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县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等多项职能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网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一是实施石河、大龙潭、黄谷田3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该项目批复投资1772万元,石河水库已签订施工合同,即将开工建设;大龙潭水库、黄谷田水库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 二是实施马家庄、大卷槽、大石板、王居箐、螺丝坝、雄联、力摆子七座灾后薄弱环节小(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该项目批复投资833万元,于2019年11月1日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实施茶尔山水库灌区高效节水减排项目。项目现已完工。该项目批复投资1342.99万元,已完工,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及资料整编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西河西河村段治理工程。该项目批复投资1642.56万元,于2019年5月27日开工,现完成了东、西河清淤,东河基础挡墙支彻,护岸削坡,完成总投资4500万元。 五是继续实施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一)江川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批复投资258.21万元,对5707人进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已完工。(二)江川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69.0万元,已完工。 六是组织实施江川区星云湖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工程。江川区星云湖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88.55万元,目前基本完工,正进行竣工结算。 七是实施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4230.5万元,目前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 八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与玉溪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完成了江川区水利“十四五”空间规划暨水利发展规划的上报工作。二是开展江川区人民政府与云南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水务一体化合作的工作,并签订框架协议。三是编制《玉溪市江川区应急补水实施方案》来作为江川区停止花椒站向抚仙湖取水后的取水替代方案,同时编制《江川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做好江川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水利管理成效显著 1.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新建工程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立项,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以及合同制,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第一为原则,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主,从而确保了工程建一件,成一件,发挥效益一件。 2.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一是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建设为依托,继续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二是以规范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的管理为前提,逐步实现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顺利推进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执行新水价。 3.加强对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的管理。 (三)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开展 1.抓抗旱保民生促春耕夺丰收。一是建立健全江川区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抗旱责任制。区、乡镇共派出64个工作组参加抗旱救灾,将抗旱责任层层落实到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乡、到村、至组、到户、到人;二是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密切跟踪人畜饮水困难的村组,采取近期工程与长远工程相结合,继续实施民生水利,保证人畜饮水安全;三是强化监测预警预报。截至2019年6月18日止,全区有5座小(二)型水库和68座小坝塘干涸,有6个乡镇(街道)12个村(居)委会23个村组8192人、619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含1所学校200名师生),有5950人、417头大牲畜依靠拉、挑、送水解决饮水困难。全区农作物受旱66709亩。针对旱情,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采取值班值守和旱情日报等方式,对旱情进行监测、分析、预警、预报,为全区抗旱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2019年,全区共投入抗旱人员14.684万人,投入机电井10眼、抗旱设施泵站180处、机动抗旱设备33058台套次、机动运水车辆15130辆次;抗旱用电89.714万度、抗旱用油71.18吨。投入抗旱资金1570.97万元;减少受灾人口798人;避免粮食减收37.95吨;减少经济损失580.20万元,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人数8192人,大牲畜619头,抗旱浇灌面积66709亩、14.9686万亩次。 2.未雨绸缪,扎实备汛,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层层签订江川区2019年防汛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向社会公示。二是组织制定了2019年水库、坝塘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下发《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水库汛期蓄水调度运用计划》,及时修订防洪应急预案、编制了度汛计划和蓄水计划并下发到各村委会。三是及时清淤除障,对多数险工、险段及时的加固处理,为防大汛、抗大洪提供了安全保障。四是采用日报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24小时制轮流值班守岗,保证防汛抗洪工作上下联系畅通。 2019年,全区共投入抢险救灾人员1255人,投入抢险资金约9.5万元,其中:群众投劳折资5.376 万元;减少受灾人口798人;避免粮食减收14.932吨;减少经济损失161.28万元。 (四)水土保持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配合做好全区石漠化治理项目工作,带动全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预防监督,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努力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全年共计审批水保方案5个,执法检查16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31个。三是做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水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征收水保“两费”。本年度共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08万元。 (五)水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围绕“实施国家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主题,利用在重要路段、集贸市场等悬挂标语,发放主体宣传画,组织水法规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水日水周”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意识,扩大水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据统计,全区共散发宣传小册子500份,节水宣传画20份,节水宣传纸品4000盒,节水宣传纸杯90000只,小学生学习用具500份。二是加大水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认真调处各类水事纠纷,督促指导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继续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科学管理水资源。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区潭泉进行调查,共计调查44处潭泉,完善我区水资源管理资料库。四是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和群众知法维权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五是超额完成2019年度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全区合计征收水资源费37.79万元,征收管理统一使用电子票据。 (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制工作问责办法及玉溪市江川区区级河(湖)长和乡镇(街道)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述职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河长组发〔2019〕1号),《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川区2019年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河长办发〔2019〕1号)等文件,强化和督促河湖保护治理职责落实,截至10月28日,全年共计巡河14237次,其中州(市)级9次,区级227次,乡镇级3021次,村级4896次,组级3583次,责任部门2501次。巡查发现22个问题,完成整改22个。在今年的“清四乱”、“六清”行动中,共投入人力13936人次,车辆机械1120台次,资金77.11万元,清理临时房、简易房及其他建筑物38间、1191.1平米,清理两岸堆放的空心砖、木材、砂石料及其他各类杂物28件,清除各类垃圾、堆积物约11901.434吨。全区在2018年共排查共发现“四乱”问题72件,其中垃圾、固体废物等乱堆问题48件,涉河违法违规项目等乱建问题24件,2019年6月已全部整治销号。 2、推进工程措施,为全面治理星云湖打好坚实基础 一是对大街河、大龙潭河、周德营河、学河、渔村河、周官河、小街河、螺蛳铺河、大庄河、旧州河、东西大河、大寨河12条主要入湖河道开展综合治理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加快推进绿化工程及其他扫尾工作,完成投资31380万元。二是全力推进底泥疏挖工程。已完成投资5860万元。三是全力推进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工程。该项目投资42300万元,于2019年8月18日开工。四是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投入使用。该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额37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处理富藻水21.22万方,通过测算每年可从星云湖中去除总氮约65吨、总磷3.8吨、蓝藻干物质800吨,对遏制星云湖蓝藻水华、减少内源污染、促进水质恢复起到积极作用。五是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约42000万元。六是配合实施玉溪市东片区“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补水。目前,已向星云湖生态补水1237万方。七是启动抚仙湖应急补水工程-隔河试点项目。该项目投资7602万元,于2019年6月开工,第一期安装贝林菲特污水处理设备5台,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七)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齐头并进,收效良好 1.抓安全、促发展、保稳定,确保水利建设顺利进行。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与全局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水利建设工作到哪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就跟到哪里。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一是研究制定了《江川区水利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二是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即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江川区水利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股室站所负责人签订了《江川区水利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对象、范围、内容、方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检查考核更加规范。