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6日对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全面巡察。2023年12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关于“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印发《江川区卫健系统2024年度综合考评奖考核方案》。在做好每周政治学习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学习记录,按照会议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加强记录人员培训学习,加强交流“取经”,提升业务水平。 (三)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江川区卫健系统学习制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四个一学习”,即坚持每周一学习、坚持每月一交流、坚持每季一考核、坚持每年一报告。 2.协同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缓慢。 (一)关于“医共体打包付费体系未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完成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安化乡卫生院、大街街道卫生院、区妇幼院、区疾控中心加入医共体总医院。通过打造县域“一盘棋”、财务“一本账”、责利“一家人”、优质资源“一张网”,实现人财物高度融合及同质化管理逐步整合。明确医保资金拨付、考核及标准,强化监管和督导,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云医院”建设。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完成了“云医院”建设范围上报市公改办,力争到2025年建成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医共体内HIS系统互联互通。投资建设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心电中心。中医院区、6家乡镇分院、24家村卫生室完成软硬件设施配置,实现乡镇检查,总院确认。 (三)关于“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医共体总院,引进38个省市级专家工作站,对口强化28个专科;全年累计选派100余名医护人员到省内外医院进修培训,不断补齐专科短板。成立区慢病管理中心,乡镇慢病管理分中心实现全覆盖,构成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区乡村三级一体化共管的家签服务新机制。 3.全面推进“健康江川”建设力度不够。 (一)关于“落实“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总医院更新设施设备945台、培养引进人才61名、“三带四送”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以公改示范项目为契机,提升专科能力、规范双向转诊等服务,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特色科室及优质服务基层行卫生院达标创建,派驻50名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带教坐诊,提高基层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关于“未能指导好村卫生室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诊疗服务能力较弱的卫生室,由总医院牵头统一医共体内“三基三严”培训内容及标准,建立以区训乡、以乡训村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强化村医培训。 (三)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短缺削弱了医疗服务能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区、乡级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巡诊、派驻服务机制,每周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天,人员相对固定。 4.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效果不佳。 (一)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艾滋病筛查覆盖面,充分发挥村级艾滋病检测点功能,对我区在管未治疗的HIV感染/病人再逐一排查,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区内首诊报告医院、辖区卫生院的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抗病毒治疗的转介动员工作。 (二)关于“暗娼干预效果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卫健局与公安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每月将抓获的暗娼人员HIV检测情况共享至区卫健局,每年定期开展女性性关键人群综合干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全区各医疗机构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网络专家) 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严格履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职责有差距。 (一)关于“对下属单位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系统监管,对全区监管对象建立问题台账,形成动态监测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协管巡查力度,监督覆盖率每年度达100%,向上争取配强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能力建设。 (二)关于“下属单位执行行政处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处罚案件合理合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非法行医及反复出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案件复盘,开展查缺补漏工作。 6.落实意识形态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相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课程、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与卫生健康工作紧密结合,年终进行一次全年考核并纳入综合目标考评得分。每半年对卫生健康领域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现有的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进行造册登记管理,对于长期不用或与工作无关的群进行清理解散。建立卫健系统网络工作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线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把“线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关于“医疗事故纠纷数量增加,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存在较大舆论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了《江川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纠纷处置预案》,明确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强化依法依规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通过培训、医德医风监督检查考评等方式,促使医务工作者改进服务态度,切实减少患者服务投诉。及时对日常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及违反医德医风情况的及时跟踪处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1.作风革命建设有待加强。 (一)关于“干部廉政教育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每月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结果运用到年底评优评先。每季度由党办抽调下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医德医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到年底综合目标考评。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引导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提高民主生活会谈话质量,提前针对领导分工提前梳理谈话提纲;提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民主生活会召开事宜。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关于“财务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七个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审批责任。资金的使用经过集中研究讨论,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后按审批流程审核报销。财务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对手续不全、不符合报销的单据给予指导,直至报销要件齐全时财务分管领导方可签字审批。 (二)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把财经法规、财务审核审批制度等列入干部职工例会、卫健系统业务能力培训会培训计划,加强对局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关于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审核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健全科学的经费报销和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程序和规范,对本单位有专项资金转拨的单位,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资金监管,合理规范使用。 (四)关于“经济科目使用不恰当”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江川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和《江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机关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经济科目的使用。严格按照2024年预算收支科目,正确使用经济科目。 3.资产监督管理不善。 (一)关于“未严格履行资产移交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盘点,摸清了底数。规范卫健系统物资管理,按照卫健系统“物资采购”和“物资交接”清单,严格做好台账登记、物资出入库等管理工作,仓库搬迁、管理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和手续交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关于“防疫设备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购买的相关物资进行再盘点,摸清物资情况和底数,召开局务会及时研究闲置设备情况并提出闲置设备盘活方案,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闲置设备盘活、用好。 (三)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监管不到位。指导督促下属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项目入库的排查工作,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加药品管理工作,定期对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4.对下属医疗机构监管指导不力。 (一)关于“对乡村医生的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区抽查、乡考核工作机制,按季度动态调整签约数据。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机制,签约服务费拨付与服务考核情况挂钩,做到真签约、真服务。 (二)经医保基金监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收费、过度检查和串换收费等问题。医疗机构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保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临时通知的培训解读;组织职能部门每月下科室督导检查,参照医保中心智能审核、飞行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进行督导检查;利用医保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梳理进行自查自纠。 三、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方面 1.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 (一)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方案》,进一步规范区卫生健康局局务会和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 (二)关于“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修订后的《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方案》。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选人用人存在较大风险。 (一)关于“单位中层和重要岗位任用编外和借调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卫健系统各单位和人事工作人员学习《云南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2023年5月修订)的通知》,不断提升系统人事专干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员借调工作。 (一)关于“下属医疗机构领导岗位长期未交流轮岗”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医共体成员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健全完善卫健系统多岗锻炼、干部交流轮岗良好用人机制。坚持“凭实绩说话、以制度选人”的用人理念,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将考察识别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3.发展党员工作不严不实。 (一)关于“发展党员的材料内容有误,台账资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发展党员“二十五步程序”要求,对卫健工委2021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文书规范和工作要求的,及时更正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巡察整改不到位 (一)关于“未能妥善解决区妇幼保健院产科暂停工作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医院学科发展规划,计划2022-2025年选送3-4妇产科专业人员到省市三甲医院规培,选送2-3名助产士、2名儿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外出进修学习,逐步解决产科业务能力不足和综合救治能力薄弱的问题。提升专家帮扶力度,通过建强专家工作站,逐步解决区妇幼院开设产科能力不足问题,预计到2025年底可开展助产服务。由区医共体总医院抽调区妇幼院3名医生到总医院妇产科进行跟班学习,参与分娩全过程,熟悉流程,提升实战能力。 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7-6161486。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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