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全面巡察。2025年4月1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学习上有差距。 巡察组指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清仓见底。对上轮巡察发现扩大范围发放外勤经费27820元的问题未全面深入排查整改、举一反三,2024年仍出现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外勤补贴11人4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扩大开支范围发放的450元外勤经费中,有4人领取的200元的外勤是合规合法的,有6人领取的250元属于考勤人员疏忽大意导致,已于2025年6月组织清退。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再次学习《云南省审计机关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区审计局实际明确审计外勤的界限与标准,并建立常态长效的外勤经费审核机制,通过审计组组长审核、办公室考勤和财务人员复核、审计外勤经费领导小组审核等环节切实堵住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的漏洞。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学习成果转化不明显。 巡察组指出:局党组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1月15日、2023年2月1日和2024年3月21日党组会均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每次党组会召开前3天明确“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巡察组指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到位。2020年10月至今,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仅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2023年9月、12月未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会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达到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指导审计工作的目的。 巡察组指出:学习形式单一,存在学用“两张皮”。学习通过党组会、周例会、“三会一课”等方式传达文件精神,学习效果不佳,因学习不足导致审计工作中关注宏观性、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不够,对经济运行的堵点、痛点发现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丰富学习方式,改变“一人讲、众人听”的模式,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与审计业务知识学习。建立《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审计工作中,自觉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考量,2025年以来,审计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发现的问题撰写审计要情专报7篇,被区委区政府批示5篇,提出了多条具有宏观性、制度性、机制性的意见建议。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如”重要要求,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不足。 巡察组指出:“经济卫士”作用发挥不充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办法不多、措施不够实,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不够全面系统。对乡村振兴衔接、湖泊革命及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以事后审计监督为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不够;2021年在计划审计项目时,未安排乡村振兴领域方面的审计项目;2023年审计项目安排对民生领域的审计关注不够;审计提出的建议就事论事,存在局限性,未站在区级层面来充分考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科学谋划审计项目,2025年共安排审计项目计划16项,除了完成常规的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对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民生保障方面,除了配合上级完成殡葬领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还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乡村振兴方面,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关注涉农惠民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还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项目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安排了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江川区财政资金流转集体土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区委党校搬迁新建项目一期、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等。截至2025年6月,已完成审计项目3项,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审计意见建议9条。 巡察组指出:审计全覆盖工作推进缓慢。2021年至2024年,A类审计对象22个完成审计12个,完成率54.55%,B类审计对象14个完成审计7个,完成率50%,C类审计对象20个完成审计8个,完成率4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省、市审计机关工作要求,江川区已于2025年4月废止《玉溪市江川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玉江审联发〔2021〕1号)。今后,江川区审计局将严格按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保证法定项目、上级项目资源需求前提下,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 巡察组指出:督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不够及时有力。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未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交由项目审计组组长跟踪,通常以被审计单位上报的整改报告作为整改依据,审计“回头看”抓而不实,影响审计监督作用。截至2025年2月,2021年至2023年区审计局组织审计的项目仍有42个问题“挂账”(其中2021年10个,2022年9个,2023年23个);2020年至2023年组织实施的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率分别为:93.33%、80.72%、73.58%、94.7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对区审计局历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责任单位发出整改提示函,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联系人定期报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区审计局对于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逐一落实,通过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帮助指导与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动各类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巡察组指出:审计工作质效有弱项。2024年12月,玉溪市审计局对江川区审计业务开展质量检查,指出区审计局存在审计适用依据错误、取证不充分、移送事项不规范等11个方面30个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法规股牵头,组织全体审计人员重新逐条学习《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江川区审计项目规范流程》,向全体审计人员详细讲解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整改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要求,并对新的审计文书模板作说明,2025年以来,法规股对完成的3个项目进行了认真审理,提出了多条规范审计质量的意见建议。 巡察组指出:研究型审计开展不充分,优秀项目打造力度不够。把立项、问题、建议当课题研究能力不足,近年来研究型审计项目仅1个。缺乏统筹谋划优秀项目的意识,2020年至2024年江川区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仅2个,无省级、国家级优秀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的审计项目计划,我局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分析后进行了项目安排。审计过程中,针对审计查出的关乎全局性的问题认真研究,以专报的形式向党委政府报送。在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认真总结研究型审计成果,将研究型审计贯彻审计全过程,采用不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的对财政审计各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江川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落实研究型审计情况报告》。