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全国、省级和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我们编制了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玉溪市江川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玉溪市江川区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以下简称区级目录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目录外,其他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一律以2021年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和云南省省级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全国和云南省省级目录清单及玉溪市市级目录清单的,各单位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部门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级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并根据收费政策变动及时对本单位的收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在公开收费站点和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政策文件依据、收费对象等。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区政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反馈,我们将及时研究解决或向省、市级反映(联系人:区财政局蒋见坤 电话 8018212 区发展局赵学章 电话 8019041)。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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