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星云、宁海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根据省和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编制了江川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目录清单外,其他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一律以财政部公布的全国、云南省省级和玉溪市市级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全国、云南省省级和玉溪市市级目录清单的,各单位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部门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并根据收费政策变动及时对本单位的收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在公开收费站点和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政策依据等。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局反馈,我们将及时研究解决或向省、市反映(区财政局联系人蒋见坤 ,电话:8018212;区发改局联系人花冬波,电话:8019041)。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2.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3.2023年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3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项目.xls
(附件2)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xls
(附件3)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清单.xls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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