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财非税〔2016〕89号《关于转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上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提供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三)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资金1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4年3月结合中国水周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年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二)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三)2024年12月进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强化全民水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了解水保、理解水保、重视水保、支持水保、发展水保,使我区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建设单位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序推进,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任务。 一、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单位资金)支出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基层〔2021〕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完成水土保持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搞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整改布设好水土保持措施,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三)狠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水土保持(单位资金)支出经费8.4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保障本单位公用经费,保单位正常运转,资金支出不超过核定资金8.48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水土保持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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