建局建管股,实现闭环管理;针对供应站超标准存放燃气的普遍现象,考虑到企业经营需要,建立关门打卡制度。站点停止营业时用水印相机对瓶库间进行拍照上传至江川区燃气管理群,用以管控燃气安全。四是不定期对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2025年度已对江城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检查1次,环保督察整改点检查两次并下发整改通报,对全区垃圾中转站及部分村落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并下发情况通报,正在推进星云、宁海合建中转站的征地工作,已取得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宁海中转站地勘现场作业,正在推进安化中转站地勘作业;通过实施江川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建成的6座中转站已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移交给第三方进行管理运行,确保生活垃圾应进中转站尽进中转站,逐步规范全区生活垃圾处置。 (四)工程项目指导督导力度较弱,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已对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发出监督提醒函,要求各乡镇定期报送开工项目情况,并到乡镇进行政策技术方面的帮扶指导;2024年12月12日举办江川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企业招投标相关业务人员对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的理解程度,增强风险意识,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规范引导辖区招标投标行为;已依法依规对万福花园项目未验收即交房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按照程序完成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并于2024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二是“一水两污”自2021年开展项目策划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筹集资本金1.475亿元,实现国开行放款2.802亿元,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826亿元,拨付工程款2.843亿元。其中: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完成厂区设备建设、19.9千米污水主管网铺设,正推进试运营及厂区收尾工作;重点流域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完善及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江城片区入户改造486户,铺设污水管34.1千米、雨水管18.7千米,前卫片区完成中学、小学、幼儿园雨污分流改造;东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完成污水管16.79千米和3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南北污水处理厂补短板及管网整治项目,完成污水管网建设6.8千米,管网探管清淤12.5千米;星云湖流域污水截污治污工程—临湖村落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完成13个村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入户改造3089户,铺设主管9.2千米,支管9.9千米;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前卫、江城、九溪、雄关6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并投入试运行;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一期)已获得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2023年增发国债国债资金1890万元,已完成了谢家营、云福山居、早街、泵站基坑支护、抚仙路315管道(浪广路延长线)铺设程节点工作及新增400m管道铺设工作;抚仙路泵站主体工程90%;新增大龙潭地块2305.19m管道铺设、63.48排水沟砌筑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值约1466.25万,完成总造价比例85%。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做好网络舆情风险分析研判,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提前化解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已组织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均积极发言,发言质量明显提高。同时,规范了纪实本记录,做到了学习情况有据可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一是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基本程序及《城乡规划法》学习,提前对接相关部门,加强相关手续办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已按要求规范完善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判决此借款现还暂列为“其他应收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财务程序转冲该项目应付工程款。 (二)执行内控制度有偏差,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 一是一季度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严肃审批流程。二是根据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库存商品(购入管材配件)由仓库登记明细账、会计登记总账核算。且购入管材配件是由供货商先发货后不定期结算付款,为保证会计核算账实、账账相符仓库收到货物即作入库处理、会计根据仓库入库单据作暂估入账处理。待供货商开具发票结算货款时,按相关报销规定流程完成后会计依据仓库提供结算货款对应已经入库单据编号将之前暂估入账的凭证红字冲销,并根据发票据实入账库存商品,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暂估入账库存商品6012.3元入账凭证仅有入库单。 (三)防范化解风险机制不健全,隐患漏洞堵塞不彻底。 一是切实提升单位整体服务效能与管理质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公租房日常管理和政策宣传,截止2025年4月11日只接待1件“12345市长热线投诉件”,大大降低该项工作的群众信访举报率。二是草拟了《江川区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与组织部门进行进一步完善修订;为规范江川区前期物业管理及收费标准,江川区住建局拟定了《关于制定江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目前已完成成本核查、公开征询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待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2025年3月21日联合星云街道对其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开展了依法依规履职培训。三是截止2025年1月15日,2023年农危改竣工验收符合发放条件1440户,发放补助资金2151.24万,已全部完成发放。4.经采取打电话、发通知、上门沟通、停水等方式催缴后,2021年至2023年全区欠缴水费已由243.29万元已下降为186.27万元。5.2025年3月10日分管副区长针对怡景园历史遗留问题与怡景园项目开发商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及谈话,要求开发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怡景园小区房产证办理及维修资金历史遗留问题,怡景园开发商将对欠缴维修资金进行分批补缴;财富广场开发商于2024年11月9日补缴9户共29907.9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续开发商将陆续进行分批补缴。 三、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建设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虚化。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风险问题倒查追责”机制。目前全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显著增强。二是规范主体责任派单制度,细化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并形成常态监督,常态化排查。三是规范局党组会议,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组,发挥好监督职责,2025年已召开党组会议3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参加。 (二)干部队伍建设弱化,管理监督缺位。 一是已于2025年1月修改完善《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区房管所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30日分别裁减两名编外人员,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 (三)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将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开展和推进住建各项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综合考虑,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住建党组织负责人已积极熟悉和精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通过系统培训、跟班学习等举措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本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升住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在召开2024年组织生活会时,已组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和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互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中,每位党员都结合其余党员的实际工作生活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批评意见;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中针对自身工作生活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四)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加强监督机制,采取现场签字的形式全程监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准定位个性问题,结合岗位风险点细化责任条款。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因资金不到位遗留的历史问题长期“挂账” 一是经与区财政局对接,区供排水公司向财政上报了《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请予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的请示》和《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请求准予冲减调账的请示》,待区财政回复后即可进行处理。二是已签订玉溪市江川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污水部分)特许经营协议,待项目移交后,九溪镇污水厂将由玉溪市江川区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营,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污水处理厂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 截至目前,上营、上头营、海浒、朱家庄大龙潭已完成整改,补齐已拖欠2021年—2023年污水处理费400854元并上交区财政,其余四个社区已由区供排水公司纳入集中供水,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一并收取。江川区已有效管理机制,开展水费调整工作,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江政发〔2024〕14号),并正式施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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