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601000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涉农政策。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综合执法职责。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承担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种业振兴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与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股、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股、乡村振兴股,因机构改革,我部门本年内设机构数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减少计划财务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更名为执法监督与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牌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股)更名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股、种植业与畜牧渔业管理股(玉溪市江川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拆分为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和畜牧兽医与渔业股、新增乡村振兴股;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5.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6.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 7.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8.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9.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本年因机构改革增加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减少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机构总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5.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6.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 7.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8.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9.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本年因机构改革增加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减少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机构总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统一编报决算的情况说明: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故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玉溪市江川区饲草饲料站)、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玉溪市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江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部门决算由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合并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1人(离休0人,退休9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江川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73亿元,同比增长3.2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7.00%。 (一)村办公司由弱向强发展壮大。经过2年多的培育,全区66家村办公司中有18家村办公司流转经营土地1,080.00亩;53家实现经营收入1,235.68万元,15家村办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2.00万元。安化社区安山源基质土加工、九溪六十亩百合花引种、种植销售等一批村办公司进入实体化经营阶段。 (二)“两项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确定整治的1,345个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累计签订有偿使用协议727份,有偿使用面积71.38亩;拆除图斑39个,拆除复垦6.15亩。在白石岩村收取第一笔有偿使用费用、在候家沟张家头颁发了全省第一本宅基电子地批准证书,形成了“拆、退、管、用”的赵官经验、节地上楼的前卫社区经验。 (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让基层群众得到实惠。投资1,643.00万元,为民办实事21件,其中:完成村社区4个农贸市场建设,支持窑房、六十亩、中营等5个村社区发展梅干菜、白合、草莓等产业。高标准农田实现网格化管理,农村集体资金外借完成整改10笔,督促支付利息1,787.35万元,还本金4,283.00万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四)“两权贷”成为全市推广的经验。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股权贷后,2024年又推出了土地流转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贷款两项改革试点,加速农业企业要素资源流动,扩宽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已向4家企业发放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完成首笔贷款65.00万元,向1家企业发放了农业设施所有权证,《管理办法》经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并在全市示范推广,得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日报等媒体深入报道。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在财政资金保障困难的前提下,通过与建设方沟通、约谈、督导和积极化债等方式,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24万亩。争取省级建设指标1.38万亩,资金4,085.00万元。全区累建成高标准农田16.55万亩,占全区耕地59.68%。 (六)基地建设持续走在全市前列。通过新建、提升改造、扶持培育等方式抓好基地建设,2024年共认定区级基地253个、市级基地101个。新增农贸分离基地35个,新增“四上”企业(基地)7户,市级基地认定全市暂列第二。 (七)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力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全区锁定脱贫户2,054户7,017人,监测对象209户600人。通过就业、产业帮扶,加强教育、医疗、住房、民政兜底等保障,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长,累计监测对象消除风险157户451人。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297.00万元,提升改造村级农贸市场4个2,869.33平方米,支持4个村发展乡村旅游,建设高端设施大棚12,588.97平方米、厂房1,890.00平方米、冷库1,620.00立方米、110.00平方米电商培训实习基地支持村集体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发展产业。 (八)谋划推进“千万工程”建设。2023年至2025年,全区共争取纳入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11个,以“先建后补助”、“七个一点”的方式整合创建资金894.42万元,启动第一批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创建5个、提升村49个。创建以来,共获评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1个、森林乡村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个、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美丽乡村3个、入选全省首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3个等。 (九)农业面源污染控药减肥持续攻坚。2024年通过制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图规划引导,星保条例普法讲座、控肥减药技术培训、发放有机肥和种粮补贴等措施,区完成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14.94万亩,净增农业企业76家,新增设施面积1,514.60亩。出台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分区管控工作方案,畜禽养殖分区管控到位。“一净七清”的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形成常态深入人心,清理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19余吨、农膜21余吨、废弃菜叶195.49吨、清理沟渠1,074.09千米,清淤1,878.45吨等。争取资金750.00万元实施江城东西大河流域农业面源染污监测项目。 (十)耕地保护和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完成29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点监测评价,治理生产障碍耕地10,199.95亩;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取样任务484个。投资652.51万元,在前卫镇业家山实施蔬菜设施提升示范项目;成功申报雄关乡农业产业强镇二期建设项目,申请中央奖补资金700.0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22,721.45万元;泉溪蔬菜产销合作社入选2024年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古训糖、云成一品水果、滴源观赏花卉等6户企业上榜“绿色云品”品牌目录,新获证“三品一标”产品10个,组织8个村申报2024年国家级特色产业专业村,光山成为云南单体规模最大的多肉基地。帮助云南卓一、玉溪禾韵园艺公司新增贷款1,900.00万元,申请贴息补助14.56万元。 (十一)农文旅融合加快推进。“两线两圈”的农文旅融合规划初步形成。“两线”即安化青云路至江城大平地的乡村旅游线、九溪镇内的美食鲜花生态旅游线;“两圈”即星云湖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文体康养旅游线、绿色发展区内唐淮源、曲焕章、金汉鼎等文化名人旅游线。