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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江川区卫健局 时间:2022-02-22 04:21:47 点击率: 34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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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承担辖区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做好计划生育放环,取环等服务, 为生育健康提供咨询及优质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3.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负责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4.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适合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党办、工会、公卫科、内科、外科、中医针推科、妇科、药剂科、医保科、医技科、后勤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卫健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力度,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扎实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公卫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医保工作和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过全镇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

1.医院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以开展 三好一满意创建平安医院安全生产月行业不正作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廉医院建设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态度,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服务模式逐步由以治疗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定不移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两票制100%在采购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100%执行零差率销售。

3.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好国家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59,956份。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6,092人。管理高血压患者4,618人,血压控制满意率达到60%以上。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报告管理,提高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力度,农村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

4.绩效考核情况。我院于20211月重新制定实施了收支结余70%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两个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既提高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又能让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得以体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8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6.3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6.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6.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86.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26万元。

    1.事业单位离退休71.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乡镇卫生院支出952.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124.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1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14.84万元:基本工资333.28万元,津贴补贴73.44万元,绩效工资537.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万元,住房公积金124.2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2万元:生活补助71.52万元。

  2. 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021.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6.51万元,固定资产1,21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776.6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15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300436100600111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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