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800401000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 (五)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 (六)组织实施辖区绿地系统规划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风景名胜区和各级各类公园。指导和监督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七)负责辖区道路、公共停车场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辖区户外广告设置、门头店招设置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拟订全区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依法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为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玉溪市江川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重管理,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努力克服“人少事多”困局,持续抓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同步抓乡镇(街道)赋权工作。 (二)市容环境整治有力。一是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开展小广告治理,日常清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清除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小广告。三是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四是加强城区养犬行为管理,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专项整治,严管不牵绳、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五是抓违法建筑治理。持续跟踪问效,强联动宣传严整治。六是巡查劝导献车饭、焚香烧纸等不文明行为。 (三)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油烟污染突出区域和投诉高发点位巡查检查,将整治工作做到群众举报前。二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对城区211家餐饮单位、烧烤摊点拉网排查,形成问题清单跟踪管理。三是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举报件。对14件“市长热线”噪声投诉件开展“回头看”集中办理,并回访“满意”。四是持续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周边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泼洒,对重点路段及工地加强设卡检查。 (四)狠抓安全生产工作。重摸排、强宣传、提认知。到挂联点开展普法强基暨安全生产2次专项讲座,有效提升大家安全意识。一是日常抓打非治违,对沿街商铺、餐饮单位、燃气经营户、年货街摊贩、公园广场等开展安全检查,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多轮次对城区道路、护栏、窨井盖、围挡、灯杆标牌等各类设施开展巡查检查,督促责任方修复隐患设施104处。三是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四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专项行动,督促整改隐患告牌、防盗栏2处。五是抓汛期安全工作,清掏雨水箅子、阻塞排水口。六是日常不定期排查、修复校园周边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清理流动摊贩、管控市容,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 (五)环保督察迎检圆满完成。一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对城区及乡镇范围擅自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协调相关属地责任部门清理建筑垃圾;在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夜间值守整治,查处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摸清全区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底数,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基础台账;起草《玉溪市江川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待市级管理办法明确后印发。二是组织开展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对历次投诉举报问题点位开展逐一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并做好环保督察有关台账收制、资料报送工作。 (六)执法行为合规合法合程序。加强法制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一是统一制式文书格式,规范使用制式文书,卷宗装订整洁美观。二是组织开展1次案卷评查,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9名执法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对2023年的27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集中进行了二次评查。通过对全部的27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认真评查、评审,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共评出优秀案卷27卷,案卷优秀合格率100%。三是加强法制审核,提升卷宗规范性。四是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至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5起,公示率达100%。 (七)行政审批及营商环境优。一是对现有沿街商铺门头店招做统一规划和设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八)环卫绿化管养有序。一是城区机械化清扫率持续保持80%以上。直管8座公厕的开放时间改为全天24小时开放;设置了180个垃圾投放点、71座垃圾分类亭、1100余只四分类垃圾桶。二是建成区绿地面积提升至201.06公顷,绿地率36.56%。 (九)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有方。日常抓7339 盏道路照明路灯,48台路灯控制箱,15台变压器的维修管护。;处理因交通肇事撞坏市政公共设施26起;户外配电箱、控制柜全面卫生清洁及安全隐患排查22台/次;对城区路面维修20余处,玉江大道破损路沿石维修104米,路面破损修补30余处。 (十)行政案件查办有章。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至今,共接收林草行政案件26起。已查办案件23起,其中雄关乡9起、九溪镇8起、江城镇5起、安化乡1起。 (十一)各项目有序推进。一是江通路、翠大线路灯修复项目,至目前,江通路、翠大线路灯更新和新建项目共完成太阳能路灯更新和新建1078盏,并将于9月26日20时组织初验。二是共享单车管理。三是四丫山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目前已完成新公司名称核准手续,完成公司章程初稿编制,同时筹备公司组建工作,推进可研评审工作及债权出资评估工作。计划近期实地踏勘,组织推进项目一期建设前期手续办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425,97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5,975.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8,003.03元,增长3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8,003.03元,增长39.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项目收入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因此总体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425,975.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185.78元,占总支出的41.04%;项目支出2,019,789.41元,占总支出的58.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8,003.03元,增长39.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748.29元,增长2.24%;项目支出增加947,254.74元,增长88.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因此总体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185.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0,74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444.59元,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789.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元,年末已支付30,000.00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2、办公经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9,311.00元,年末已支付9,311.00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3、江川区路灯电费项目经费,项目经费65,803.93元,年末已支付65,803.93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4、江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案件相关经费,项目经费915,190.00元,年末已支付915,190.00万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5、江川区路灯维护及电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861,379.28元,年末已支付887,779.28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6、市政基础设施管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11,705.20元,年末已支付111,705.20元,100%完成了绩效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5,97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少978,003.03元,增长39.95%,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一个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项目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62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9%。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调整,导致保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69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完成年初预算的87.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未缴纳到年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34,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6%,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44,262.59元;项目支出1,989,789.4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和部分项目经费未支出完,年底被收回。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5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支付到12月份。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与本年均未支出“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44.59元,比上年增加3,406.90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7,163,674.53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7,163,674.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8,24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6,58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800401111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092206444439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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