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流域健康水循环系统江川·路居片区供水工程(Ⅰ期)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抚仙湖流域健康水循环系统江川·路居片区供水工程(Ⅰ期)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雄关乡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雄关乡辖区内。项目用地规模为13.4922公顷,防护林林地4.1192公顷,用材林林地3.6633公顷、经济林林地2.9441公顷、薪炭林林地0.1020公顷,其他林地2.663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425立方米,树种为云南松、桉树、桤木、杨树等,起源为天然和人工。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江川区人民政府(或者江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办事处伏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三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头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白坡村民委员会、朱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雄关乡雄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属上述村委会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后按协议兑现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股反映。电话:0877—8032695。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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