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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市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七是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九是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十一是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十二是推进江川区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十三是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和干部保健工作。十四是负责玉溪市江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五是指导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是职能转变。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江川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3号)精神,《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于2019 年3月28日起施行。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是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玉溪市江川区中医药管理局、玉溪市江川区防治艾滋病局牌子。代管玉溪市江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玉溪市江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根据《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江室字〔2019〕29号)文件,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设办公室、规划财务信息股、行政审批与卫生监督股、公共卫生股、医政医管中医股、人口老龄与家庭发展事业股共6 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
4.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
5.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7.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
8.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
9.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
10.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卫生院。
11.玉溪市江川区安化彝族乡卫生院。
12.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在玉溪市卫生健康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坚持不懈地打基础、抓改革、攻难点、惠民生”工作要求,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健康扶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妇幼健康、艾滋病防治、计生国策落实、放管服改革、职业病随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757人。在职实有7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2人,财政差额补助38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6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35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3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94.54万元,减幅26.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事业收入2,631.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36.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36.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3.10万元,减幅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卫生健康局减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和老年福利经费。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3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33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88元,减幅0.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老年福利经费由区级财政统一预算安排,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81.74万元,包含爱国卫生工作经费20.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20.00万元、执法办案返还经费3.90万元、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补助70.00万元、区医院廉租房物业管理补助14.98万元、区医院停车场安保服务补助21.9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奖”专项资金13.96万元、麻风病人生活费5.00万元、省级慢性病示范区防控经费2.00万元、健康体检及公共卫生检测经费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10万元,减幅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3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80万元,项目支出181.74万元。
1.行政单位离退休18.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72.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行政运行371.24万元,主要用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5.综合医院348.6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补助支出;
6.中医(民族)医院184.26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补助支出;
7.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差率补助支出;
9.乡镇卫生院2,339.3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助支出;
10.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7.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养乡村医生补助;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90.92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12.妇幼保健机构679.6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支出;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补助支出;
1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8.9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患者以奖代补13.96万元和艾滋病防治经费5.00万元支出;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6.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慢性病示范区防控经费支出;
17.计划生育服务55.9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兑现支出;
18.行政单位医疗19.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19.事业单位医疗52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20.公务员医疗补助43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2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检查公共卫生检测10.00万元、麻风病人生活费5.00万元支出;
2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支出;
23.住房公积金508.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3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80万元,项目支出181.7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553.06万元,基本工资1,314.93万元,津贴补贴384.78万元,奖金41.76万元,绩效工资2,53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3.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03万元,住房公积金508.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9万元,办公费29.68万元,印刷费1.35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4.70万元,物业管理费36.88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6.12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专用材料费19.25万元,劳务费8.40万元,委托业务费14.0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2.80万元,其他交通费22.4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70.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6.39万元,生活补助421.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55万元。