三是继续开展廉政建设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管理办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治工作力度,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确保水利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五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加大各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据统计,全局共计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关键岗位5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5个。 3.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推进江川水利改革与发展。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解决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三是做好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四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难事。上半年,共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信件4件,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11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不断解决和改善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扎扎实实的帮助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弘扬“惠心治水、实干利民”的水利精神,树立水利部门和水利人的良好形象。 5.扎实做好包村扶贫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派出1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入驻安化董炳村委会,协助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该村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和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工程。三是协助村组干部切实抓好烤烟移栽种植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91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30.60万元,占总收入的71.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785.94万元,占总收入的28.77%。与上年20,737.31万元对比增加27179.23万元,增幅131.06%,主要是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3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3万元,占总支出的0.56%;项目支出45,135.25万元,占总支出的99.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4,655,23万元对比增加40735.86万元,增幅875.06%,主要是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83万元。与上年302.79万元对比减少46.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费人均支出0.19万元、水费人均支出0.13万元,邮电费人均支出0.2万元、差旅费人均支出0.05万元、培训费人均支出 0.0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135.25万元。与上年4,352.44万元对比增加40782.81万元,主要是水利项目投资支出增加:星云湖水位基准高程复核项目经费支出111.2万元,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工程项目资金(二期)支出30,000万,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出12030万元,玉溪市江川区2016年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资金支出139.4万元,江川区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支出200万元江川区西河西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93.45万元,江川县大街街道办庙湾片区提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补助资金支出30万元,星云湖南岸截污沟污水处理应急工程资金29.32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37万元,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支出59.46万元,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支出76.06万元,滇中引水项目江川段界桩埋设工程资金64.84万元,雄关乡集中供水水质净化提升项目66.14万元,云南省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江川区2016年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36.06万元,2015年度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庙湾片区提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支出60万元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庙湾片区提水抗旱应急水源项目光伏大棚工程支出3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89.49万元江城镇柚关村委会清水沟上组、三百亩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39.95万元,滇中引水项目江川段界桩埋设工程资金支出64.84万元,江川县前卫镇石河水库、小井坝水库与星云湖抗旱应急连通工程支出51.36万元,白河水库地质勘察工程支出38.94万元,江川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工程支出43.64万元,人民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支出33.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7%。与上年3,835.78万元对比减少854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奖励资金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2018年重点项目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缴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8%。主要用于星云湖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支出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农业高效节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4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5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5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87.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局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二是按照巡查意见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2018年1月起执行的本局新制定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效果显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2万元,下降2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万元,下降1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66.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请补充详细信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39万元,下降16.13%。公务接待费减少1.53万元,下降65.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3万元,占90.15%;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9.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各级部门水利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8万元,与上年32.80万元对比减少8.02万元。主要是单位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等工作中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1211.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55.58万元,固定资产214.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1.3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11.6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41.3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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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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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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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3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211.74 | 20855.58 | 214.79 | 178.85 | 29.54 |
| 6.4 |
| 141.3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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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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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如:《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内部管理制度》等。 (2)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依据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绩效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及行业建设、管理、发展的具体情况、特点进行设立。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学习文件,明确自评要求,分析各项自评内容、指标内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通过自评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检验支出的效率与效果;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通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备财务手续,按合同及时支付资金,有效保障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自评分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我单位2019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10个,6个优,2个良,1个中,一个差。 我单位2019年有6个项目是50万元以正下,未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所以未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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