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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街道重点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实行封山管理的通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3-01 12:00:0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为有效遏制宁海街道老尖山、雨西摆等重点林区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江川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同意,决定对老尖山、雨西摆至唐磨德沿线等重点林区范围内实行封山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时段

202531日至2025531

二、封山区域

涉及封山管理的区域为:

(一)小白坡村委会:洪水塘、老扁洞、老窑洞、中板凹、刺天山、秧草塘、吴凹坟、卢家大山、金家大坟、烧箕凹、山神庙、大树园、麻栗园、大克山、小克山、大风丫口、老水井沟、古董马、烂泥箐房子后山、红土坡、中梁山、黄家大山、螃蟹沟、老姑娘坟、磨盘山

(二)朱家庄社区:芭蕉龙源、烈士墓、白耳山、倮倮头、大小石岩、张泥凹、大垴、关山、董家大山、狮子山、火把山、九品山垴、蚂蚁塘子、石将军垴、廖家大山、冲底河、黄磨盘。

(三)伏家营社区:老尖山、老蜜蜂沟、李关山、四丫山、背阴山、大庄山、羊鼻子山、李光山、石老虎山、大箐、赵家山、亮碑、老牛倌山、尼姑坟、象鼻子山、大土瓜山、小土瓜山、抱垴。

(四)大营社区:老尖山、二尖山、郭家大山、吗咱房子后山、哨大箐沟、普家山、大营面山、陈家山、王家摆山。

(五)大街社区:街子官山。

三、封山禁火内容

在禁火时段和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在封山区域内,除巡护人员、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禁止擅自进入封山区域;

(二)禁止吸烟、丢弃烟头上坟烧香烧纸、烧蜂、烧荒、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投放空中移动火源以及燃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特殊情况按规定获得区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除外;

(三)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四)禁止擅自实施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建设工程等的野外用火;

(五)禁止擅自进行烧灰积肥、烧秸秆、烧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

(六)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车外丢弃烟头等火种;

(七)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行为,未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区级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街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区级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当向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森林火警电话:121190877-8032119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宁海街道办事处

             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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