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32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区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等多项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机关内设三个科室,即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水资源股、河(湖)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玉溪市江川区农村水利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投资8605万元,组织实施江川区董炳河安化段治理工程和江川区星云湖入湖河道小街河、渔村河、周官河治理工程。 二是投资3000万元,组织实施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惠及江川区星云湖流域村落10个自然村1.2万人 三是投资4000万元,组织实施星云湖东西大河-大龙潭河-学河-渔村河-大街河-螺蛳铺河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涉及20个村落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置。 四是投资560万元,组织实施九溪大营坝水库、前卫小冲水库、前卫葫芦坝水库、雄关杨寺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同步争取资金启动剩余20座小(二)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全区所有小(二)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五是投资500万元解决九溪镇人饮安全保障抗旱应急工程。 六是投资800万元解决江城镇大龙潭人饮安全保障水源点配套工程。 七是投资3000万元完成抚仙湖补水--隔河试点项目二期工程。 八是投资10000万元完成星云湖生态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生态调蓄带连通及生态廊道连通建设部分。 九是开展新建安化中村水库、安化后河水库、九溪中营水库、九溪六十亩水库、九溪东村水库的前期工作。 十是启动城乡水务一体化工作,全面解决全区人饮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十一是结合滇中引水、星云湖生态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星云湖流域清水入湖生态补水、水库连通工程,高标准谋划生活生产用水两大水网建设,着力构建全域现代化水网体系,实现健康水循环。 十二是继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快沿河村落综合治理、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治理、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扫尾验收工作。加强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藻类收集蓝藻水华治理、初期雨水处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等管理、调度。 十三是加强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积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全区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水土保持费。 十四是继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8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4.27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20.36万元对比增加1963.91万元,增长192.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8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84.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27万元(本级财力984.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20.36万元对比增加1963.91万元,增长192.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84.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7万元,与上年926.36对比减少36.09万元,减幅3. 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2人,外调4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94万元,与上年94万元对比增加2000万元,增长2137.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0.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7.36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安排支出 6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 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 30.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 3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30101 行政运行”安排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2130301 行政运行”安排支出 96.7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130310 水土保持”安排支出 49.99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站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安排支出 216.75 万元,主要用于建管理站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2130314防汛”安排支出20 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项目支出;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安排支出 335.8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安排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9.8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 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支出180.95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52.95万元,301032-奖金支出11.2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257.8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6.5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9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2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69.85万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50.21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3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1.92万元,30201-办公费支出12.45万元,30205-水费支出1.2万元,30206-电费支出1.8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0.3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4.5万元,30213维修(护)-差旅费支出1.25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1.1万元,30216-培训费支出1.9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30229-福利费支出4.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0.32万元, 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2万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12万元,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9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0.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2万元,较上年2.19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47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2018年1月起执行的本局新制定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位于玉溪市江川区,治理区域为整个星云湖流域。涉及大街、江城、前卫3个乡镇(街道)16个村(社区)76个自然村。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流域76个自然村建设截污管16.15万米、入户截污管6.12万米、检查井5215座、沉泥井2455座,总处理能力291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6座,将40个村生活污水接入南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6个村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配置2.5立方垃圾箱115个、拉臂式垃圾运输车7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生态公厕共118座、4立方米户用化粪池192座,促进人畜粪便处置;建设调蓄分配生态化农灌系统库塘系统15处、改建农灌等。