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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29 03:06:4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8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条例》、玉溪市江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历史以来,我区气候、地形、地质特性差异较大,降雨时间集中且强度很大,暴雨洪水是我区洪水灾害的最主要来源。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存在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的情况,为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山洪灾害预防工作,继续物资储备、预警平台维护等相关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支撑。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调整,重点保障全区小型以上水库管理员进行三个责任人培训和山洪灾害知识培训;同时储备相应物资储备预防应对突发灾害;维护管理江川区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平台,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准确的预测预警预报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28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预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方针,确保防汛期间不倒一堤,不溃一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强化责任压实。在水库汛前安全检查过程中,始终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检查重点。调整完成我区7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对防汛责任告知、签字、现场公示。为确保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到实处,汛前于《玉溪网》上公布我区76座水库、城市防洪、星云湖湖泊和在建水利工程政府部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防汛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对变更的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填报变更审核工作,并于5月底前完成水利部组织的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

2.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经区水利局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局领导牵头分片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结合局领导分片联系分工和有关责任科室,分成四个检查组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为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水库坝塘工程运行、河道工程运行、乡镇供水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水利工程施工、河渠道清修及水毁修复情况等内容。各检查组对每个乡镇(街道)做到在建工程全覆盖,不同规模水库安全度汛检查不少于3座水库;山洪灾害防御检查不少于1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行政村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并将检查工作情况、发现主要问题、整改要求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反馈给乡镇(街道)和区直管水库管理所,督促落实,形成闭环整改。

3.强化应急准备。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区防汛抗旱储备物资进行清点和物资储备,基本能保障突发灾害的应急保障工作。

4.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工作。遇极端天气,特区气象、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向各级防汛责任人推送预警短信,提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汛期,共发布各类气象预警各类气象信息报告、预警等,遇极端天气,特区应急局及时召集特区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临时会商,会商结果形成专报及时下发至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为科学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提供参考。

5.强化培训宣传。区水利局认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划及重要文件,大门口LED显示屏播放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宣传主题。积极参与区减灾委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山洪灾害防范宣传画500余张,单位工作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每日累计2800条次。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网上竞赛,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开展《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提高全区水利干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月氛围。组织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一、项目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江办通﹝2017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保障好河(湖)长制工作正常开展十分必要。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对河道进行适时清理整治,。

六、资金安排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300,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不超过30万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河(湖)长制工作正常开展。

 

一、项目名称

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财非税〔201689号《关于转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上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提供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3.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资金100,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53月结合中国水周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年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2.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3.202512月进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强化全民水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了解水保、理解水保、重视水保、支持水保、发展水保,使我区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建设单位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序推进,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任务。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其他水利支出(单位资金)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基层〔2021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水利管理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抚仙湖取水替代、城乡供水一体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完成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农村饮水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专项资金进行维修养护。

(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

(三)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五)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其他水利支出(单位资金)经费183,691.39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农村水利各项工作开展,保障本单位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资金支出不超过核定资金183,691.39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农村水利管理站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项目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区管17座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玉溪市江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玉江人发〔20225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做好区管17座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区管17座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供水安全、防洪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申请下达2025年区管17座水库人员经费、电费、水费(生活饮用)、办公用品及必要工具采买、公示及警示标牌制安、水葫芦清理费、反恐、消防、防溺水等措施费、水库管理应对上级各类督查整改经费、应急维修维护费、水库安全护栏应急安装等费用共计1,422,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2025年区管17座水库管理经费,项目于20251月开始实施,每月需支付人员经费、电费、水费(生活饮用)、办公用品及必要工具、公示及警示标牌更新,每季度进行水葫芦、水白菜清理,每半年开展反恐、消防、防溺水等措施费、水库管理应对上级各类督查整改、应急维修维护。

六、资金安排情况

人员经费:568,000.00元、电费64,000.00元、水费(生活饮用)20,000.00元、办公用品及必要工具105,000.00元、公示及警示标牌更新60,000.00元、反恐、消防、防溺水等措施费(培训、标语、演练、必备器具)50,000.00元、石河水库水葫芦清理320,000.00元、水库管理应对上级各类督查整改经费100,000.00元、应急维修维护费100,000.00元、水库安全护栏应急安装35,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玉溪市江川区区管17座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项目于20251月开始实施,项目补助资金1,422,000.00元,全部用于区管17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计划根据实际管护情况于20251-12月,每月平均支付118,5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绩效目标:(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工程总量:区管水库安全运行数量(17座);2.时效指标:计划完工率100%,截至2025年底,完成支付金额(1,422,000.00元);(二)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综合使用率:保障28.68万人应税安全;设计功能实现率:保障10.29万亩农田灌溉用水;(三)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本项目的效益有:农业灌溉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1)农业灌溉效益

通过对区管17座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保证水库运行的安全,17座小型水库主要功能为灌溉及防洪,承担着水库下游耕地的灌溉任务。

2)社会效益

通过对17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水库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存在,有效防止垮坝事件的发生;对台风暴雨天气发生的洪水能够有效节流分流,极大降低水库下游、沿河两岸区域的洪水风险,消除水库下游地区防洪的后顾之忧,维持社会稳定,防洪减灾效益明显。

3)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17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了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保障。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水库的良性运行,为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基础,但要实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单位资金)支出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基层〔2021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完成水利工程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二)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维修养护。

(三)推进雨水情监测设施建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服从领导,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单位资金)支出经费273,033.78元。

八、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工作开展,保障本单位公用经费,保单位正常运转,资金支出不超过核定资金273,033.78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水利工程建设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其他水利支出(单位资金)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基层〔2021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完成水利工程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督促、配合好相应单位在我站备案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二)推进日常动态跟踪和监督力度。

(三)推进新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质量监督工作。

(四)服从领导,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其他水利支出(单位资金)经费827,055.51元。

九、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保障本单位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资金支出不超过核定资金827,055.51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项目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财非税〔201689号《关于转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江川位于云南中部偏东,东南与华宁、通海两县交界,西南与红塔区接壤,西北与晋宁、澄江两县相邻,其中山区、半山区占71.67%,坝区占15.96%,湖面占12.37%,形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格局。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上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提供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印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三)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41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53月结合中国水周面向社会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年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二)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三)202512月进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强化全民水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了解水保、理解水保、重视水保、支持水保、发展水保,使我区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建设单位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序推进,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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