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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区下达的统计任务。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围绕全区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区内外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机关党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基层党建走深走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30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讲授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1次,召开干部例会48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实效。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二是与干部职工签订《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个人岗位廉政承诺书》34份。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扩大)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会议1次,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四是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派单4次,收到分管领导任务派单落实情况报告8份;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轮。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派单4次,收到派单落实情况8份。开展意识形态谈心谈话4轮。五是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与中层干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4次,撰写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派单落实情况报告8份。强化“清廉政机关”建设。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排查风险点25个,制定防范措施27条。二是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干部职工不断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廉政情况,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完善正负清单管理。修改完善权力正负面清单和廉洁用权正负面清单,年内公布正负面清单22个、廉洁用权正负面清单22个,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个,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持续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签订干部家属助廉承诺书34份,发放干部家属家庭助廉倡议书34份。五是及时组织政务公开。及时对党务、政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共组织党务、政务信息公开71期。六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节前提醒教育,严禁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献“车饭”,严禁烧香拜佛。七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玉溪市江川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全区统计系统专项治理行动,围绕“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推动统计督查、严肃追责问责”等六个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以赴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2.抓班子建设。区委、区政府任命了地方调查队队长,充分体现组织对调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配强配齐班子成员,继续坚守初心使命,进一步提升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促进统计调查事业更上一层楼。 3.抓能力提升。持续重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除积极主动参加省市统计系统培训外,经常督促干部职工对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并适时进行提问测试,实现干部职工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同时,为促进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对部分同志进行轮岗培养。2023年至今共组织干部学习培训53期。 4.抓制度建设。除严格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外,完善健全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截至目前区统计局共有管理制度53个。2023年修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3个。 5.抓作风建设。切实推进“三区一城”建设,始终保持“闯”的精神、“拼”的劲头、“干”的作风,助推统计工作争先进位,全力以赴抓在工作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亮晒比拼 争先进位”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江川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亮晒比拼 争先进位”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办法》。二是做好业务指导。以“统计服务进千企”作为重要抓手,扎实开展统计服务。2023年以来到企业指导56余次,组织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参加业务培训25次,培训1,023人次。三是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40万元,截至目前向上争取资金49.7万元,完成率124.25%。四是撰写信息分析。2023年以来撰写统计分析26篇,采用11篇;信息59条,采用10条。配合做好省市区热点调研23次,撰写约稿信息23条,采用18条。 6.抓项目入库。一是服务前置,突出一个“早”字。项目是投资的基础,有项目入库,再有投资。全区各部门联动狠抓项目入库,但由于很多部门对项目入库业务不熟悉,导致收集项目入库材料经验欠缺。组织专业人员编印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导手册》,发放到项目单位。2023年举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3期。二是严格审核,突出一个“严”字。项目入库材料审核方面,严格按照省统计局下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对每个申报的项目入库材料进行审核,且与区发改局形成联审机制,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项目单位,提升项目入库成功率。 7.抓纳规纳限。一是落实奖补措施。全力落实区政府印发的《玉溪市江川区加快培育壮大“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江川区提升“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能力奖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兑付纳规纳限奖励和“四上企业”统计业务人员考评奖补经费。二是抓好包保服务。严格落实江川区级领导联系包保服务企业制度,坚持每月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及时派发问题清单,强化追踪问效,确保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对接,确保纳规纳限工作中的困难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切实提高纳规纳限申报材料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纳规纳限的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企业摸排。摸清企业底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名录库,以备替换,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培育协同管理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纳规纳限工作。 8.抓数据质量。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月度、季度统计网报监测,扎实做好统计指导服务工作。一是坚持随报随审。对数据异常企业及时监督预警,同时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向企业发出监测预警。二是坚持定时报告。坚持每天网报结束将网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网报分析报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位副区长,让各位区级领导及时掌握网报情况。 9.抓经济普查。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二是完成综合试点。江川区承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举办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业务培训,会上江川区了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安排参会人员到普查小区进行入户登记现场演练。为下一步普查工作提供质量高、可推广、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使综合试点工作成果落到实处。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各项任务,市政府领导、市普查办领导给予工作肯定和表扬。 三是抓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更新维护。区统计局每季度从行业主管部门收集行政登记信息,形成新增、变更、剔除单位清单,并在名录系统内完成新增、变更、剔除等操作,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动态准确。四是抓经费预算保障。区统计局加强五经普工作需求梳理,本着节约资源的理念,数据处理设备数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预算。目前,已完成区级五经普经费预算申请,跟进经费的落实,已下达16.8万元工作经费。五是做好普查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普查宣传方案要求,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让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参与普查工作。六是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区能经济普查专班,进一步充实经普办人员力量;从村(社区)和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中选聘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普查员,为普查登记做好准备。七是做好业务培训。按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产,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两员”培训业务工作。召开各种经普会议25次。八是夯实单位比对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编办等部门协同配合,提前开展单位比对,做好无经营活动企业的摸排,进一步活跃市场主体。九是圆满完成单位清查。根据底册,按照“底册量不能少,单位数不能漏”原则,开展“地毯式”清查,多措并举,分工合作,扎实完成全区单位清查工作。经过“两员”奋战,目前单位清查正在进行查缺补漏工作,为2024年1月1日正式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十是投入产出调查有序推进。江川区投入产出调查抽中12户企业,其中: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11户(其中:规上工业9户、规上服务业2户),行政事业单位1户。举办了投入产出调查业务培训,按要求上报市统计局。 10.抓主题教育。(1)配合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按照《关于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教办〔2023〕4 号)和《关于配合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5月至8月,认真对照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打牢基础。区统计局党组对照查找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领导班子3人查找问题17条,制定整改措施17条。区统计局党支部对照查找问题3条,制定整改措施3条;支部党员14人对照查找问题61条,制定整改措施61条。(2)学习联系实际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区统计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政治理论学习主线。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及指示批示精神。目前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讨论1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二是认真开展党员实践活动。从9月起,党支部以“主题党日”为活动载体,开展“一片一课一实践”活动。