2021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配合水利等部门实施的关联的“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可削减项目区域因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入湖而带来的污染物,合计共削减入湖污染物分别为:实现各项污染物总量削减总计为排放量分别为COD4813t/a、TN376t/a、TP53t/a、NH3-N114t/a;折合污染物入湖量分别为COD1318t/a、TN113t/a、TP15t/a、NH3-N 82t/a。截污干渠截流入湖污染物总量分别为COD395t/a、TN330t/a、TP88t/a、NH3-N251t/a。 2、2021年河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 完成全区17条主要河流、1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制定《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初期雨水处置会商制度》和《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初期雨水调度工作规程》,保障初期雨水有序合理调度、科学利用。加快推进星云湖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水质预报、预警以及蓝藻预警能力,对星云湖7个加密点每10天采样监测分析1次;开展河长制水质监测,对星云湖8条入湖河道60个断面27项指标和流域内15个水库断面5项指标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报告,2020年印发水质通报4期。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动态监管系统,实现星云湖动态监管,实现河(湖)长制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目前已新建水质站8处、视频站8处、水位站15处、流量站3处,覆盖湖体、5个调蓄带、12条主要河流。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长清河”“清四乱”《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宣传季等活动契机,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劝阻污染、破坏河湖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成立星云湖联合党委、入湖河段专管、志愿者服务等8支联合党总支、16条星云湖径流区河道联合党支部,建强星云湖保护治理基层堡垒,切实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主心骨”作用。将“高原湖泊卫士”与“520人居环境整治夏季攻势”等行动相结合,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争当政策宣传员、河道保洁员、村庄卫生员、湖泊巡逻员、环境督导员。在沿湖全面建立“高原湖泊卫士”党员、河长监督岗,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活动,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团结动员各方力量共同保护和治理星云湖。2021年完成投资5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收入: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各个渠道确定的非偿还性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科目: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工会经费0.28万元,办公费2.62万元,水费0.5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项目0.32万元。与上年24.6万元对比减少2.52万元,减幅1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2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 二、立项依据 2016年3月14日取得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资环〔2016〕130号);2017年12月12日取得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市环〔2017〕2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位于玉溪市江川区,治理区域为整个星云湖流域。涉及大街、江城、前卫3个镇(街道)16个村(社区)74个自然村。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流域74个自然村建设截污管16.15万米、检查井5215座、沉泥井2455座,总处理能力291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2座,将37个村生活污水分别接入南、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7个村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设调蓄分配生态化农灌系统库塘系统11处、改建农灌泵站6座;建设环湖截污干渠17.3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67039.87万元。项目建设与河道治理项目、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项目相衔接,能截留星云湖绝大部分地表径流(包括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农田废水、初期雨水),并通过三种方式加以处理:一是通过泵站、库塘系统将截留的地表径流接入农灌系统,用于坝区农田灌溉,避免直接入湖;二是部分区域通过出流改道工程进入九溪湿地处理后,进入玉溪中心城区用于景观、绿化用水;三是其他无法消纳的进入遍布全湖的6000余亩湿地、湖滨带、库塘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后入湖。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实现入湖污染物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318吨、总氮113吨、总磷15吨、氨氮82吨,对进一步构建合理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改善星云湖水质意义重大。 五、项目实施内容 星云湖环湖治污截污项目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玉市环〔2017〕223号文《关于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2017年12月22日开始开工建设。 项目施工于2019年12月底基本完工,组织了初验并取得初验报告,项目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12日开始陆续组织了项目子单位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现工程已建设完成,具体完成工程量如下: 1、村落污染治理工程 (1)村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工程设计共74个村,其中管网村37个,坝区村37个,其中埋设DN200双壁波纹管污水主管道13278m,DN300双壁波纹管污水主管道124594.2m,DN400双壁波纹管污水主管道49907m,DN600双壁波纹管污水主管道1715m,DN300、DN400、DN500混凝土管道1020m,Φ700检查井14400座,De160PVC管道安装150000m; (2)生态公厕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完成生态公厕62座。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32座,其中30m3/d共6座、50m3/d共11座、100m3/d共13座、150m3/d共2座;村内建设8蹲位生态公厕共62座; (4)新增学校管网共收集14个学校污水。 2,截污干渠工程 截污渠完成长度17.3km,分为4个岸,具体为:1)北岸截污渠设计长度3.24KM,有效水深2.8m,配套2座提升泵房,景观节点(栈道)1座,人行栈道1座,乔木713株,地被植物25137m2,水生植物49370.5m2;2)东岸北段截污渠设计长度2.2KM,有效水深1.6m,乔木359株,地被植物20641m2,水生植物18679.25m2;3)东岸南段截污渠设计长度7.42KM,有效水深1.6m,配套4座提升泵房,6座洗菜池,景观节点(栈道)4座,乔木1368株,地被植物34650m2,水生植物66542m2;4)西岸南段截污渠设计4.44km,有效水深2.6m,配套5座洗菜池,乔木1111株,地被植物48564m2,水生植物54788m2。 现32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调整已完工,已请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已进场取样,已取得水质监测报告,水质达标即可组织中间交工验收。除一体化村落污水处理设备外其余子单位工程都基本完成了中间交工验收,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内 容 | 实际完成工程量 | 中间交工 数 量 | 备 注 | 1 | 村落污水收集 | 74个村 | 74个村 |
| 2 | 截污干渠 | 17.37公里 | 17.37公里 |
| 3 | 截污干渠绿化 | 17.37公里 | 17.37公里 |
| 4 | 生态公厕 | 62个 | 62个 | 已移交村里管护使用 | 5 | 生态池塘 | 11个 | 11个 | 并移交村里管护使用 | 6 | 农灌泵站 | 6座 | 6座 | 还有2座未移交 | 7 | 一体化设备 | 32台 |
