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200101000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承担着全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指挥交通,纠正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办理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管理,预防处理交通事故,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先期处置涉车涉路治安和刑事案(事)件,牵头全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承担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开展日常组织、指挥、协调督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数呈“全面下降”态势。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区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6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13%。 2.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管理力量。2023年,大队在面临被省交警总队延期挂牌整治的重重压力下,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工作支持,从区级层面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区长王晋召集相关部门实地踏勘翠大线的隐患情况,通过江川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和三届区委常委会第78次会议专题研究翠大线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作,克服经费困难,多方筹措投入资金开展隐患治理。二是落实交安委办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3次、季度联席会议4次,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三是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深入辖区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次,共发现隐患问题218项,已完成整改218项;抽调区交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交安委人员开展交叉检查1次,共发现隐患问题55项,已制定隐患清单进行派单整改。四是落实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通报机制,共下发道路交通事故通报4期,对事故发生原因涉及人、车、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通报。五是落实重点时间节点工作提醒机制,共制定下发重点时段工作安排文件8个,针对学生“开学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进行专题部署。 3.协同共治,深入开展路面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坚持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一批)隐患”的工作要求,大队持续坚持以案促改,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交安委工作支持,协同区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和路政管理职能部门“一路三方”对辖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隐患路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道路隐患整改不到位而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4.紧盯源头,强化源头隐患治理。一是严把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关,全区机动车登记保有量89,606辆(其中拖拉机4,110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104,964名(包含拖拉机驾驶人2043名),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3,335辆,电动自行车11,585辆;分别开展各类车辆管理业务25,750件,各类驾驶证管理业务 15,844件。二是建立“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交通、应急、运管、交警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对辖区7家客货运输企业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6次,共发现隐患问题51项,已督促完成整改51项,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61份。三是建立治理超限超载明察暗访工作措施,每周组织工信、交通、自然资源、运管等部门开展货运源头企业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1家,检查道路施工路段3处。四是对货运车辆平均违法次数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采取曝光、约谈、进驻等措施,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组织约谈高风险企业28家。五是紧盯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由交警部门牵头加强3批共435名高风险驾驶人教育管理工作,并制作发放高风险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卡,完成率达100%;组织各乡(镇、街道)加强中风险驾驶人驾驶人监管工作,对4,279名中风险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工作,完成率达82.46%。 5.科学布警+高效整治,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江川交警大队一是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健全完善研判数据指导勤务机制,在勤务部署上出实招、狠招,把警力放到最重要的地方,把工作重心放到最突出的地方,提高事故预防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对标对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挂牌整治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任务目标,统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季度集中攻坚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流动+定点、白天+黑夜、定时+突击”等相结合的模式科学部署警力,严守公路、城市街道、农村道路三个主战场,严管严控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超速、超载、载客汽车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2类”交通违法,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路面管控效果。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力量,积极发动乡镇党委政府和“两站两员”、“两委干部”等力量,突出农村地区婚丧嫁娶、赶街赶集、走亲访友、庙会祭祀等重点时段路段,及时劝导查纠农村“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8,380件,其中:现场查处66,051起,非现场查处12,329起;查处酒驾350起、醉驾13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酒醉驾案件查处量增加153起、上升45.8%),扣留驾驶证250本(扣留342本,已返还92本),吊销驾驶证134本,行政拘留10人;货车联合治超查处货车超载177辆;查处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083起;劝导站共劝导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500余起。 6.推动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将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纳入分局2023年重点工作竞赛项目,并采取任务派单方式明确每月各派出所酒醉驾、违法载人、超员等交通违法查处数量以及一路扫积分指标任务数,按完成比例排名,分别计分,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区派出所按照城市、集镇、农村分层分类突出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的工作重点,路面执法参与率达100%,路面执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总量达5,970起。 7.以“安全宣传”为切入点,全覆盖组织开展普法强基道路交通安全宣讲。一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成立宣传小分队,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集市等群众集聚场所,开展普法强基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179场,受教育人数达102,500余人。二是充分依托“江川交警”“江川警方”“江川发布”“玉溪交警”等微信公众号,加大典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警示曝光力度,共发布微信公众号51期128条,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33期。三是充分发挥“区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作用,利用好总队、支队、大队的宣传音频,推送到区委宣传部、各村(居)委会通过农村“大喇叭”进行播放;目前已覆盖全区460个点位534个终端,辖区范围内村(社区)每日18时开展宣传。四是深化阵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聚焦翠大线,大队收集整理近两年来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及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实施酒驾醉驾或者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典型案例的案情文字、照片、视频资料为素材,制作移动式宣传展板5套50块、宣传单2万份,按照“乡镇(街道)主导展板调度监督、村(居)委会主管展板调度使用、村组主战展板管理使用”三级职责,供2个街道3个乡镇使用;同时制作宣传标语65条,悬挂在农村地区重点道路进行警示教育。 8.党建引领,从严管党治警提升队伍战斗实力。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充分依托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周例会、读书班等载体,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节假日,着重围绕民警、辅警日常工作及生活全面从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查摆整治队伍突出问题,全面提振队伍精气神,确保队伍零违纪。二是抓好爱警暖警工程,合理调整警务部署,严格落实休假、补休的制度,保障民辅警应休尽休、应补尽补;落实工会慰问制度,慰问因病因伤民、辅警7人,组织开展工会趣味运动会,让广大交警、辅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9.长效开展“固卫创文”文明交通行动。