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保障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以下简称“双打”)工作,结合我区林草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现阶段“双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双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双打”工作与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和人民期盼还有差距,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意识亟待提高,销售假劣种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各类网络媒体的掩护下变得更为隐蔽,监管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林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他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保护选育人、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推动种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种苗市场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紧密结合育苗、造林行产和乡村绿化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林木种苗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对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种苗交易市场、种苗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资质条件,检查销售林木种子、穗条、苗木各类产品来源证明 ,检验、检疫和标签执行情况,对无证签生产经营、侵权销售、未审先推以及制售假劣种苗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规范和净化林木种苗市场,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从业,保障国家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乡村绿化种苗质量,保护种苗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做好本辖区获得国家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本辖区授权品种和转化应用等基本情况,积极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植物新品种权意识。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要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支持维权和惩治侵权行为,依法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行生产经营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育材料、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尤其对新修改的《种子法》施行之后,发生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四、做好宣传以及投诉举报工作 (一)宣传工作 在年初“打假护牌”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8.8海关法治宣传日”、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城乡赶集日、“八.五”普法教育月,以及元旦、春节、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草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普及林木良种、新品种种植和识假辨假常识,做好侵权假冒违法信息收集、整理、通报,树立诚信典范,公示质量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曝光典型案例,制定集中销毁方案(明确销毁时间、地点、场所、品种、数量及销毁方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发挥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开展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造林、绿化、花卉种苗质量标准,建立种苗质量自检制度,提高种苗培育水平和质量,服务林农和保障优质种苗供给。 (二)投诉举报 投诉地址:玉溪市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举报电话: 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 李琰锦 0877-8035781 区林业和科技产业服务中心 郭顺华 0877-8032981 举报邮箱:jcbyc009@163.com。
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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