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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报告


来源: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2-06 10:04:5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2023年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及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结合法治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取得成效如下:

一、立法方面

2023年区卫健局无涉及本单位的地方立法任务,无地方性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情形。2023年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需征求意见的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后作出反馈。积极配合开展法治督查。

2023年区卫健局无(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需备案审查,无(人大)规范性文件需备案审查报备,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被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二、守法普法方面

2023年区卫健局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3次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1次,采取网上观看的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

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有关国家安全、营商环境等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按要求反馈相关结果。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3次,采取网上观看的形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

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及公共场所“曝光台”等形式,在对违法行为公示的同时,面向人民群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阐述违法后果及法律科普,目前已累计科普45期。区卫健局公共区域(含公共服务大厅、走廊等)及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在本单位简报、内刊中刊载法治内容。

(三)组织保障方面

区卫健局党委(党组)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学3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内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及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

四、执法方面

已要求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公开;按照司法局要求支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配合开展优化营商条例宣传等工作;配合开展法治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年内重大决策事项一件,已按要求执行;财政、审计监督无重大问题。

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办理31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年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省委发文《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云卫规〔2023〕5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的通知》(云卫规〔2023〕1号)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方案》整改自查;已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卫健局2023年无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全年无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需支持情形,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情形;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报送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由区司法局执行;无相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需履行情形;全年未接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区卫健局2023年一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复议终止,行政机关负责人无出庭应诉件。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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