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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30 04:34:4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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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3年中央和省市委1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三农”事业蝶变跃升,为争当乡村振兴示范区排头兵夯实“三农”底盘。

1.加强领导,统筹聚力推进“三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年“三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一年来,区委、区政府通过召开“三农”工作务虚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大比武现场会、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暨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题会、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暨“三农”工作调度会等,整合各类资源要素,调动各方力量,谋划推进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做好乡村振兴进度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等工作。

2.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落实水稻、玉米、油菜、小麦保险面积8.43万亩;落实各类农业保护补贴总面积23.11万亩,补贴资金677.33万元,受益农户9.90万户。新建高标准农田1.80万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9.90万亩、产量4594.20万公斤。实施稻谷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601.00亩,推广稻田养鱼示范531.00亩。

3.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抓牢防返贫监测帮扶,纳入监测帮扶户三类人员198户577人,消除风险138户411人,全区财政衔接资金3498.00万元,实施项目38个;3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双绑”覆盖率100%;355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其中省外务工598人;发放2022年跨省交通补助62人6.20万元,2023年跨省交通补助118人11.80万元;累计561名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任公益性岗位,新增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个,现有就业帮扶车间6个,带动230人就业,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8.21万元。雄关乡猕猴桃企业负责人苟玉琼被评为“云南创业之星”;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考核评价结果为“好”。

4.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在巩固烤烟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花卉、葡萄、草莓、猕猴桃、多肉等联农带农特色产业发展迅速,生产规模达28490.00亩,产值达96708.00万元,带动从业人数2万余人。打响花卉品牌,全年种植花卉3.41万亩,同比增长27.50%,花卉经营主体达66个,以齐兴花卉、绿聚隆、省农科院花卉研究所为代表的花卉科研机构年育苗能力达1.30亿株,自育新品种355个,非洲菊和蝴蝶兰、满天星种苗新品种全国市场占有率达90%和60%,滴源花卉合作社跻身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央视财经频道《乡村振兴中国行》聚焦江川,拍摄《花经济里开出亿元村》,展示江川花卉产业“美丽经济”。制定印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按照“151”思路谋划基地发展,认定市级基地51个,全市第一;推荐申报省级基地8个;改扩建基地22个,改扩建面积7974亩。入选省级“一村一品”品牌目录专业村镇27个,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8个,雄关乡入选首批国家农业产业(萝卜)强镇。做好江川星云湖鱼“土特产”文章,围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成功争取中央资金1000.00万元,省级奖补500.00万元支持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

5.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市场竞争实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活各项政策支持,利用每年中央、省级农业生产资金补助项目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全区农业企业552家,净增1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9个,净增11个;农业龙头企业30家,净增4家;完成农贸分离企业20家,农业“个转企”企业76家,纳限农业企业12家。帮助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云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600.00万元,贴息资金10.24万元。建成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容积共22.33万立方米,涉及经营主体31户。2023年农产品加工业现价总产值预计达774878.00万元,同比增长8%。

6.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树立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理念,突出特色抓农业,突出农业抓旅游,依托村庄自然风光、资源禀赋发展庭院经济、地摊经济,打造文旅品牌。河咀举办“荷花节”,发展农家乐15家、卡丁车娱乐93家,实现就业人员500多人,全村人均纯收入增加1.39万元;江川区首届乡村振兴杯“村BA”篮球赛,每日客流量达7000余人次,带动增收13.00万余元;侯家沟村“梨花节”开展民俗文化表演等活动,接待游客近3.00万人,带动群众增收30.00余万元;安化“火把节”组织斗牛活动,接待游客2万余人次,带动群众增收20.00余万元。“花满光山·产村融合”景区成功打造国家3A级旅游景区。

7.强化农业绿色发展。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引导种植环境友好型作物,增加作物在田时间,压减蔬菜种植茬数,累计种植11.03万亩,其中水稻0.31万亩,烤烟4.26万亩,玉米3.83万亩,油菜1.85万亩,豆类0.71万亩,荷藕0.07万亩。转变生产方式,大力推广科学用药用肥措施,测土配方施肥23.88万亩次,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示范7.83万亩,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39.66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42.33万亩次。发展设施农业,星云湖流域建成高标准农田5.59万亩,建成大棚等设施农业1.57万亩,比2022年增加0.42万亩,增36.52%;节水灌溉设施5.46万亩,比2022年增加2.28万亩,增71.70%。经营主体流转土地0.61万亩,农业机械化率达54.25%。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10%;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93.70%、83.58%。