与玉溪市中心城区统一创建力度、统一工作进度、统一管理尺度,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固卫创文”工作,扎根主城区、带动江城九溪2镇、辐射全区展开,每月一次模拟测评,查缺补漏、通报倒逼,提升“固卫创文”效能;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盯住全区学校136所学校(幼儿园),建立“学校+家长+客运企业+交警”四方共管共治学生交通安全机制,以交警、派出所、巡特警为主力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25个,在校园周边道路开展现场执勤;聚焦医院、客运站、农贸集市等重点区域,采取主城区每日定点路查、村镇集市每周巡查“双查”方式,特别是对兴江路、宁海路早晚7时交通高峰集中人力定点值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采取“抄交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安全意识,消除不文明交通陋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违法记录抄牌8,845起,劝导违法数36,082起,集成平台短信和电话通知移车19,348起。 10.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利民举措。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区人民,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车驾管业务简政放权、分流下放的工作要求,江川交警大队认真深化“放管服”便民利民举措,在江川区江星车驾管社会服服站设置车驾管业务办理点,有效改善、解决了大队车管所场地限制,区域小,查验区无法新增设通道,造成车辆拥堵、办事群众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大街中队、江城中队、车管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8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8,482,52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1,527.6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9,550.36元,增长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550.36元,增长11.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9,000.00元,下降99.00%。主要原因:一是偿还已建项目工程欠款;二是化解执法办案补助项目经费欠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84,93,4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6,233,490.52元,占总支出的73.39%;项目支出2,259,969.16元,占总支出的26.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3,214.36元,增长10.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649.87元,增长2.56%;项目支出增加637,564.49元,增长39.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降%。主要原因:一是偿还已建项目工程欠款;二是化解债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3,490.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2,348.76元,占基本支出的9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141.76元,占基本支出的4.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9,969.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经费支出40,000.00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的1.77%;2.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支出900,000.00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的39.82%.;3.执法办案补助专项经费支出1,259,037.16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的55.71%;4.城市更新项目交通保通费专项经费支出10,932.00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的0.48%;5.偿还已建项目工程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的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1,527.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898,550.36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一是偿还已建项目工程欠款;二是化解执法办案补助项目经费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28,42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50,247.58元,公用经费支出269,141.76元,项目经费支出2,209,037.16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05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849.44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9,800.00元,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支出9,40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14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50,434.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6,151.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58.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48,9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400.00元,决算为223,49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41,226.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4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00.00元,决算为176,195.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84%,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0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6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49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412,26.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00.00元,决算为176,19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0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执勤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323.47元,增长5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1,226.77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442.70元,增长2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4.00元,增长37.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执勤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二是相比上年,当年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会议支出的公务接待相比上年支出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报废更新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141.76元,比上年减少314,201.83元,下降53.77%,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紧张,压缩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520.50元,水费9,210.57元,电费12,657.49元,差旅费1,756.00元,维修(护)费10,396.00元,公务接待费6,070.00元,专用材料费4,125.00元,被装购置费46,287.00元,工会经费5,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9,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19.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183,054.94元,其中,流动资产566,806.84元,固定资产21,325,826.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28,142.75元(净值),其他资产1,762,278.8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2,018.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部门,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为空表。 (二)项目支出自评表 1.项目一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结果“优”,全年资金到位6,900.00元,支付执行9,400.00元,执行完成进度100.00%。项目实施成效妥善解决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提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 2.项目二政法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结果“优”,全年资金到位140,000.00元,支付执行98,900.00元,执行完成进度100.00%。项目实施成效按标准执行规范使用政法保障资金,根据部门工作重点,认真审核各项业务支出计划,优先保障业务装备需要;对部门装备资产要求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装备使用年限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新,对政法保障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及时纠正完善,从而提高政法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结果“优”,全年资金到位40,000.00元,支付执行40,000.00元,执行完成进度100.00%。项目实施成效完成文明礼让宣传活动、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80.00%,城区文明交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满意度100.00%。 4.项目四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结果“优”,全年资金到位1,500,000.00元,支付执行1,259,000.00元,执行完成进度100.00%。项目实施成效完成维护辖区道路文明交通安全行驶规范,完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项目五偿还已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结果“优”,全年到位资金293,200.00元,支付执行50,000.00元,执法完成进度100.00%。项目设施成效结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职责,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故有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200101111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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