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75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监 督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 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组 织生产的情况;3.产品配方原料 、生产工艺、卫生许可批件、检 验报告、生产检验设备、生产环 境、仓储、索证、生产地址、产 品标签标识、生产用水、生产车 间布局、从业人员培训、个人卫 生等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涉 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 生产企业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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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供水单位监督 检查 | 1.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 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情况;(4)供管水人员经卫生 知识培训情况;(5)涉水产品 卫生许可批件情况;(6)水质 消毒情况;(7)水质自检情 况;(8)农村水厂纳入监督协 管服务情况。2.二次供水单位监 督检查:(1)二次供水设施防 护及周围环境情况;(2)二次 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 况;(3)水质自检情况;(4) 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情况;(5)供管水人员经卫生 知识培训情况;(6)二次供水 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供 水单位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 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生活饮用水卫生 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第二十三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 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 范》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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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餐具、饮具集 中消毒服务单 位监督检查 |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情况;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3. 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 况;4.出厂的餐饮具随附消毒合 格证明情况;5.出厂的餐饮具按 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 情况;6.建立餐具饮具出厂检验 记录制度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餐 具、饮具集 中消毒服务 单位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 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 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 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2015〕 62号)第二条、第四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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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职业卫生 监督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 况;2.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 况;3.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 况;4.档案管理情况等。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职 业卫生用人 单位、职业 健康检查机 构、职业病 诊断机构、 职业病鉴定 办事机构、 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 、放射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修订)第九条、第四十三条、六十二 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 条、第三十八条;《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 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第三条、二 十一条、二十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2020年12月4日审议通过) 第三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放 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23年9月28日修订)第七条、第三十 四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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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消毒产品生产 企业监督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 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 展生产的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 情况;4.原材料卫生质量情况; 5.生产过程规范情况;6.产品质 量控制情况;7.进行产品卫生安 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情况等。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消 毒产品生产 企业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 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修订)第三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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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传染病防治监 督检查 | 1.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情 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3. 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4.医疗 废物管理;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医 疗卫生机构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 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 苗管理法》第七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 全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改)第四十九 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 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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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采供血机构监 督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 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 展执业的情况;3.疫情管理的情 况;4.血源管理的情况;5.实验 室管理的情况;6.血液包装、储 存、发放的情况;7.医疗废物处 理的情况等。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采 供血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血站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修改)第五 十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二 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三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办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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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医疗卫生监督 检查 |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2.卫 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和 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 管理情况;5.医疗文书管理情 况;6.临床用血管理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医 疗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 进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022年5月修 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七十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五 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 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条;《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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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放射诊疗机构 监督检查 |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和规范等情况;2.放射诊疗规章 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 度的落实情况;3.健康监护制度 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4.放射 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放 射诊疗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修订)第三十 四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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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机构监督 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执行情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 项目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的情况;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 务人员资质情况;4.开展母婴保 健技术的管理情况等。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母 婴保健技术 服务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法》(2022年5月修订)第三十四条;《 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四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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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学校卫生监督 检查 | 1.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等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情况;2.学校传染病 防控情况;3.学校饮用水管理情 况;4.学校设置卫生室或保健 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情况;5. 校内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卫生管 理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学 校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 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 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条、第三 条第一款、第十六条;《学校卫生工作条 例》第二十八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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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检查 |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2.卫 生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情 况;3.空气、微小气候(湿度、 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 明、噪声的检测情况;4.公共场 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卫生 知识培训情况;5.顾客用品用具 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 况;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消毒情况、检测(评价)情 况;7.卫生设施(水处理设施) 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情 况;8.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 理情况;9.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 活饮用水、游泳池水、沐浴用水 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公 共场所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 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12月修订)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 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条、第三 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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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13 类13项) | 托育机构卫生 监督检查 | 1.托育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 情况,包括制定落实婴幼儿健康 管理制度、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 察、卫生消毒和病儿隔离制度、 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等情况; 2.托育机构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 情况,包括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 制度、供水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 度、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 准情况。 | 一般检查 事项 | 市辖区内托 育机构 | 实地检查 |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21年修订)第六条、第四十一条;《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1 月17日修正)第五条、第三十条;《托育 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颁 布施行)第五条第三款 | 普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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