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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川县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4 10:38:52 点击率: 89打印 】【 关闭

      

    

江川县审计局文件    

    

    

江审发(2013)13    

关于印发《江川县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投资审计中心:    

《江川县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局党支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川县审计局    

2013年3月20日    

    

     

江川县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证。    

(二)目标要求。廉政风险就是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要按照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审计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两大职能,通过对审计职责、工作岗位、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防范措施,将“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初步建立起全员覆盖、分级管理、制度保障、重点监控、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二、实施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5日前)。成立江川县审计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 省监察厅 省预防腐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纪发〔2012〕8号)文件。    

(二)编制职权目录(3月10日前)。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单位内部行使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也要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查找廉政风险点(3月15日前)。在近年来我局推行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基础上,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认真细致地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等。    

(四)评估风险等级(3月20日前)。根据岗位(部门、单位)的权重、处置资金物资资源量、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进行管理。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审定后,对评级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各股(室)、投资审计中心于3月10日前认真填报《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进行整理后,报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    

(五)制定防控措施(3月25日前)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其中防控模式应包括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体现共性的防控模式,即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干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二类是体现个性特点的防控模式,即针对岗位职责,根据梳理出来的业务流程以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设计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个人向组织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做到“风险定位到岗、制度建立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六)规范权力运行(3月31日前)    

1.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对照法律法规和局机构职能“三定”方案,对单位、股(室)、中心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职权,要制定规范制度,防止权力盲目扩张。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2.合理配置权力,加强有效制衡。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等,根据法律规定和审计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强化制约监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要严格执行《玉溪市审计机关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玉审发〔2010〕55号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    

3.推行“阳光审计”,强化监督制约。公开“权力清单”,通过适当途径和载体,公开审计权力、权力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流程和被审计单位的权力、义务、监督举报方法等。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新闻舆论监督。    

4.实行廉政风险干预,筑牢拒腐防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原则,对全体审计人员工作中的不同时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告知审计干部职工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有关法律法规纪律的规定、曾经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及有关防范廉政风险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帮助其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结合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信访举报、案件分析、干部考察、审计回访等途径收集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区分情况,分别采取教育提醒、廉政谈话、通知告诫、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预警提示和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宁任组长,副局长吴绍金任副组长,各股室和投资审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华英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平为办公室成员。    

(二)狠抓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    

(三)强化监督监督检查。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的程序、内容和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纠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江川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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