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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0-10-23 05:26:46 点击率: 67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坚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加快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2、负责全区孕产妇、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以及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努力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的卫生保健目标。

    3、负责本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价。

    4、承担辖区内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及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其它生殖保健项目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5、指导和开展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全县妇幼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保健教育、咨询及婚前卫生指导,为体检合格者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材料,组织实施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8、开展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9、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开展科研及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10、负责全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全面开展新婚登记人群,孕产妇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工作。

    11、负责实施全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及优生促进工程服务工作,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中心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12、负责全区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指导咨询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妇女保健工作。(1)住院分娩率:2019年1-12月,全区产妇总数1965人,出生活产数1985人,新法接生1985人,新法接生率100%,与去年同期持平;住院分娩活产数1985人,住院分娩率100%,与去年同期持平。(2)孕产妇系统管理:在全区均开展了围产期保健服务,接受围产期保健服务的有1965人,建册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18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88%。(3)孕产妇死亡监测:今年1-12月我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  

2、儿童保健工作。(1)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严格实行“4.2.2”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常见病的防治。截至2019年12月,全区共有0~6岁儿童17634人,保健管理13130人,保健管理率达74.46%;0~2岁儿童7825人,系统管理6307人,系统管理率达80.60%,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2.18%;5岁以下儿童超重率为0.02%;5岁以下儿童肥胖率为0.24%;(2)儿童死亡监测:2019年1-12月,5岁以下儿童死亡12人,死亡率为6.05‰;婴儿死亡11人,死亡率为5.54‰。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1、积极做好贫困育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和妇女病普查工作。要求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玉江卫健联发[2019]7号<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对照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过硬的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员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了“两癌”筛查项目和妇女病普查项目的顺利开展。2019年5月27日正式开展“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于2019年7月5日完成该项目。2019年宫颈癌筛查项目任务数4252例,已完成4253例,完成率100.02%。项目结束后,已及时对可疑/阳性患者进行追踪、转诊和治疗。于2019年10月14日正式开展乳腺癌筛查项目,2019年乳腺癌筛查项目任务数5000例,截至10月26日已完成858例,项目结束后,将及时对可疑/阳性患者进行追踪、转诊和治疗。2、实施三病阻断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按省、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江川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的紧紧围绕所有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等目标人群,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干预。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环节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孕产妇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促进健康行为;二是提供自愿咨询与自愿检测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介绍并建议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抗体检测。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检测后咨询;为其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填写《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并为决定终止妊娠的阳性孕产妇提供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劝其进行药物母婴阻断,并加强孕期保健,动员住院分娩。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新婚人员及孕妇的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三是加强信息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均遵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登记、记录,详细收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的信息,我院设专人负责,各乡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了严格保密的逐级上报体系。今年(2018年12月26日~2019年9月26日),我区共有婚前保健人员2810人,接受HIV自愿咨询检测2810人,率达100%。检测人员中,HIV确认阳性2人,阳性率0.07%。新婚梅毒检测2810人,检测率达100%,阳性13人,阳性率0.46%。孕产妇接受HIV自愿咨询检测1686人,率达100%。孕产妇HIV确认阳性2人,阳性率达0.12%;孕产妇接受梅毒检测1686人,梅毒确认阳性6人,阳性率达0.36%;孕产妇接受乙肝两对半检测1686人,检出阳性孕产妇11人,阳性率达0.65%。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14人,所生婴儿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14人,阻断率达100%。3、增补叶酸项目。全年任务数为 2070 人,1-9月已完成1916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 92.56%。4、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通过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干预新生儿先天性代谢病、先天性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疾病。通过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进行积极宣传动员、加强咨询指导等工作的不断开展,人们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促进了筛查工作的进展。2019年1-9月,新生儿疾病筛查1963例,筛查率为98.89%;听力筛查1962例,筛查率为98.84%。5、认真落实产前筛查项目工作。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是出生缺陷的有效干预措施之一,是政府为百姓办的民生实事。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产前筛查工作宣传,派专人参加上级举办的项目工作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保证了该项目各个环节的顺畅衔接与进行。2019年1-9月产前筛查1884例,筛查率为95.88%;全区发现出生缺陷儿18例,缺陷发生率为151.77/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83万元,占总收入的73.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86.24万元,占总收入的25.9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6万元,占总收入的0.3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由于项目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减少由于门诊病人减少引起,药占比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由于人才中心派来的临时人员工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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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88万元,占总支出的70.72%;项目支出519.57万元,占总支出的29.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06.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门诊人次减少,业务收入减少,相应的医疗成本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66.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立建设项目一个,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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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4.8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06.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门诊人次减少,业务收入减少,相应的医疗成本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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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立建设项目一个,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基本公共卫生支出82.02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开支:4.18万元,孕前优生优育项目支出:28万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开支4.97万元,三网监测项目工作开支0.59万元,农村妇女宫颈癌项目及农村妇女HPV免费检测项目工作开支:12.96万元,危急孕产妇补助项目开支7.34万元,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开支10.45万元,控制孕产妇死亡基金项目工作开支6万元,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开支0.29万元,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开支36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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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6.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相应的工资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财政没有供给单位公共服务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8.92万元、职业年经缴费5.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6万元、退休费19.31万元、生活补助费38.2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的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55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3.78万元,固定资产857.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62.7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6.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0.3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3.6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62.7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4.02

1333.78

857.47

809.73

20.39

27.35


362.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成立预算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进行填报。

2、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9年共有4个项目4个项目均为50万以下其中:控制孕产妇死亡专项基金,自评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妇幼健康计划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评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自评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01)行政运行(210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2100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2100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9年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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