同时精心准备优秀审计项目,将成果丰硕的江川区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推荐参评市级优秀审计项目。 3.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统筹推进重点工作韧劲不足。 巡察组指出:履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所欠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区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的质量不够高,2020年和2021年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事项基本为审计项目计划和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未安排学习类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上一级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项目计划,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4日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同意,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未按要求在项目审批后15日内作为重大事项向上一级审计委员会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1至6月,严格按重大事项报告时限要求,向市委审计办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10项,除了项目计划、人员变动以外等,还重点对小型水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殡葬服务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审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对于区委审计委员会未安排学习类议题的问题,从2023年开始,每次召开审计委员会时,坚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为“第一议题”。 巡察组指出:综合考评结果排名靠后。2021年至2023年,因在优秀审计项目打造、促进财政增收节支、移送成果等方面成效不佳,区审计局在全市年度县(市、区)的综合考评排名分别位列第7、第8和第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总结分析综合考评结果排名靠后的原因,组织班子成员分析研究并形成《江川区审计局关于综合绩效评估排名靠后情况分析报告》,针对审计质效不高、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财务类报表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重点加强审计质效提升,截至2025年6月,完成审计项目3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257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9个,收缴财政资金83万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项,上报的审计专报被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5篇。 巡察组指出:推动内审工作有差距。2024年云南省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后,区审计局于2024年3月15日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但未开展相关工作,且未充分履行指导其他单位开展内审工作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内部审计要求,我局的内部审计领导小组于2025年5月对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审计发现问题1个,已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完毕,根据内部审计情况出具了《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内部审计报告》和《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内控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2025年5月,开展了江川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我区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风险防范化解不够有力。 巡察组指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得不牢。2022年至2024年均存在以传达学习文件会议精神代替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4月2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报告,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巡察组指出:阵地“建管用”存在薄弱环节。检查发现阅览室摆放封建迷信书籍,未制定阵地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及时安排人员对阅览室全面清查,清理下架封建迷信类书籍。并在阅览室等阵地显著位置设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牌”,明确责任人、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对于新增采购书籍,实行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的“双审制度”,确保购书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巡察组指出: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不实。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分析研判报告中仍然出现“学习强国”APP注册率、学习积分等表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学习教育,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精神,学深悟透《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刻认识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切实改进文风,建立文书审查机制,明确要求所有意识形态相关报告在正式报送前,需经“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复审+党组终审”三级审核流程,确实提升文书质量。 巡察组指出:网络安全责任压得不实,出现违规行为。2023年区审计局因对外请技术人员监管不到位,且机房各类设备和网线无明显标识,导致金审三期计算机终端违规连接互联网,被省审计厅在全省审计系统范围内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将金审三期电脑终端违规连接互联网的情况,我局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排查核实,主要原因是对进入机房维护人员没有提醒警告造成网线误插,根据排查情况已及时向省厅汇报,并认真反思,积极整改,将金审三期网络设备做标记,对进入机房人员进行提醒警告,严禁出现私自改变网络接口的情况;同时严格执行金审三期有关规定,由法规股负责定期检查金审三期网络设备和电脑终端,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三、关于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审,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有差距。 巡察组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全面从严治党精力不够,区审计局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违纪问题仍有发生,2021年1月,因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履行监管职责不力,25名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外勤费、差旅费67370元,原党组书记、局长被区纪委通报问责。2022年4月,因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整改不力,区审计局党组被区纪委通报问责;2021年至2024年,局党组均未向党组书记派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1年至2023年党风廉政考核结果分别为“合格”、“合格”、“优秀”,2024年党风廉政纳入全区综合考评,我局的考核结果为“良好”。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全局21名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完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1次,开展谈心谈话1次,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1次。对于因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被纪委监委通报问责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及时将违规报销的外勤清退,并加强审计外勤经费报销管理,通过层层复核、事事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因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被区纪委通报问责的问题,2022年1月之前已按程序进行了报废处置,已完成整改。区审计局以这2次通报问责为契机,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确保在审计工作中干成事,不出事。 