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7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 4.负责全区石漠化防治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及监督管理。 7.承担和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 9.承担全区林业资源的管护工作。 10.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 11.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指导林业系统科技队伍建设。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财务室;玉溪市江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玉溪市江川区大龙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玉溪市江川区生态修复站;玉溪市江川区资源保护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玉溪市江川区森林防火检测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我部门主管一级行政单位; 2.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属于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林长责任体制机制。下发《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召开了2024年玉溪市江川区总林长会议暨区林长制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部署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统筹部署和推动林长制工作。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紧扣实际发布总林长令第1号—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以“林长制”推进“ 林长治”,截至9月,全区各级林长巡林共2,806次,其中区级林长巡林36次,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 610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2,160次,抓好辖区内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从严抓实2023年度市林长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 2.切实推进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建立管护数据库。录入(含托管区数据)基础信息图斑80,664个、处理数据约105万条,根据江川区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及需求,本次江川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共区划204个管护责任区,整合管护人员176人。重点管护面积352,104亩,一般管护面积195,375亩;城镇面山面积97,461亩,近山区面积450,018亩;设计巡护路线222条,巡护长度为682公里。设计基础设施134个,测算管护资金1,874,441.00元。已完成数据库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并通过区级评审,待报省市审核。 3.全面启动林草湿荒普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2024年玉溪市江川区林草湿荒普地类对接工作,核查图斑11,963个。完成基本草原60个(含托管区29个)图斑预判和外业调查工作。 4.进一步开展林地保护等级调整。对我区最新林地资源数据进行优化,优化调整林地保护等级,明确林地保护等级,为今后林地资源的监管、审批提供法定数据支撑。根据优化成果,全区优化调整面积37,183.55公顷,未定等级56.59公顷。调整成果已报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复。 5.切实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一是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助和处置,2024年以来,江川区收容救助陆生野生动物29起,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6只,三级保护动物13只。二是监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保护巡查,开展江川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并负责系统数据上报,上报率达95%以上;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监测保护巡查工作,每月1次定期检查江川区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不定期开展巡检工作,加强江川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三是处置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截至目前,江川区内发生野生动物肇事事件32起,主要为野猪损害农作物事件,发生面积约105亩(实际损毁20%左右),已进行登记处理,待保险公司理赔。四是完成云南江川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站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待开工实施。 6.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工作。一是落实玉溪市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完成退耕还林资金兑付61.06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延长期补助50.00万元(安化乡18.00万元、江城镇32.00万元);宁海街道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06万元。二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600亩159个图斑的核界修边工作。三是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31,536.2亩生态林保存面积情况核实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231,54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0,611.13元,占总收入的90.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50,934.80元,占总收入的9.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5,053.43元,下降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65,988.23元,下降11.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50,934.8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接收绿化委员基金会捐赠的项目工作经费,故收入支出较上年有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203,367.83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393.82元,占总支出的60.89%;项目支出7,509,974.01元,占总支出的39.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3,231.53元,下降2.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822.75元,下降0.46%;项目支出减少489,408.78元,下降6.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接收绿化委员基金会捐赠的项目工作经费,故收入支出较上年有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93,393.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68,827.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566.38元,占基本支出的2.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9,974.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森林防火项目经费1,094,976.8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间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支出、宣传以及管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3,118,042.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以及天然林林地资源的管理维护,保障林农经济支出;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490,575.00元,主要用于拨付农户退耕地生活补贴,保持耕地数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0,61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1%。与上年相比减少2,365,988.23元,下降1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5,41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险于下年度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1,06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85.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险于下年度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94,97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间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支出、宣传以及管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下达乡镇森林防火资金,由财政直接下拨,不再进行二次分配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077,07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2%。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化等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比年初预算资金数增加,金额差异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2,0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未缴纳金额于下年度进行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决算为45,22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85.04元,增长30.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8,571.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元,决算为6,6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72%,完成年初预算的53.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58.04元,增长6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73.00元,下降4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73.00元,下降4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5,22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85.04元,增长30.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8,571.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元,决算为6,6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积极按要求减少经费接待支出,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358.04元,增长6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73.00元,下降4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73.00元,下降4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积极按要求减少经费接待支出,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化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化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90.63元,比上年增加16,549.63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于2024年5月区内调入1人,7月考入2人,10月退休1人,人员有变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76.67元,水费1,200.60元,电费1,811.13元,邮电费1,767.10元,差旅费2,997.97元,会议费2,46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71.16元,工会费3,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2,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960,939.43元,其中,流动资产1,864,350.52元,固定资产1,093,520.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68.3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8,95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9,97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林长责任体制机制。下发《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召开了2024年玉溪市江川区总林长会议暨区林长制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部署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统筹部署和推动林长制工作。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紧扣实际发布总林长令第1号—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以“林长制”推进“ 林长治”,截至9月,全区各级林长巡林共2,806次,其中区级林长巡林36次,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 610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2,160次,抓好辖区内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从严抓实2023年度市林长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 切实推进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建立管护数据库。录入(含托管区数据)基础信息图斑80,664个、处理数据约105万条,根据江川区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及需求,本次江川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共区划204个管护责任区,整合管护人员176人。重点管护面积352,104亩,一般管护面积195,375亩;城镇面山面积97,461亩,近山区面积450,018亩;设计巡护路线222条,巡护长度为682公里。设计基础设施134个,测算管护资金1,874,441.00元。已完成数据库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并通过区级评审,待报省市审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所有项目均在一级主管部门实施,下属事业单位无实施项目;我部门固定资产均在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下属事业单无固定资产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7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090503000512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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