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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9-24 09:10:17 点击率: 774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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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一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是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是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是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八是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是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是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是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是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是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农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据农业部门统计,2020年全区农牧渔业总产值预计达288700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达227500万元(含烤烟)、畜牧业产值52000万元、渔业产值9162.4万元。截目前,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51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省外资金7041万元。

2.优势特色产业稳步发展。进一步聚焦重点产业和区域性主导产业,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全产业链打造,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益,将烤烟、花卉、蔬菜产业打造成竞争力一流的产业。继续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项目,稳定烤烟种植面积和烟农收入;将江川打造成全省重要的蔬菜加工基地,完成蔬菜种植面积21.58万亩;将花卉作为一县一业重点打造成全市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的产业,完成花卉种植面积1.77万亩。进一步稳定粮食面积,完成粮食种植面积9.85万亩。

3.科技兴农步伐不断加快。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跟踪服务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400人次,发布农业信息289条,发布三农通手机短信388条,组织 3407人次参加云上智农”APP网上学习。完成水稻绿色优质高效基地建设6556亩,推广烤烟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项目1600亩,实施蚕豆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1070亩,实施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000亩,推广绿色防控面积43.4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6.4万亩。加强病虫鼠害预测及防治,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149.6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4085.9吨,印发《江川植保信息》1192份。

4.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目前,全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8家,其中:省级5家、国家级1家。组织宏斌、卓一公司申报2020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推荐雄怡花卉、瑞珀花卉、宏斌公司3家龙头企业参与全市产业扶贫典型案例的遴选,宣传交流联贫带贫典型做法。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10个,现价总产值预计达160000万元。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摸排、清理、提升工作,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42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4175户,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社12个;家庭农场共63个,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5个。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推进。一是积极推进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印发了《星云湖沿湖生态烟叶(水稻、荷藕)种植工作方案》,完成种植烟叶5118亩、水稻(荷藕)4030亩(其中水稻3600亩、荷藕430亩)。2020年,星云湖径流区种植水稻16115亩、荷藕1860亩、烟叶48100亩,比2019年增加种植水稻2615亩、荷藕360亩、烟叶5100亩,可调减蔬菜种植面积16510亩,减少化肥施用量512.8吨,减少农药施用量8.48吨。二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制定出台了《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星云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以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为契机,按照人畜分离的原则,全区规划新建16个规范畜禽散养户集中养殖点,目前已开工建设14个,完成资金投入6423万元。全面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规模养殖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88%是推广水稻+绿色生态高效种植模式,在江城镇温泉村落实稻田养鱼示范面积53亩,开展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种养生态综合效益。

6.抓好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制定了《江川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股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二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起草了《玉溪市江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三是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制定《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土地向规模化企业流转,逐步建立区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四是抓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完成挂牌,暂定编制57人,目前已完成人员抽调,机构组建工作,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深入。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程,截1023日,28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全部完工;农村户厕累计开工25807座,开工率100.88%;累计竣工25757座,竣工率100.68%;累计验收20696座,验收率80.90%;累计兑付12703座,兑付率49.66%。应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平台户厕信息48006座,累计录入41930座,录入率87.34%;累计录入公厕档案信息769座。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了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按照每3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核定区级保洁员783名,配备可卸式垃圾车37辆、垃圾箱676只、垃圾池434座、垃圾桶6000余只。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完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逐步规范垃圾收费制度,起草《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用征收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星云湖保护治理为重点,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目前全区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站)2座,修建城市污水管网44.48公里,日处理规模20000立方米,处理率96.53%5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设施覆盖率达100%。对已建74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了定期、不定期巡查。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规划的编制。四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法律法规要求,对江川区6个乡镇内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全区6个乡镇(街道)目前均已完成辖区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云南省镇村管理规划系统村庄规划编制录入,共录入405条,实现区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目前,江川区6个乡镇(街道)均已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五是在抓好常规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继续坚持开展“520”美丽家园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日行动,今年以来,全区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4881.7吨、村内水塘331个、村内沟渠2434.45公里、村内淤泥6250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921吨、残垣断壁228处,发动群众投工投劳70819人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250场,发放宣传资料260198份,张贴宣传标语12462条,全区村庄清洁整治行动整治效果明显。

