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级医疗机构及各级社会办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 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21〕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卫规〔2020〕2号)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我区2021年度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未按时参加定考人员暂停执业培训和再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情况 2021年度,全区共有506名医师报名参加考核,未报名参加定考人员12人,经考核,不合格 28 人,卫生机构未审核 1人,应参加而未参加8人。 二、暂停执业培训人员 具体见2021年度江川区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名单。 三、暂停执业培训时间 暂停执业培训时间为3个月,上述人员的暂停执业及培训时间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培训方式 (一)继续医学教育理论学习(1个月):继续医学教育理论学习: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参加《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继续医学教育》视频课程培训,视频培训课程自行购买。理论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以及人文医学等内容。 (二)技能培训(2 个月):按照专业类别划分:临床类别(含口腔专业)医师在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培训,中医类别医师在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培训,公共卫生专业在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天。 五、再考核工作安排 (一)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定考的人员,应在2021年7月30日前暂停执业活动满 3 个月,并在暂停执业 3 个月的时间内,完成1个月的理论培训(学习进度须达100%) 和 2 个月的临床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参加参加 8 月 28 日-29 日地再次考核(补考)。 (二)暂停执业理论培训不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只按照执业资格和执业类别统一培训。再考核时,系统根据医师报考的信息和机构审核的情况重新划分医师考试程序。7月5日-8月6日补考报名期间,定考系统会再次开放,3月份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和新报名地再考核医师,都需要再次核实报名信息、自评信息,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可以提交免考申请,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省定考办会再次进行审核。 (三)再次考核(补考)的报名、资格审核、业务水平测试等具体安排详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云南省2021 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卫办医发〔2021〕7 号)。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到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年度定考人员,以便及时进行相关医师的暂停执业培训工作。逾期或因医疗机构未通知到医师个人,造成的后果的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接到停业培训通知的医师要按通知要求完成理论培训,主动到承担技能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医务科报到。 (二)区人民医院要抓好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工作。请区人民医院于 2021年8月2日前将医师暂停执业技能培训完成情况报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培训记录证明》(附件1)及《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暂停执业及技能培训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原件报送江川区卫生健康局以备查验,留复印件存档。 (三)已在3月10日考核前通过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提交放弃考试和延期考试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医师,免除暂停执业及培训,直接参加8月28日地再次考核(补考)。 (四)已按要求参加第三周期(2017 年度、2018 年度) 第四周期(2019 年度、2020 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2021年3月医师定考中不合格和缺考的年满55周岁的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男性,免除暂停执业及培训,可直接报名参加8月28日地再次考核(补考)。 (五)请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对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年度定期考核的人员停业三个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六)对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人员不按要求参加停业培训及补考的,最终被省市核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通过而下达注销注册通知的医师,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负责相关医师的注销注册工作。 区定考办联系人:孟娜 联系电话:0877-80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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