8.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绿美乡村三年行动。2023年江川区农村公厕改建任务29座,29座公厕已全部完工并录入信息系统,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54%;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00%,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0.00%、治理率达96.70%;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0.00%,覆盖90.91%;推进绿美乡村建设,2022年—2024年全区绿美乡村行动共规划建设项目20个,计划总投资225.20万元。项目涉及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基地、村庄旅游发展、特色林果产业、美丽乡村建设、村内绿化美化等,目前植树2.15万株,绿化面积15.66万㎡;拆除农村临违建筑和“三房”14.30万平方米;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12个、安化光山争取进入第一批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名单;认定一二星级美丽村庄76个、四星级美丽村庄1个(安化光山村)、三星级美丽村庄2个(前卫小街村委会、雄关白石岩村委会);开展2轮厕所粪污清掏,累计清掏26654.90立方米;雄关白石岩、安化光山、九溪六十亩及阳山庄、江城侯家沟及海门村、前卫小街、星云河咀、宁海海浒纳入省“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行列。

9.农业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提档升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村集体支出线上线下双线审批监督。率先在全市、全省开展股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兴福村镇银行共向江城东门街发放合作协议贷款229.75万元,涉及农户45户。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指导意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施意见,坚持村集体主导,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在全省率先搭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在江城镇侯家沟张家头发放全省首批农村宅基地电子批准书,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发证7031宗,形成农村宅基地“信息一张图、管理一条链、监测一张网”的信息化管理体系。白石岩村、江城侯家沟村案例入选全省第二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探索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能人带动分户扩产”、“农企合作借养帮销”、“全民合资股份分红”、“产销一体联合协作”、“企业入驻提产扩销”多种联农模式,九溪六十亩促增收成功典型在全省推广;村办公司运营管理持续推进,出台全市首个管理办法,借助村办公司运营,1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00.00万元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牌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股)、种植业与畜牧渔业管理股(玉溪市江川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2.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3.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5.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6.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

7.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8.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9.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2.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3.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5.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6.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

7.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8.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9.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统一编报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故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由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合并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7,838,490.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55,902.70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587.47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74,194.26元,增长35.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48,912.52元,增长37.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74,718.26元,下降87.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江财农〔2023〕96号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玉江财农〔2023〕154号2023年江川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玉江财农〔2023〕136号2020年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调整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159,634.37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0,146.01元,占总支出的42.07%;项目支出33,689,488.36元,占总支出的57.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74,106.81元,增长32.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0,336.06元,增长5.38%;项目支出增加13,023,770.75元,增长63.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玉江财农〔2023〕96号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玉江财农〔2023〕154号2023年江川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玉江财农〔2023〕136号2020年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调整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70,146.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02,032.84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113.17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89,488.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11,516.89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81,247.5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0,0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103,178.00元、农村环境保护75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87,665.5元、行政运行支出77,340.00元、事业运行支出52,587.47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187,219.20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出426,478.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93,917.66元、防灾救灾支出24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572,162.09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2,749,140.44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270.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4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166,4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135,639.73元、农田建设支出5,526,616.89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2,056.76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806,073.65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90,495.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40,002.7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14,934,057.52元,增长34.73%,增加的主要原因玉江财农〔2023〕96号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玉江财农〔2023〕154号2023年江川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玉江财农〔2023〕136号2020年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调整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2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产业领军人才发展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2,00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7,90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16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专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9,195,19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转、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4,4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700.00元,决算为124,884.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700.00元,决算为70,806.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70%,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54,0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30%,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884.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82,700.00元,决算为70,80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54,0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569.48元,下降2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23.48元,下降1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446.00元,下降33.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农业农村工作、邻县单位联系业务及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113.17元,比上年减少249,603.95元,下降27.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列基本支出,2023年列项目支出,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641.44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27,760.44元,邮电费15,760.44元,差旅费21,778.00元,维修(护)费3,668.00元,会议费10,831.00元,培训费16,237.50元,公务接待费54,078.00元,工会经52,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06.85元,其他交通费用162,551.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6,669,603.9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7,329.55元,固定资产8,174,326.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983,293.33元,无形资产994,654.2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19,996,20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0,053.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657.29平方米,账面原值1,056,883.9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601111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091808560714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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