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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负责促进就业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及时搭建就业供需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9次;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惠民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开展优质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创业扶持带动就业;积极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快释放减负稳岗政策红利,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被截滞留和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任务。 2.多措并举,夯实社保扩面增效。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建立被征地保障对象未参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参保等8类台账实名数据库,全面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精准掌握各险种参保扩面重点和方向开展提质扩面;利用江川发布、微信、抖音、街区LED屏幕等媒介开展线上宣传,利用万名党校、党员双报到、“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三下乡”“百日攻坚”行动、普法强基等各类活动开展线下宣传。 3.落实人才强区政策,激发人才活力。积极用好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项目红利政策,继续开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项目储备工作和人才培养奖励;开展专家服务团走进江川服务基层活动,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搭建桥梁载体;坚持以人才发展为主线,推动人事人才改革和人才培养,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三区一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经省级评审认定1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根据“安薪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政府和国企项目底数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整治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信访件。 5.利企便民“上门式服务”。加强与市社保局、市产业链专班、市税务局等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通过优化系统、理顺机制流程等成功解决了云南坤天、亿纬锂能等企业在高新区税务登记,在江川区参保的问题,并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惠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向企业宣讲社会保险、劳动用工、青年见习、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稳岗返还、创业贷款、技能培训等各项利企政策,同时“一对一”对系统操作进行培训指导。 6.电商创业促就业。联合江川区社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星云社区打造直播带货基地,开展网络创业培训11期304人次,利用直播带货、互联网+等商业模式,深挖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双向需求潜力,围绕雄关的猕猴桃、九溪的草莓、糍粑、前卫的青铜器、江城的土鸡蛋等当地农产品,带动农产品销售,助力当地本土助农产品发展,实现助企扶农。 7.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顺利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才与专技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与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调解仲裁管理股(信访股)和社会保险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实有人员与上年一致。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489,295.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8,934.04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361.45元,占总收入的1.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0,414.89元,下降6.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3,684.90元,下降6.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729.99元,下降6.9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收入增加;上年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和地块资金收入2,400,000.00元,本年项目建设资金收入1,520,000.00元,相比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488,595.49元。其中:基本支出5,421,536.06元,占总支出的63.87%;项目支出3,067,059.43元,占总支出的36.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1,114.89元,下降6.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3,417.51元,增长14.42%;项目支出减少1,314,532.40元,下降3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上年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和地块资金支出2,400,000.00元,本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1,520,000.00元,相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1,536.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0,97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560.85元,占基本支出的6.65%。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649,245.24元,增长14.72%。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7,059.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34,92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1,314,532.40元,下降3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市级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136,000.00元,区级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专项经费93,553.00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1,155,348.66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成本经费117,237.77元,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经费及补助资金1,534,920.00元,江川区工资福利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经费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8,93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623,684.90元,下降6.9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5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区级春节慰问费93,553.00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经费支出14,92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2,22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3,918,315.68元;江川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在建工程1,5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系统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0,024.71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2,968.48元;就业补助支出358,561.72元;遗属补助支出2,3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8,13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8,033.21元;事业单位医疗70,538.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3,632.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928.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0,0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430,09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3,1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3,1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3,1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接待费严格执行不超预算;二是公务车改革,公车处置核减,不再有费用发生;三是无出国(境)费用发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5.00元,下降2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5.00元,下降22.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民工欠薪督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和上级对基层调研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899.40元,比上年减少55,489.18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财政控制支出,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30,934.40元、手续费460.00元、水费5,693.00元、邮电费5,251.00元、差旅费2,720.00元、培训费10,805.00元、公务接待费3,189.00元、工会经费11,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公车使用费168,677.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9,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2,164,264.10元,其中,流动资产50,291.67元,固定资产888,589.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02,166.34元,无形资产23,216.6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7,37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832.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4316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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