8.“绿色食品牌工作有序推进。制定《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农业绿色生产、重点产业发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组织云南宏斌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申报认证2020年度云南省“10大名品认证,其中宏斌小米辣成功当选。组织云南宏斌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玉溪丫眯绿色休闲食品有限公司申报认证2020年度“20佳创新企业认证。同时,在完成全区96绿色食品牌备选基地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各经营主体参与2020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证申报工作,经市、区两级初审,符合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的3家,符合市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的9家;符合县(区)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的有10家,作为储备基地的4家,目前均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

9.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型产业,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和扶持贫困户稳定增收,坚持产业进村、扶持到户,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推动行动,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江川高原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产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2020年全区投入整合财政扶贫资金1955.47万元,其中投入产业扶贫资金为963.69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产业扶贫资金占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总投入比例达49.28%。全区20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200人(剔除自然增减户数及人数)中,经各乡镇(街道)逐户甄别核实上报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5925825人,已全部通过发展烤烟、蔬菜、花卉、经果、畜牧等产业实现产业覆盖100%;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扶贫协会等24个新型经营主体联结带动,已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达100%

10.农业安全监管力度加大。2020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812人次,对1207个次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基地等进行监督检查;完成蔬菜等主要鲜食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样本3215个,合格率达98.85%。生猪定点屠宰检疫39358头,查处病害猪53头,无害化处理4770公斤。查处农药、兽药、种子案件7起,查获违规经营农(兽)药452966包(瓶)36.7公斤,没收种子62公斤,实施罚没款26.78万元,加处罚款16万元。目前已结案6起,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缴纳罚没款2.61万元。由于各项监管措施到位,确保了上半年全区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1.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农作物投保面积6.753万亩,补贴资金124.78万元,其中:水稻投保面积0.8874万亩,涉及农户11467户;玉米投保面积3.4854万亩,涉及农户27013户;油菜投保2.3801万亩,涉及农户15829户。江川区2020年度中央农业保护补贴总面积为126024.75亩,补贴资金517.10万元。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共补贴资金104.932万元,补贴各类机具484台套。落实能繁母猪投保8867头,涉及农户1983户。落实育肥猪投保5129头,涉及农户130户。正在开展2020年度3000万元畜牧贴息贷款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农收费和价格的专项检查,按时上报各项调查资料。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细化责任分工,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加大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健全和严格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干部作风建设,完善督查考核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促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其中内设五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牌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股)、种植业与畜牧渔业管理股(玉溪市江川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局下属九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情况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9人,遗属人员12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本年退休减少3人、辞职减少1人、调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减少1人、调出区外减少1人;本年从前卫镇调入增加2人,从安化乡调入增加1人,军转安置增加1人,外县调入增加1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70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2.80万元,占总收入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28万元,占总收入的0.49%。比上年的5052.78万元增加3652.30万元,增加7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25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经费增加897.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4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45万元,占总支出的38.82%;项目支出4,006.73万元,占总支出的61.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的3886.50万元增加2662.69万元,增加68.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924.5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经费增加支出333.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2.45万元。比上年的2,525.90万元增加16.55万元,增加0.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354.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6.73万元。比上年的1,360.60万元增加2646.13万元,增加194.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财政压减部分项目支出;二是本年新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924.5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经费增加支出33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灾害救助、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农村公益事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比上年的3,786.64万元增加2667.99万元,增加70.4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上年压减部分项目支出;二是本年新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924.5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经费增加支出33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用于职工奖金支出34.86万元,职工绩效工资支出104.40万元,扫黑恶专项斗争支出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支出2.39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出5.7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用于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支出0.45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用于农村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25.23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出2.1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54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防灾救灾、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其他农业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43.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2万元,增长3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4万元,增长21.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接待任务增加,二是从农开办调入车辆一辆,相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7万元,占60.05%;公务接待费支出4.17万元,占39.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农业农村工作、邻县单位联系业务及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6万元,比上年的111.25万元增加24.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费保障标准增加,二是村级动物协检员补助区级资金13.34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90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水费3.55万元,邮电费6.02万元,差旅费3.42万元,维修()2.03万元,会议费1.74万元,培训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专用材料费2.25万元,劳务费15.06万元,委托业务费17.99万元、工会费5.08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2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069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97.51万元,固定资产193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01万元,无形资产2.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9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10691.79

8697.51

1935.71

1183.34 

143.42 

0

608.95 


56.01 

2.56 








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外投/有价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额为资产面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预算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对本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进行了认真填报,并对单位整体绩效进行了积极的自评。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共有预算项目61个,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的有55个,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的有6个。其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23个,50万元以下的38个项目未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决算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

三、“三公”: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601111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20210914093343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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