投资1,100.00万元的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投资3,686.30万元的“海浒108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九溪镇内的美食鲜花生态旅游线入选全国乡村精品旅游路线;白药文化园、海门古村落已完成规划编制。 (十二)落实惠农政策。完成拟报废机具核验245台,使用报废补贴资金46.00万元。报废机具核查、申请录入及报废拆解数量均居全市第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604,91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96,184.80元,占总收入的99.8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8,728.25元,占总收入的0.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66,422.88元,增长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0,282.10元,增长6.48%;其他收入增加26,140.78元,增长31.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化债资金支出2,186710.00元未列收入核算,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1,840,233.16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2,352.24元,占总支出的35.95%;项目支出39,607,880.92元,占总支出的64.0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3,680,598.79元,增长6.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37,793.77元,下降9.14%;项目支出增加5,918,392.56元,增长17.5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未形成支出,二是本年人员退休、调出减少人员标准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化债资金支出2,186.71万元未列支出核算,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32,352.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74,378.03元,占基本支出的97.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974.21元,占基本支出的2.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07,880.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224,661.60元。 玉江财行〔2022〕105号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6,372.00元,主要用于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玉江财行〔2022〕114号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张四春特殊生活补贴; 玉江财预〔2024〕1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48,792.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玉江财建〔2024〕89号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玉江财农〔2023〕230号2023年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第二批)专项资金1,09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江财农〔2024〕189号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977,2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江财农〔2024〕190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022,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江财预〔2024〕11号农业农村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玉江财预〔2024〕1号农业农村管理工作经费76,764.85元,玉江财预〔2024〕1号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38,116.6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管理工作支出; 玉江财农〔2024〕33号产业领军人才专项经费53,331.76元,主要用于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玉江财农〔2023〕119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星云湖流域2023年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资金 6,261.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宣传、培训工作; 玉江财农〔2023〕120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2023年“三新”技术示范资金951.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的资料费支出; 玉江财农〔2024〕38号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58,522.60元,主要用于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玉江财农〔2024〕154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九湖流域化肥农药减量(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专项资金123,0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农药支出; 玉江财农〔2024〕127号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163,97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 玉江财农〔2024〕153号玉溪市2020至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草地贪夜蛾监测与防控项目)专项资金31,066.00元,主要用于购买草地贪夜蛾防控诱捕器、农药支出; 玉江财预〔2024〕1号动物协检疫员工资补助经费96,8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协检疫员劳务费支出; 玉江财预〔2024〕1号农村农田灭鼠项目专项资金1,71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农田灭鼠培训等支出; 玉江财农〔2024〕192号玉溪市江川区2020至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阳性强制扑杀非正常死亡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经费96,908.00元,主要用于2020至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阳性强制扑杀、非正常死亡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反应死亡补助; 玉江财农〔2023〕114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0,983.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项目支出; 玉江财农〔2024〕54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星云湖东西大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专项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星云湖东西大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服务费支出; 玉江财农〔2024〕9号、玉江财农〔2024〕71号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240,974.93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玉江财农〔2023〕189号、玉江财农〔2024〕66号2023年扩种油菜补贴资金933,302.99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扩种油菜补贴; 玉江财农〔2023〕215号2023年动物协检员工资补助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动物协检员工资补助; 玉江财农〔2024〕29号玉溪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经费(村防疫员工资、疫苗、阳性扑杀和免疫反应死亡补助)专项资金265,550.00元,主要用于支发2022年村防疫员补助; 玉江财农〔2024〕28号2022年动物协检员补助273,6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动物协检员补助; 玉江财农〔2024〕116号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24,404.00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相关工作; 玉江财农〔2023〕115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工作)专项资金975.00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工作; 玉江财农〔2023〕181号、玉江财农〔2024〕84号2023年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915,661.60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江财预〔2024〕1号土地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581.00元,主要用于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相关工作; 玉江财农〔2024〕11号、玉江财农〔2024〕110号、玉江财农〔2024〕175号江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3,720,060.00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 玉江财农〔2024〕111号、玉江财农〔2024〕88号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360,000.00元,主要用于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支出; 