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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9-16 16:20:34 点击率: 711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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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负责促进就业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创建为民服务清廉机关。以党建引领人社工作,党建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部门,全面推进清廉江川建设。2021年江川区人社局被评选为清廉示范机关

2.人社事业发展核心指标再创新绩。全市24项人社事业发展核心指标中,全市排名第一有11项,前三有12项,各项指标完成较好。

3.保障就业创业,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就业指标推进平稳,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开展优质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地落实,深化劳务协作,促进省外转移就业和大力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4.精准扩面,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保指标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作稳步推进,有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降费政策,履行基金监督职能,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运营风险。

5.优化人才环境,在人才工作上谋实谋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6.共建共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和行政审批工作。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就业增收、技能帮扶作用,重点抓好乡村就业创业工作,以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8.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玉溪市江川区社会保险局;

3.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7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4.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1万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收入2,867.21万元相比增加1,011.16万元,增长35.2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新增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地块补助资金;新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收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度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27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88万元,占总支出的25.70%;项目支出3,173.73万元,占总支出的74.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542.54万元相比增加1729.08万元,增长68.0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新增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地块补助资金;新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支出;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7.88万元。与上年支出1,223.26万元相比减少125.38万元,下降10.2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人员经费中津贴补贴减少;公用经费列支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3.73万元。与上年支出1,319.28万元相比增加1,854.45万元,增长140.5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地块补助资金;新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支出;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市、区春节慰问费20.86万元;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84.13万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费6.09万元;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前期经费、在建工程569.43万元;人社事业工作经费4.48万元;党建经费补助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81.1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支出93.82万元;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30.89万元;清理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支出795.56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74.52万元;财政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1.15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等支出615.0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755.8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经费支出18.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支出2,525.95万元相比增加1,738.53万元,增长68.83%。主要原因是:新增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地块补助资金;新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支出;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区级春节慰问费8.36万元;市对区综合绩效考评奖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前期经费支出9.32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792.94万元;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在建工程560.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7.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652.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0.0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3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764.11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5.5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5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54.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接待费严格执行不超预算;二是公务车改革,公车处置核减,不再有费用发生;三是无出国(境)费用发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75万元,增长8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87.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员招考考试下放县区,巡考检查接待增加;根治欠薪专项检查接待增加;上级对基层调研、督查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事人才招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1万元,与上年81.56万元相比减少19.65万元,下降24.09%。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二是疫情影响控制支出,本年度公用经费列支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3.94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手续费0.24万元、水费0.86万元、邮电费2.74万元、差旅费0.14万元、维修费0.38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劳务费7.23万元、工会费2.4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公车使用费41.0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36.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9万元,固定资产362.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82.4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36.50

91.89

362.18

239.18



123.00


582.4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积极开展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引领狠抓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加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认真完成每项任务,有效地保障各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事业发展等方面。各项目资金专项专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资金的管理使用合规合法,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正确执行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了各项民生保障,并取得了良好效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自评为优。

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一是编制预算前与上级对接,咨询落实年度任务,以便设立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将可能预见到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三是计划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到区级,必须事先设定绩效目标,并将其做成项目入库;四是内设相关业务股室应承担起相关项目的责任,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33个,其中50万元以下21个,50万元以上12个。项目中评价等次为优的20个,评价等次为良的12个,评价等次为中的1个。主要用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事业发展等方面。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玉溪市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349.00万元。自评分:88.09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省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已开工建设,为在建工程。办公用楼确保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突出服务群众的主题功能。

2.江川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补短板项目地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211.10万元。自评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将补助资金及时支付,建设用地按批准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3.县区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12.50万元。自评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春节慰问困难人群,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

4.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40.21万元。自评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招募名额计划;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边远和农村基层单位对日常的需求问题。

5.“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9.07万元。自评分:99.26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大学生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6.2020年市对区综合绩效考评奖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12.33万元。自评分100分。目标完成情况:在2021年按时发放全部职工2020年考核奖12.33万元。

7.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795.56万元。自评分85.01分。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文件精神,改革性补贴、计生奖励金、荣誉津贴、813生活补贴、13生活补贴、教师加发退休金、回族补助、残联津贴八项资金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统筹待遇项目,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8.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81.11万元。自评分91.06分。目标完成情况: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离休老干部的关怀,保障离休干部的生活水平,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发放离休干部的离休费,财政及时拨付离休费到离休人员的个人账户。

9.财政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21.99万元。自评分100分。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已为2,199名困难群体每人代缴100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的意义。

10.20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5,083.70万元。自评分92.09分。目标完成情况:20211-12月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次数422,520人,发放金额5,083.70万元,其中发放1,697人的丧葬费200.53万元。

11.县区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15.34万元自评分99.81分。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符合条件的1,029名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保证了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12.对清理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1.12万元。自评分83.46分。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文件精神,解决我区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13.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170.00万元。自评分93分。目标完成情况:20211-12月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次数422,520人,区级发放金额170.00万元,其中发放1,697人的丧葬费200.53万元,其中区级承担80.21万元。

14.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88.00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15.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为394.12万元。绩效情况:自评分:92.83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16.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255.74万元。自评分:95.33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的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步伐。

17.2020年中央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49万元。自评分:90.01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18.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90.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的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步伐。

19.2021年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80.00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0.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5.08万元。自评分:85.02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1.2021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80.00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对我区3名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者团队经营实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我区现有农村劳动力,每季度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实名制信息库数据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数据信息;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实名信息调查,实现动态更新管理,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存在的问题是支出进度缓慢,原因是财政库款紧张,未及时形成支出,改进的措施是积极与财政协调加快支出进度。

22.2021年省级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80.00分;评价等次:中。目标完成情况:68名大学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提高见习青年综合素质,增强就业市场竞争力。

23.2021年省级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90.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带动就业。

24.2020年度市对区综合绩效考评奖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2.66万元。自评分:100.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带动就业。

25.2021年度第一批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90.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6.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0.00万元。自评分:86.00分;评价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六、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七、“贷免扶补”:是国家和我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贷”: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扶”: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八、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指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工人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至社保局退管中心管理,由退管中心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九、统筹内外养老金:统筹内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统筹外养老金是由机关企业发放。统筹内养老金是指社会保障部门代表国家给退休人员发放那部分退休金;统筹外养老金是指企业支付退休职工的独子费、离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等及机关事业单位支付给退休职工的计生奖励、改革性补贴、教师加发、荣誉津贴、生活补贴、回族补贴、残联津贴等,不包括国家级特贡津贴、退休后再就业的补贴。

监督索引号530403004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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