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本级)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8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条例》、玉溪市江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历史以来,我区气候、地形、地质特性差异较大,降雨时间集中且强度很大,暴雨洪水是我区洪水灾害的最主要来源。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存在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的情况,为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山洪灾害预防工作,继续物资储备、预警平台维护等相关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支撑。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调整,重点保障全区小型以上水库管理员进行“三个责任人”培训和山洪灾害知识培训;同时储备相应物资储备预防应对突发灾害;维护管理江川区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平台,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准确的预测预警预报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2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和“预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方针,确保防汛期间不倒一堤,不溃一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强化责任压实。在水库汛前安全检查过程中,始终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检查重点。调整完成我区7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对防汛责任告知、签字、现场公示。为确保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到实处,汛前于《玉溪网》上公布我区76座水库、城市防洪、星云湖湖泊和在建水利工程政府部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防汛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对变更的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填报变更审核工作,并于5月底前完成水利部组织的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 2.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经区水利局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局领导牵头分片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结合局领导分片联系分工和有关责任科室,分成四个检查组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为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水库坝塘工程运行、河道工程运行、乡镇供水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水利工程施工、河渠道清修及水毁修复情况等内容。各检查组对每个乡镇(街道)做到在建工程全覆盖,不同规模水库安全度汛检查不少于3座水库;山洪灾害防御检查不少于1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行政村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并将检查工作情况、发现主要问题、整改要求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反馈给乡镇(街道)和区直管水库管理所,督促落实,形成闭环整改。 3.强化应急准备。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区防汛抗旱储备物资进行清点和物资储备,基本能保障突发灾害的应急保障工作。 4.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工作。遇极端天气,特区气象、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向各级防汛责任人推送预警短信,提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汛期,共发布各类气象预警各类气象信息报告、预警等,遇极端天气,特区应急局及时召集特区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临时会商,会商结果形成专报及时下发至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为科学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提供参考。 5.强化培训宣传。区水利局认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划及重要文件,大门口LED显示屏播放“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宣传主题。积极参与区减灾委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山洪灾害防范宣传画500余张,单位工作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每日累计2800条次。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网上竞赛,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开展《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提高全区水利干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月氛围。组织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一、项目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江办通﹝2017﹞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保障好河(湖)长制工作正常开展十分必要。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对河道进行适时清理整治,。 六、资金安排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3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不超过30万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河(湖)长制工作正常开展。 一、项目名称 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财非税〔2016〕89号《关于转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上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提供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3.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资金1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4年3月结合中国水周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年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2.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3.2024年12月进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强化全民水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了解水保、理解水保、重视水保、支持水保、发展水保,使我区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建设单位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序推进,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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