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抓监管 夯实基础强根基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从使用的原料到最终产品大多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因此,如何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江川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着力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创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江川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户;经营企业22户(其中:加油站16户,不带存储设施经营6户);2户化工企业;制药企业1户。 (二)烟花爆竹企业 江川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户。其中:爆竹生产企业1户、引火线生产企业1户;有批发企业5户;零售经营店(点)49户,其中长期经营零售户截11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源头监管,提升本质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按照三同时进行建设,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专项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对所有化工生产装置、设施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认真查找现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升自动化水平。三是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企业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我区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了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自动化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1家实现了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了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四是进一步推动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工作。督促在役装置未经正规设计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要进行“回头看”;未能按期完成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五是严格审查把关。所有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到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停产实施改造。 (二)加强安全监管,排查安全隐患。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1年1至3月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42户次,填写现场联合执法文书42 份,发现隐患和问题80项,完成整改80项。二是督查督办。根据全区烟花爆竹形势研判,我区下发了《工作提醒》,督促联合检查执法小组、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治理。三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对全厂(公司)工库房、闲置房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领导带班,管理人员跟班工作,以“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强化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三)强化上岗培训,提升技能素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80%的事故由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三违”现象存在的根源,就是员工安全素质偏低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求不相适应,落后的意识与先进管理不相适应,松懈的思想观念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江川区结合岗位特点,采取灵活培训方法,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三岗培训,通过企业组织的三级教育培训、聘请专家现场讲解等形式,实现对从业人员全方位、全过程培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逐级落实培训责任,解决“人”的问题。 (四)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完善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应急救援五大责任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冒牌生产、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严格落实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生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加大惩处力度,减少违法行为。一是联合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应急局于2021年3月2日联合对执法收缴和过期的500余件烟花爆竹集中在江川龙泉工业园区空地进行销毁。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12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中发现云南绿竹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和江川恒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分别给予了2.3万元和2万元的罚款处罚。 (六)推进专项整治,杜绝安全隐患。一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动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认真落实《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玉溪市江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二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两个《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表,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做到“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三是深入检查,严格执法。按照两个《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四是严肃查处 “三超一改”及转包分包、一证多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四防”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三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确保“四防”设施完好有效。五是认真按照国家和《玉溪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强零售点安全管理,坚决取缔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取缔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的零售点。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的,一律暂扣其许可证。六是对全区11户烟花爆竹固定经营户,采取“五查”措施,推进专项整治。1.查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一致、有效;2.查是否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经营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3.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4.查是否按规范摆放储存烟花爆竹;5.查零售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设立禁烟禁火标识。七是对全区春节期间办理的38户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采取三条措施,清理存货,杜绝隐患。1.要见人(见到经营主体);2.要见物(见到存货);3.要签订责任书。同时,协调区内5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代存包装完整的烟花爆竹,实现许可到期的临时经营户存货清零,严防事故发生,杜绝非法经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玉溪市江川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以及政府安全监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实;二是监管力量薄弱,乡镇(街道)执法力度不足;三是监管人员总体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技术支撑不足;五是危险化学品行业“打非治违”难度大。 四、意见建议 一是注重危机意识培养,明确危机管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危机管理组织保障;三是采取科学监管措施,提高本质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增强危化事故防范能力;五是强化控制应对危机,健全危化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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