巡察组指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干部职工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2023年四季度2名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派发情况报告未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2024年2月,1名党组成员提交的《审计队伍教育整顿重新组织问题检视整改自查自纠报告》中出现“自觉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的表述,混淆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2025年上半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1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注重抓好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工作纪律、审计业务等方面对职工严格要求,改变了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错误认识。对于文风不实的问题,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整改,切实改进文风,未出现表述错误、混淆主体等文风不实的情况。 巡察组指出: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内部机构和干部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未结合岗位实际,针对性不强,2021年至2024年2个股室的《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高度雷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34人次如出一辙(班子成员6人次,干部职工28人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上半年,全局21名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确保每名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潜在的廉政风险,自觉提高防范风险意识,筑牢廉洁防线。同时,针对材料雷同的问题,要求涉及个人的材料,本人要认真负责完成,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相关人员做好审核把关。 2.形式主义纠治不彻底,文风不实不同程度存在 巡察组指出:发文不规范不严谨。局党组2024年10月31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制发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1年3月15日印发的《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七个一”整改方案》出现“我局计划2017年7月底前,召开一次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17年8月10日前向区委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谬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职工会对文风不实情况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切实改进文风。同时,加强审核把关,2025年以来对外发送的19份文件均严格执行发文流程,实行逐级审批机制,有效避免了文书错误、遗漏等问题,提升了文书质量。 巡察组指出:材料照抄照搬。2021年至2024年4个年度“平安江川”建设工作总结内容雷同程度高、1名党组成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提纲照搬网络文章、2021年至2022年2名党员批评意见清单与上一年度雷同、2022年度3名党员《党员个人承诺书》内容高度雷同、2024年2名党员干部《青年理论小组体会与感悟》内容高度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办公室材料内容雷同的问题,结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较多的现状,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将文书格式排版不规范、逻辑结构混乱、语句不通顺、文字错误遗漏、政策引用滞后、内容雷同等问题纳入编外人员考核内容,有效提升办公室的文书质量。对于党员干部材料照搬网络、内容雷同等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提高写作水平,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材料务实精炼且结合工作实际。 3.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未杜绝。 巡察组指出: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3名干部职工到市内异地开展审计工作,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分别为1320元、1200元和1320元;2023年3月至7月,2名干部职工到红塔区农商行开展审计工作,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分别为2180元和2140元。超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费,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超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费12人次24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认真核实,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的情况。按照省、市的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可按照市级标准报销。 巡察组指出:超范围发放外勤补贴。2024年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外勤补贴11人4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扩大开支范围发放的450元外勤中,有4人领取的200元的外勤是合规合法的,有6人领取的250元属于考勤人员疏忽大意导致,已于2025年6月组织清退。 4.审核把关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巡察组指出:报账要素不齐全。2020年9月至11月,发放外勤补贴3次46140元,2021年发放外勤补贴12次238784元,未附会议研究相关记录;2020年12月支付3名干部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费用1200元,无住院相关证明;2023年3月14日至17日,1名班子成员到昭通市永善、盐津县审计局考察学习报销差旅费和餐费补助合计1246元,无相关通知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上述缺少资料均有,只是未附于会计凭证后,已于2025年6月组织财务人员对缺失的报账资料逐笔进行了收集整理和补充完善,并将相关报账证明资料作为原始凭证归入会计档案,并要求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报账资料要素齐全。 巡察组指出: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在“财务支出审批表”“审计外勤报销单”和“审计(调查)项目外勤经费预算审批表”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共计缺失审核/审批意见签字3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6月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对未签字审核的报销凭证进行二次审核,重点核查了报销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经审核未发现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签字手续。 巡察组指出: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25年3月,区审计局经费账“其他应付款—福利费”长期挂账3104.6元未清理,账龄4年;不同经济科目之间串用,2023年至2024年间多次用审计业务费中的差旅费支付社区、村组工作经费,合计50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2025年2月已对长期挂账3,104.60元往来款进行了清理,用于补助2025年区审计局工会一季度工会活动;对于不同经济科目之间串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经济分类科目年初预算时有只减不增要求,无法按实际的支出用途预算,但为了让联系村更好推动乡村振兴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为民办实事的目的,我局又需要对联系村进行经费补助,所以就出现了科目串用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25〕19号)文件要求,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规模内的调剂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办理,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巡察组指出:工会未严格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规定。2022年9月30日以前的工会报销单采用单位“财务支出审批表”格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而非工会主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审计局工会自2022年9月起已严格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规定,所有工会经费支出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审核后报工会主席审批,单位负责人不再审批工会经费。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到位。 巡察组指出:议事程序不规范。2020年12月21日局党组会第4、5、6个议题,2021年3月23日局党组会第2、4、5个议题,2022年1月27日局党组会第3个议题,均存在列席的非党组成员参与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因我局党组成员长期不健全,2025年3月,经请示区委组织部,同意我局新增张文艳、黄岩2名党组成员。