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2月22日至4月25日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全面巡察。2024年5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按照区委宣传部每周政治学习建议内容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有的放矢,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陷事件、湖南岳阳华容县团洲洞庭湖一线决口、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垮塌等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政府、防汛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汛期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汛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督查检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的思想意识。(二)关于“学用结合部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例会、党组会议、中心理论组学习等会议,提前安排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合交通运输深化改革创新的工作措施,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提高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三)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以来,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等学习活动中,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谋划议程,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以常态化的政治教育持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较好地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及日常养护工作。上半年,对北前线、中围路等五条公路进行了养护施工作业,对路面裂缝、断板等进行了修复。认真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按计划推进红观路建设,完成黄磷路等道路验收。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解决了部分农村公路“建、管、护、运”问题,全面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无成效”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及要求,认真研究“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沟通协商、汇报请示,不断消除“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短板。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努力争取“四好农村路”国家、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关于“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请苗木支持、资金补助等,共同推进绿美交通建设工作,按照三年行动任务目标落实绿美交通工作进度,争取年度任务目标年内完成。(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交通运输建设、运输等领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及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信用评价、考核,对相关信用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资料。(五)关于“区政府惠民实事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优先把上级已下达的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主动对接施工单位,齐心协力,努力争取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顺利,按期实施并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六)关于“助力全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机场高速项目推进工作;与江川公路分局等部门一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不断提高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水平。积极对接协调区财政加快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尽早完成项目实施。优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及时掌握企业运营难点堵点,精准分析问题成因,落实“放管服”及纾困措施,尽力培育“四上企业”。 三、关于工程项目统筹管理方面 (一)关于“项目前期谋划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对接,结合实际,按照“多规合一”的发展要求,认真分析,积极做好区域交通运输发展短期及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注重项目前期谋划的针对性、时效性。(二)关于“项目转化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十四五”规划项目推进情况的分析研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全面开展调研、评审等,做好规划衔接,进一步增强项目推进实施的合力,尽力避免规划项目推进实施缓慢等问题。(三)关于“项目久拖不验”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积极督促补齐项目相关资料,认真组织项目交工验收,目前已完成德馨苑小区出口道路二期等部分项目的验收工作。(四)关于“先做事后补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强化议事决策的时效性,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工作,有效克服议题研究不及时、滞后问题,做到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依法决策,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关于“项目变更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工程项目变更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当等问题发生。 四、关于交通安全责任方面 (一)关于“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广东梅大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塌陷事件等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积极开展汛期道路巡查,全面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同时,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按照“一接三即”“1262”预警叫应机制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突、防灾救灾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谐、通畅。 (二)关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及时把需要销号的公路隐患点纳入整治计划,积极向相关领导汇报,争取配套资金或整合建设资源,统筹推进整改销号,如国道245翠大线整治,充分发挥省、市、区三级部门的力量,整合交通、交警资源,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作。 (三)关于“从业人员日常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以来,强化执法检查,依法管理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玉江路随意上下乘客、江城公交车闯红灯、出租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违法违规行为抄告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杜绝营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关于“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与区安委会、交安委等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协调,充分发挥省、市、区三级单位的工作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运输管理,从“硬件”到“软件”双管齐下,先后在主干道、情况复杂路口安装了红绿灯、隔离带等交通设施;开展了“六月安全月”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等。加强源头、路面治超工作。加强对客运、危货运输及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有效遏制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方面 (一)关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不断巩固执法改革成果,整合队伍,强化路面执法,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杜绝行政处罚随意化、机械化等问题。(二)关于“行政救济途径越界”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接,理顺关系,不断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过渡期间的执法文书。积极推进执法改革,不断完善了市、区执法委托相关手续,进一步规范了相关文书。(三)关于“执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平台文书固定格式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的问题,避免了文书格式机械照搬照抄。依照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建立文书审查制度,查缺补漏,全面完善执法手续。(四)关于“泼洒漏专项整治有所弱化”问题整改情况加强沟通、上下联动,积极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密切配合,积极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把相关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2024年4月至7月,已查处泼洒漏案件15件(去年同期2件)。 六、关于保密工作方面(一)关于“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全面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加强环节管理,细化保密措施,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传阅、使用、清退等环节的各项工作。6月,对近年来涉密、列入清退等文件传阅、使用及其登记情况已完成全面梳理,补充完善了登记内容。 (二)关于“清退、阅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文件规范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的保管、清退工作。做好与上级来文单位的沟通联系,按照来文单位要求清退密级文件,目前已主动清退完成了2023年及以前年度所有涉密文件。