4.资本性支出62.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7.00万元。
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担新冠肺炎疫情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上级督导较多,导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难以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玉溪市江川区卫健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1个,分别是:
1.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项目
目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春季环境卫生大整治、进一步加强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收集、有人清理,专人处置。积极落实五小行业卫生规范达标。继续实施和巩固“双创”常态化的网格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520”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江川环境卫生品质,提高江川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数量指标:进家庭宣传人数≥10万人;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乡镇;农村环境整治达标64个。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环境卫生,提升城市能力;提升江川环境卫生品质,提高江川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满意度指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满意率≥90.00%。
2.疫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
目标: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的通知,最坚决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和舆情,最有效控制传染疾病传播,铸牢基层疫情防控底线,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确保重大公共卫生得到有效控制。
数量指标:确保资金100.00%足额到位;完成全区常住人口中100.00%第三剂目标接种人群的接种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投入使用临时接种点1个。
经济效益指标:建立全区人民的免疫屏障,通过主动核酸检测及时发现病例,及时隔离高风险人员。
社会效益指标:减少医疗成本的支出及全员核酸检测等成本支出。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全区人民的免疫屏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满意度指标:全区新冠疫苗接种收益人群满意率≥90.00%。
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廉租房物业管理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服务范围内所有房间室内及公共区域,提供日常和定期的清洁及保洁、医院院内垃圾收运及登记工作。在保洁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院方报告。
数量指标:公租房保障户数达到96户;保障部门(单位)实际物业管理面积;廉租房物业管理补助资金下达达到100.00%;保障公租房非税收入达到14.98万元。
时效指标:保洁保障时间达到365天;安保保障时间达到365天。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部门(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各部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的满意程度达到>=90.00%;保障公租房住户满意度达到>=90.00%。
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国家规定应取消药品加成药品,使用药品以《基本用药目录》为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临床药学医疗服务设备购买医用、电脑、扫码枪、处方纸、药品耗材、包药机,满足基本医疗检查需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数量指标:保障按规定取消药品加成率达到100.00%;保障医疗设备购置套数>=1套。
质量指标:单位公共卫生服务设备材料验收达到100.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控制药品使用率达到<=3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人员培训的通过合格率达到100.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保障单位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00%;保障住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0.00%。
5.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停车场安保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时间性质服从院方调动,增加联动力量及时到场参与处置。
(1)数量指标:保障安保服务保障人数达到288人;保障安保服务的物业管理面积;停车场安保服务补助资金下达率达到100.00%。
(2)时效指标:保障安保服务保障时间达到365天;
(3)社会效益指标:保证部门(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各部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医院停车场安保服务情况的满意程度达到>=90.00%;部门(单位)人员对停车场安保服务补助资金保障的满意程度达到>=90.00%。
6.玉溪市江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
目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纳入特殊人群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畴,使全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综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数量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90.00%;严重精神患者居家管理病情稳定指标率达到>=60.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兑现人数达到130人。
质量指标:保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00%。
时效指标: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达到>=60.00%。
社会效益指标:掌握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报告患病率达到>=4.00‰;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患者及家属满意度达到>=85.00%。
7.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要求,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国家规定取消应取消加成药品,使用药品以《基本用药目录》为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院根据资金开支范围在门诊老楼进行电梯安装医院对门诊楼进行修缮改定律患者提供便利,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数量指标:设备采购数量达到2台。
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电梯安装项目返工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控制药品使用率达到>=30.00%;设备可持续使用年限<=2年。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90.00%;职工满意度>=90.00%。
8.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检测经费项目
目标:2022年预计完成12,000人的健康体检,其中用于购置检测试剂(甲肝、戊肝检测试剂)16.41万元,购置各类检测耗材(防护用品、吸头、棉签、酒精、医废清理费等)8.376万元,健康证工本费2.25万元,设备检定及维护费3.00万元,经费总预算30.036万元。全区范围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区范围内餐饮、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00%。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数量指标:完成全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预计达到12,000人次。
质量指标:对办理健康证人员进行体检、发放健康证。
时效指标:项目工期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工作日,历时365天;办理健康证人员每人预约抽血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健康证。
成本指标:切实降低办证成本。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得到有效监控。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100.00%。