目前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1个,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1次,主题党日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党员讲“微党课”2次,组织开展为民办事活动2次。 11.抓巡察整改。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精心组织整改。经过近三个月的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3个基本完成整改。并按照相关要求在区统计局进行了公开,2023年4月18日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在江川政务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5月25日顺利通过了整改验收。 12.抓其他工作。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疫情防控、河(湖)长制、林长制、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及健康县城等工作。下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员1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统计执法队)、综合核算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农业统计股、工业能源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地方统计调查队 2.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星云统计工作站 3.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宁海统计工作站 4.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前卫统计工作站 5.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江城统计工作站 6.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安化统计工作站 7.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雄关统计工作站 8.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九溪统计工作站 9.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路居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因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运转及公用经费不单独预算,统一纳入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预算。因此纳入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50,30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6,063.17元,占总收入的98.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4,240.07元,占总收入的1.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64,502.21元,增长36.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45,611.49元,增长39.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1,109.28元,下降41.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加了办公经费、“两员”补贴以及2023年发放提升“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能力奖补资金。所以导致2023年预算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748,139.94元。其中:基本支出5,370,037.07元,占总支出的79.58%;项目支出1,378,102.87元,占总支出的20.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97,782.91元,增长39.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4,536.29元,增长17.88%;项目支出增加1,083,246.62元,增长367.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加了办公经费、“两员”补贴以及2023年发放提升“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能力奖补资金。所以导致2023年预算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0,037.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41,367.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669.90元,占基本支出的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8,102.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城乡住户调查经费支出184,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劳务费。 2.城乡住户调查市级经费支出184,2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劳务费。 3.城乡住户调查经费区级补助费支出347,05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工作费用。 4.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城乡住户调查费支出13,2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工作费用。 5.玉溪调查队城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城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培训费。 6.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支出35,2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江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鉴》。 7.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119,934.00元,主要用于江川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8.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提升“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能力奖补考评项目经费支出9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奖补费用。 9.江川区提升“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能力奖补考评项目经费支出264,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纳规纳限企业奖励补助。 10.投资统计项目费用补助资金支出1,690.00元,主要用于开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经费。 11.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8,473.7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12.劳动力调查经费支出21,015.00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调查费用。 13.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经费支出13,011.10元,主要用于综合统计业务经费。 14.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经费支出7,3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经费。 15.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畜禽监测经费支出1,249.00元,主要用于畜禽监测工作经费。 16.全省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奖支出1,500.00元,发放云南省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奖励。 17.中央预算经济普查资金支出520.00元。 18.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支出5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6,06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6%。与上年相比增加1,845,611.49元,增长39.35%,主要原因是:2023年1月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2023年1月区外调动1名事业人员至通海县,2023年5月1名事业人员通过玉溪市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并被录取,2023年9月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单位在职人数净增长3名,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4,32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8%。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的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会议费、专项普查活动经费、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7,53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32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5,3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14,2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14,2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决算为14,2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市级到江川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指导以及统计督察检查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2022年专户资金未进行归集,导致2023年自有资金未纳入预算。2023年自有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7,274.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6,938.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62.00元,增长1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62.00元,增长15.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市级到江川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指导以及统计督察检查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2022年专户资金未进行归集,导致2023年自有资金未纳入预算。2023年自有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7,274.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6,938.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学习等工作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062.00元,比上年增加34,866.75元,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2023年1月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2023年1月区外调动1名事业人员至通海县,2023年5月1名事业人员通过玉溪市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并被录取,2023年9月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单位在职人数净增长3名,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228.00元,水电费14,520.00元,差旅费5,257.00元,公务接待费6,938.00元,委托业务费5,650.00元,工会经费12,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86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资产总额652,772.21元,其中,流动资产521,683.05元,固定资产125,000.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88.8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15.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7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旨在全面调查中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41001111 玉溪市江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80956428422024101208433160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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