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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贯彻落实玉溪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24 03:04:45 点击率: 1030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玉溪市江川区贯彻落实玉溪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江川区贯彻落实玉溪市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字〔2020〕33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对照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区、乡两级政府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完成。

(二)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

2.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防震减灾局、区医保局、区广播电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3.统筹推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精准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防震减灾局、区医保局、区广播电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4.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认真梳理各类上下游相关联的办事服务事项,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向社会公开“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防震减灾局、区医保局、区广播电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三)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5.基层政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达到成效。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广播、大喇叭等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达到成效。

7.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特色活动,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村(居)务公开新路径,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达到成效。

(四)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

8.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达到成效。

9.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0.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化管理,梳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1.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

12.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3.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六)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

14.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 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七)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

1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6.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7.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区属各有关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八)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18.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参与事项、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19.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20.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不断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九)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1.逐项对照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并提供便捷的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22.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整合有关信息资源和数据,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十)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

23.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24.基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要积极借助本地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不断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成效,长期坚持。

(十一)积极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25.基层政府要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信息公示栏、报纸、电视、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责任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1年达到成效。

26.依托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大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到位。要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切实抓好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二)紧密协调配合。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做好本级政府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加强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同时,探索建立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大指导各有关单位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并为各有关单位“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

(三)强化督促通报。2020年起,区政府办公室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部门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将建立通报制度,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镇(乡、街道)对本辖区村(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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