9.麻风病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每月按时帮助在院疗养的治愈存活者领取特困生活补助并发放到个人,根据个人所需购买药品、绷带、碘伏、棉花、膏药、酒精等送到疗养院,按时缴纳其电费,疗养院供水,每年定期清理两次并支付马咱村抽水费用;每逢中秋节、春节,单位购买大米、食用油、月饼、牛奶、肉类食品等慰问品,在单位领导带领下集中到疗养院进行节日慰问和看望;秋冬季天气寒冷,按照其大小购买适合尺寸衣物,保证其不受寒冻。
(1)数量指标:完成麻风疗养院的9名病人各项救助关怀。
(2)质量指标:对麻风疗养院现存9人进行补助发放;江川区麻风病院病人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率达到100.00%。
(3)时效指标:项目工期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工作日;2022年按月计划完成麻风病人生活费发放。
(4)社会效益指标:定期保证麻风疗养院人员及未居住在疗养院人员医药费,按时缴纳每月水电费,保障其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众人群满意度达到>=90.00%。
10.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防控区级专项经费项目
目标:规范慢性病管理工作,形成适合本地的工作模式和常规运行机制,实现规划目标。疾病相关指标后5年呈良好趋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制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心脑血管疾病80岁以下人群发病率呈下降趋势。人群恶性肿瘤发病率不呈上升趋势或呈下降趋势。疾病致残率呈下降趋势。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控制在20.00%以内。
(1)数量指标:新建健康社区或健康单位、健康食堂1所。
(2)质量指标:做好对新建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和既往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的维护。
(3)效益指标:开展的窝沟封闭项目为江川人民节约了317.53万元的经济开支,另外开展的慢性监测还可以治疗疾病的部分成本;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打造创建;减小慢性病疾病的发生。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00%。
11.执法办案返还经费项目
目标:负责对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放射、职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引入并推广量化管理模式,注重事前转入与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并重,处罚与帮教并行,重点整治与全方位管理结合,加大经常性监督的频次,加强突击性卫生监督抽检的力度,建立内部卫生质量控制体系,外部约束与内部自律结合,使卫生监督发挥其监管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1)数量指标:对全区528户场所查处违法行为。
(2)质量指标:对全区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00%。
(3)时效指标:本项目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周期一年。
(4)可持续影响指标: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查处违法行为给场所经营者满意度持续提高达到>=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39万元,其中:办公费5.78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4.70万元、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2.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3万元。与上年50.54万元对比减少5.15万元,减幅1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以及卫健局本级执法办案返还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5,515.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01.96万元,固定资产16,171.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67.47万元,无形资产275.1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16.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5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2项,账面原值539.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7,796.6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15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300436100111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9、麻风病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目标:每月按时帮助在院疗养的治愈存活者领取特困生活补助并发放到个人,根据个人所需购买药品、绷带、碘伏、棉花、膏药、酒精等送到疗养院,按时缴纳其电费,疗养院供水,每年定期清理两次并支付马咱村抽水费用;每逢中秋节、春节,单位购买大米、食用油、月饼、牛奶、肉类食品等慰问品,在单位领导带领下集中到疗养院进行节日慰问和看望;秋冬季天气寒冷,按照其大小购买适合尺寸衣物,保证其不受寒冻。
(1)数量指标:完成麻风疗养院的9名病人各项救助关怀。
(2)质量指标:对麻风疗养院现存9人进行补助发放;江川区麻风病院病人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项目工期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工作日;2022年按月计划完成麻风病人生活费发放。
(4)社会效益指标:定期保证麻风疗养院人员及未居住在疗养院人员医药费,按时缴纳每月水电费,保障其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众人群满意度达到>=90%。
10、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防控区级专项经费项目
目标:规范慢性病管理工作,形成适合本地的工作模式和常规运行机制,实现规划目标。疾病相关指标后5年呈良好趋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制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心脑血管疾病80岁以下人群发病率呈下降趋势。人群恶性肿瘤发病率不呈上升趋势或呈下降趋势。疾病致残率呈下降趋势。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
(1)数量指标:新建健康社区或健康单位、健康食堂1所。
(2)质量指标:做好对新建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和既往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的维护。
(3)效益指标:开展的窝沟封闭项目为江川人民节约了317.53万元的经济开支,另外开展的慢性监测还可以治疗疾病的部分成本;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打造创建;减小慢性病疾病的发生。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11、执法办案返还经费项目
目标:负责对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放射、职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引入并推广量化管理模式,注重事前转入与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并重,处罚与帮教并行,重点整治与全方位管理结合,加大经常性监督的频次,加强突击性卫生监督抽检的力度,建立内部卫生质量控制体系,外部约束与内部自律结合,使卫生监督发挥其监管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1)数量指标:对全区528户场所查处违法行为。
(2)质量指标:对全区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3)时效指标:本项目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周期一年。
(4)可持续影响指标: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查处违法行为给场所经营者满意度持续提高达到>=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39万元,其中:办公费5.78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4.70万元、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2.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3万元。与上年50.54万元对比减少5.15万元,减幅1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以及卫健局本级执法办案返还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5,515.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01.96万元,固定资产16,171.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67.47万元,无形资产275.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16平方米,账面原值20.5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2项,账面原值539.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7,796.6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15万元。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汇总).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