玉江财农〔2022〕106号、玉江财农〔2024〕137号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20,000.00元,主要用于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助; 玉江财建〔2024〕159号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 玉江财农〔2024〕138号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的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玉江财农〔2024〕145号江川区农村户厕改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资金4,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户厕改建补助; 玉江财农〔2024〕46号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资金500,419.50元,主要用于耕地轮作水稻补助; 玉江财农〔2023〕225号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第二批)资金项目资金196,355.46元,主要用于星云湖增殖放流及相关工作支出; 玉江财建〔2023〕199号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 玉江财农〔2024〕113号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资金155,206.60元,主要用于星云湖增殖放流及相关工作支出; 玉江财农〔2024〕36号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20,816.00元,主要用于星云湖增殖放流及相关工作支出; 玉江财农〔2024〕37号专项资金19,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支出; 玉江财农〔2024〕191号2021年度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玉江财预〔2024〕1号、玉江财预〔2024〕14号、玉江财农〔2024〕135号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两项试点)专项资金1,066,604.40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玉江财农〔2024〕152号玉溪市江川区2020至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药减量增效项目)专项资金74,2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农药、诱捕器支出; 玉江财农〔2024〕45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252,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田退水监测服务费; 玉江财农〔2024〕70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经费16,16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支出; 玉江财农〔2024〕170号结余资金安排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项目补助资金256,876.80元,主要用于 玉江财农〔2024〕4号江川区2024年小额信贷帮扶贴息资金1,077,659.09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帮扶贴息; 玉江财农〔2024〕4号、玉江财农〔2024〕67号、玉江财农〔2024〕170号江川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项目资金3,084,25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补助; 玉江财预〔2023〕130号、玉江财农〔2024〕67号、玉江财农〔2024〕85号、玉江财农〔2024〕123号江川区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经费386,032.58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支出; 玉江财农〔2024〕67号2024年江川区就业帮扶车间补助资金 74,002.00元,主要用于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玉江财农〔2024〕44号2024年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伤害保险资金14,352.00元,主要用于缴纳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伤害保险; 玉江财农〔2024〕4号江川区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1,139,50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玉江财金〔2023〕29号、玉江财金〔2024〕2号政策性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897,549.96元,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58,784.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2%。与上年相比减少1,281,217.90元,下降2.21%,完成年初预算的195.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及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5,29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完成年初预算的77.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8,68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完成年初预算的82.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9,839,90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完成年初预算的241.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日常工作运转、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8,5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700.00元,决算为131,51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26.60元,增长5.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700.00元,决算为79,795.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68%,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1,7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32%,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88.60元,增长1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62.00元,下降4.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7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62.00元,下降4.3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7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51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26.60元,增长5.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700.00元,决算为79,795.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1,7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988.60元,增长1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2.00元,下降4.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7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农业执法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农业农村工作、邻县单位联系业务及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974.21元,比上年减少10,138.96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经费保障不足压减部分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6,690.31元,水费20,574.20元,电费32,659.74元,邮电费30,282.01元,差旅费16,256.5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18,734.00元,培训费11,347.50元,公务接待费51,716.00元,工会经费37,800.00元,福利费5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795.45元,其他交通费用179,52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3,483,018.57元,其中,流动资产12,302,266.14元,固定资产7,288,501.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902,409.93元,无形资产989,841.0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6,585.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5,825.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8项,账面原值688,070.6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91.69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0,269.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1,489.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8,7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8,7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8,7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决算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601111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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