| 监测报告已出,正准备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建设已基本结束,正在做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工作。 通过本工程的实施,总体上成效明显,环湖截污干渠截断了入湖污水通道,通过沉降带→深水植物净化区处理,并建设泵站回用,待下一步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完成后能够形成完整的净化体系;各村落沟渠的水清了,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村庄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了。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预算资金2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及项目验收,并全部移交至江川区水利局。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建成后的效果经估算,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配合水利等部门实施的关联的“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可削减项目区域因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入湖而带来的污染物,合计共削减入湖污染物分别为:实现各项污染物总量削减总计为排放量分别为COD4813t/a、TN376t/a、TP53t/a、NH3-N114t/a;折合污染物入湖量分别为COD1318t/a、TN113t/a、TP15t/a、NH3-N 82t/a。截污干渠截流入湖污染物总量分别为COD395t/a、TN330t/a、TP88t/a、NH3-N251t/a。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河长制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江办通〔2017〕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库渠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库渠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对行政区域内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区级负责协调跨行政区域及重要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库渠实际,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解决好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陆地共同治理,河湖库渠整体联动,系统推进河湖库渠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切实解决好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的水环境治理痼疾。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调整,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库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技术服务及河长办等工作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江川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资金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强化决策部署。2020年2月10日,召开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徐贤对2020年工作方向及重点突破工作做安排;2月29日,制定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办公室成立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督导组工作方案》《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派单制实施意见(试行)》,成立江川区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对全区范围内的湖、河、库、渠及相关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河(湖)长履职从有名向有实转变。3月6日,召开2020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举行“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启动仪式,集体观看星云湖主要入湖河道污染现状专题片,传达学习省市星云湖脱劣冲刺会议精神,举行江川区2020年“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启动仪式,16条入湖河道区级河长递交河道脱劣承诺书,徐贤对河长制、清河等工作作要求,以渔村河清理为代表,吹响2020年“河长清河”行动的号角。5月26日,区委书记签发总河长令第1号,下发了《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有效推动了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 2.强化“领头雁效应”。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以及区长、区级副总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开会研究、带头部署、带头巡河巡湖、带头督查,形成“领头雁效应”,有力带动全区各级河长、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认真履职,扎实推动工作;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行业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协同推进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河长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作用,强化跟踪督办、考核问责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河长履职。全面落实省、市、区、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共设区、乡、村、组级河(湖长)623名;每年组织河长履职述职1次,及时调整补充空缺的河长,并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内容,修复毁损公示牌,确保监督电话真实有效、有人接听,有力有效推进河(湖)长落实到位。通过钉钉系统日常巡河及实地调研督查,认真开展巡河(湖)工作,实现巡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以来,区级河长巡河436次,乡镇(街道)级河长巡河948次,村级河长巡河次数3570次,巡库共计4次。 4.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河(湖)长巡查办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10项制度。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督查通报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区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每年都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清四乱”专项行动考核,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区河长办、区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督导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监督全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河道“四乱”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查57次,已向各级河长、相关责任单位派发整改通知单57份,已完成整改51份。下发《江川河长信息》31期。 5.强化基础工作。完成全区17条主要河流、1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制定《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初期雨水处置会商制度》和《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初期雨水调度工作规程》,保障初期雨水有序合理调度、科学利用。加快推进星云湖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水质预报、预警以及蓝藻预警能力,对星云湖7个加密点每10天采样监测分析1次;开展河长制水质监测,对星云湖8条入湖河道60个断面27项指标和流域内15个水库断面5项指标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报告,2020年印发水质通报4期。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动态监管系统,实现星云湖动态监管,实现河(湖)长制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目前已新建水质站8处、视频站8处、水位站15处、流量站3处,覆盖湖体、5个调蓄带、12条主要河流。 6.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长清河”“清四乱”《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宣传季等活动契机,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劝阻污染、破坏河湖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成立星云湖联合党委、入湖河段专管、志愿者服务等8支联合党总支、16条星云湖径流区河道联合党支部,建强星云湖保护治理基层堡垒,切实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主心骨”作用。将“高原湖泊卫士”与“520人居环境整治夏季攻势”等行动相结合,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争当政策宣传员、河道保洁员、村庄卫生员、湖泊巡逻员、环境督导员。在沿湖全面建立“高原湖泊卫士”党员、河长监督岗,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活动,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团结动员各方力量共同保护和治理星云湖。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3200111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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