在2025年1至6月召开的7次党组会议中,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列席人员仅提供咨询建议,不参与表决或发表倾向性意见。 巡察组指出: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党组会研究。2024年11月28日支付采购书柜、会议桌椅15200元,均未上会研究;2024年区审计局党员活动室标准化改造,于9月6日经党组会研究决议邀标方式和成本控制价,工作开展中询价、支付工程款等事项均未上会研究,直至10月12日党组会才通报9月23日支付工程款73533.27元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我局制定的议事决策制度,10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需经党组会研究,5000至10000元的资金支出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截至2025年6月,我局严格执行大额资金集体决策制度,按议事决策程序先决策后支出,先后召开7次局党组研究了16笔10000元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召开4次局长办公研究了4笔5000至10000元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修订了《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采购程序和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 巡察组指出:党组会议记录有涂改现象。2023年12月支付两笔档案整理费用31220元,但会计凭证附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与会议记录本原件的金额不一致,会议记录本金额涂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我局党组会议记录统一使用固定模板,避免了因格式不规范导致的涂改问题。截至2025年6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7次,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未出现涂改现象。 2.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薄弱环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 巡察组指出:统筹谋划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高。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组班子抓业务工作投入时间多,抓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在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实施、总结等环节,党建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未将党建工作目标与审计业务目标有机统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2025年3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将审计工作融入党建工作计划,细化量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培训等任务,协调党建与业务工作矛盾,将党建业务下沉,以审计组为单位承担党建具体任务。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审计现场,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组指出:党建品牌作用发挥不凸显。2024年前对党建品牌缺乏深入思考、谋划,品牌打造思路不够清晰,工作无实质性进展,2024年提出打造“江审先锋 护航星云”,但对品牌挖掘提炼力度和特色宣传不够,党建品牌在单位内部未深入人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江审先锋 护航星云”品牌形象,专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局党建品牌的核心内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审计业务先锋岗位及业务带头审计人员。结合职能定位,围绕星云湖保护治理、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开展审计,以党建引领促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组指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起步晚。2024年4月28日,区审计局才制定《“模范机关”创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12月,江川区审计局通过区级模范机关建设验收,区直机关工委授予我局“江川区模范机关单位”称号。今后我们将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江审先锋 护航星云”党建特色品牌,丰富品牌内涵、充实活动载体、突出建设成效,以党建品牌建设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新成效。 3.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软肋,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巡察组指出:党建台账管理不善。2020年至2022年党建电子台账资料丢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反思党建台账管理不善的原因,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在2025年党建工作中,涉及的电子台账资料已实施多人备份保存保管,纸质台账资料已及时整理归档。 巡察组指出: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谈心谈话“四必谈”变为“一谈”。2020年至2024年5个年度未落实谈心谈话“四必谈”要求,仅开展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支部委员会开展不正常,2020年1月与6月、2022年4月与9月支委会共用同一张照片;2020年至2024年共有14个月支委会图片用文件图片、单位职工大会图片或主题党日活动图片代替。2022年至2023年连续2年的组织生活会中,1名班子成员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过于简单、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上半年,已按照谈心谈话制度完成“四必谈”。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等活动,并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同时,2025年上半年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会上,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达到了预期效果。 巡察组指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带头意识不强,遇到较为困难的工作,有畏难情绪,部分党员在敢闯敢试,主动作为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勇挑重担,2025年以来,多名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2次,参加巡视巡察工作2人次,有效提升党性和业务能力,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自身建设立信”重要指示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不深入。 巡察组指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目前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点、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缺乏能查、能说、能写的“三能型”审计干部,缺乏既熟悉审计业务、精通法律法规,又熟练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的复合型人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首先是提高审计干部“能查”的能力,2025年以来,组织19人次参与审计、工程、大数据等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组织报名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人数8人,通过以考促学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其次提高审计干部“能说”的能力,在审计进点会上、征求意见会上,让干部职工主动介绍、主动汇报,在审计业务会上,组织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提问,促进相互学习和交流。最后是提高审计干部“能写”的能力,将审计信息纳入综合考评指标,加大文书写作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写作水平。审计过程中,加强对审计成果的总结提炼,截至目前,审计人员撰写的审计专报被区委区政府批示5篇,提出了多条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巡察组指出:作风纪律督查检查不到位。按照2024年区审计局制定的《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作风纪律督查常态化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局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各审计组开展巡岗巡查,但实际开展督查的频次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单位作风纪律督查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作风纪律督查常态化管理办法》,局领导每月坚持到审计组开展巡岗巡查,2025年以来共开展巡岗巡查6次,未发现干部职工在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及遵守上下班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10736。 玉溪市江川区审计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