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公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全流程工作,江川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特将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全部信息予以公示。 一、门诊基本信息 (一)门诊全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犬伤门诊 (二)服务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湖滨路北段14号江川区人民医院2号楼一楼急诊医学部/创伤中心/犬伤门诊 (三)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候接诊(含法定节假日、夜间,无休诊时间) (四)咨询热线:0877--6245050;0877--8032553(24小时专人值守) 二、服务对象 1.被犬、猫、狐狸、狼、蝙蝠等易感动物抓伤、咬伤,皮肤黏膜出现破损者。 2.破损皮肤、黏膜被易感动物舔舐、接触唾液者。 3.兽医、动物饲养员、宠物店主、野外作业人员等狂犬病高危职业暴露前预防人群。 三、狂犬病暴露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I级暴露: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 Ⅱ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Ⅲ级暴露: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 四、接种程序 (一)5针免疫程序:第0天(暴露当日)、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共5剂。 (二)2-1-1免疫程序: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各1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共4剂。 (三)暴露前预防程序:第0天、第7天、第21天(或28天)各接种1剂,共3剂。 五、接种流程 (一)现场评估:就诊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医生详细说明暴露时间、方式、伤人动物情况,由专业医生进行暴露分级评估。 (二)伤口处置:Ⅱ级、Ⅲ级暴露者,第一时间由医护人员进行规范伤口冲洗(肥皂水+流动清水交替冲洗15分钟以上)、消毒处理。 (三)知情同意: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明确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疫苗接种:2岁以上受种者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在大腿前外侧肌内注射,避免臀部注射。 (五)留观复查:接种后在门诊留观30分钟,无头晕、皮疹、呼吸困难等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 六、禁忌及注意事项 (一)接种禁忌:狂犬病暴露后接种无绝对禁忌,因狂犬病致死率100%,凡Ⅱ级、Ⅲ级暴露者均需及时接种;对疫苗成分过敏者,需在医生监护下采取替代处置方案。 (二)注意事项: 1.接种期间避免剧烈运动、饮酒、饮用浓茶及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熬夜劳累。 2.接种部位若出现轻微红肿、疼痛、硬结,属于正常反应,1-3天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若出现严重过敏、发热不退等不适,立即返回门诊就诊。 3.再次暴露处置: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置。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狂犬疫苗。 4.建议全程使用同一品牌疫苗,特殊情况需更换疫苗品牌,需在医生指导下完成全程接种。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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