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规,江川区交通运输局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超过1年以上的车辆。 经核查,截至2025年9月10日共有241辆(见附件))《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超过一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5年10月17日前),如需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请到江川区政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进行审验;不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请到江川区政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地址:江川区政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27号)电话:0877-6180808。 特此公告 附件:江川区年审超期一年货运车辆明细表
江川区年审超期一年货运车辆明细表.xls
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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