加强涉密和清退文件传阅管理,对列入清退、密级文件及时送交相关领导阅读、收回,加快了阅办进程及涉密文件安全管理、清退等工作,没有发生失密、泄密或涉密、列入清退文件损毁或丢失等事件。 七、关于践行“人民交通为人民”理念方面(一)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农村客运擅自涨价、城市公交运行不守时的情况,加强管理、认真监督,切实做好运输市场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对多条公交线路运营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并召开了公交线路价格调整听证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公交线路票价进行合理调整。对城市公交车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合理规划线路、发班时间,并对执行情况定时和不定时抽查,督促公司科学调度,诚信经营,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二)关于“农村客运‘最后一公里仍不畅通”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多条农村客运线路停运问题,进一步研究运输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部分人员出行少、乘客不多的线路将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需求,有的放矢规划运输线路、调整运营模式,做到经营者、消费者双方利益兼顾。 八、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方面 (一)关于“文件制定有形无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文件制作和印发审批程序,严格履行领导审批、审查职责。杜绝照抄照搬、内容空洞、措施不切实际等内容文件印发,不断提高发文质量。 (二)关于“谈心谈话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政治思想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提前对接,认真做好相关谈话准备,确保了谈心谈话质量和效果。 (三)关于“廉洁自律承诺书未与时俱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审核把关,有效克服惰性思维和不假思索的“拿来主义”不良习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及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清廉云南”认真推进“清廉江川”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并签订针对性强的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真正推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取得更好成效。 九、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方面 (一)关于“报账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局属单位财务签字、审批、附件方面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手续,及时进行了纠正,全面进行了整改。(二)关于“物品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知识学习、培训,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物品采购。(三)关于“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全面厉行节约,杜绝了报销附件不全、会议用餐超标及厉行节约不够等问题发生。十、关于管理体制方面 (一)关于“国有公司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玉溪兴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认真落实政企分开的工作措施,积极争取相关单位履行管理职责,结合实际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共同做好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二)关于“公务用车缺乏有效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指导玉溪兴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树立节约意识,做好用车记录,有效杜绝了不必要的派车行为发生。 十一、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树立“严”“实”作风,深入部门和“一线”开展分析研究,检查落实工作等。加强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管理,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风险提醒、警示教育等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计划下半年组织开展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现场述职活动。 (二)关于“派单落实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派单质量,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派单落实情况实行本人签字、领导审核、单位留档等方式,全面反映工作过程,杜绝了“空”派单和“假”落实情况发生。 (三)关于“‘清廉机关建设有弱项”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党性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不断拓宽“清廉机关”建设的宣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警示教育,做好反面案例通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登记,明确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的考核机制,树牢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十二、关于政治引领作用方面 (一)关于“班子成员‘头雁效应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2.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被问责等实际,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领导班子成员一道,深入道路建设、交通运输一线,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抓好行业建设和发展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履行“一岗双责”,抓安全、严治超、除隐患,全面监管,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和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半年多来,江川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了安全、平稳运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二)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规矩意识;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充分做好会前准备,严格程序,做到了一事一议;不临时动议,不增加议题,进一步杜绝议而不决等不规范情况的发生。(三)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明确了会议记录相关的要素标准,确保记录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全面、真实地反映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情况。 十三、关于党建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通过听取汇报,参与支部、总支活动,开展党建阵地建设情况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整改以来,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对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做到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关于“党员活动阵地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与时俱进,对机关党员活动室及退休老党员活动室上墙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更新,有效管理了单位党员活动阵地。(三)关于“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新修订的党规、党纪及党建工作新要求,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全面梳理、修改完善了《江川区交通运输局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修订,进一步充实了管理措施、细化了管理责任,更新和纠正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健全完善了单位规章制度。(四)关于“非在职党员管理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流动党员问题,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非在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党员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加强与非在职党员的交流和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十四、关于党员发展程序方面 (一)关于“前期工作‘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对党员发展流程(五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明确了发展党员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做好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关于“文档材料‘乱”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委员职责,对发展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档案由专人管理并加强审核,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不足。(三)关于“工作流程‘乱”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在了解并熟悉党员发展流程的基础上,对其表达能力进行提升,全面掌握党员发展流程各个阶段、每个步骤相关材料、相关报告的准确表述、正确报送问题。十五、关于巡察反馈个别问题存在反复现象方面 针对上一轮巡察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反馈的段务会及其记录要素不全,本轮巡察依然存在等问题,加强对局属单位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整改开展了“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履行了整改责任。单位从记录专题会议的基本要素、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等方面入手,结合反馈问题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8010736)。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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