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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江川警方 时间:2025-04-29 05:09:1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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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承担着全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指挥交通,纠正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办理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管理,预防处理交通事故,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先期处置涉车涉路治安和刑事案(事)件,牵头全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日常组织、指挥、协调督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大街中队、江城中队、车管所。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大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转变治理模式,主动预防向前移步加快形成专业+机制+大数据新质公安战斗力,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更好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按照分局部署要求,力争实现队伍零违纪、市对区交管工作综合考核排名进入第一梯队。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守正创新中前移工作、前置措施,着力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基层治理、精准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开展党性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细做密关心关爱民、辅警措施,多方争取关注、支持和保障。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分局开展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净化警营政治生态、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坚决纠治交警系统执法顽瘴痼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氛围,不断提升交警队伍良好形象。

(三)强化责任落实。每季度向分局党委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领导每周组织重点工作会商研究,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各项措施有效实施,同时加强队伍工作成效积分考核,提高工作质效。

(四)强化素质提升。深化执法不规范”“执法形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等顽瘴痼疾常态治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积极联系分局法制部门对案件办理加强指导,定期组织案件交巡查,开展警容警姿、交通安全手势、现场执法、文明服务等业务培训,让队伍在各项交管工作上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

(五)强化综合治理。强化分析研判,坚持专题研判与常态研判相结合,有效部署工作措施,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长期、短期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发挥执法威慑最大效果,提高道路交通守法指数,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紧盯人车路企源头隐患,按照省厅、市局安排部署波次开展隐患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定期排查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并录入隐患排查 APP,动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一网一摩等高风险车辆,督促按期检验、报废,力争工作达标。重点联合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摩托车驾培企业等力量,提供第二批次摩托车下乡培训考试便民服务。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无驾驶证群众参加培训考试,提高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提升驾驶人驾驶技能及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防控因操作不当、意识薄弱所引发的二、三轮车交通事故发生,化解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

(六)强化执法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辆整治行动频次,常态化开展酒醉驾、飙车炸街、违法载人、违法超员、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加强五口执法站执法阵地管控,加强重点隐患车辆精准查缉。联合开展货车疲劳驾驶、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加强路面治理、源头治理和科技治理。

(七)强化农村管理。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推动健全乡交安委、派出所、村社区、社区民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整合村社区干部、劝导员等力量,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在源头治理方面作用。坚持发展交所融合警务工作模式,强化大队与派出所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的互补协同,综合采取关键节点值守、重要时段巡线、溯源上门劝导等方式,补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管理效能。

(八)强化宣传教育。深化美丽乡村行”“九个万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宣传穿透力的策划研究。结合普法强基、乡村振兴,持续深入开展七进活动和五大曝光行动。用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出行集中、易肇事肇祸重点群体警示教育力度,增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震慑力、穿透力。

(九)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和市局、支队请示对接,加大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地区科技管控设备、视频图像前端设施盲点补建,推进翠大线电子警察、电子哨兵、伏家营路口信号灯设备建设,统筹城区智慧停车系统视频采集接入公安平台,加大开城区科技管控水平。

(十)强化财务管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争取上级转移资金和区财政经费保障,细化部门各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精准经费使用,逐步化解历史债务,规范财务工作,服务保障队伍运转、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果更加有力、更加稳定、更加均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26,725.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21,725.39,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5,000.0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2,267,425.39,主要原因分析1.当年单独预算车管所业务办理补助经费1,000,000.00元用于保障车管业务办理2.新增新建(翠大线与伏家营旧州交岔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190,000.00元、(翠大线与中佛路)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200,000.00元。3.用于化解执法办案欠债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00.00元。4.单位资金其他收入预算5,000.00元用于单位上缴利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21,725.39,其中:本年收入17,421,725.39,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21,725.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2,262,425.39主要原因分析1.当年单独预算车管所业务办理补助经费1,000,000.00元用于保障车管业务办理2.新增新建(翠大线与伏家营旧州交岔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190,000.00元、(翠大线与中佛路)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200,000.00元。3.用于化解执法办案欠债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26,725.39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21,725.39,其中基本支出7,553,025.3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05,274.61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险缴费支出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9,868,700.0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367,700.00,主要原因分析1.当年单独预算车管所业务办理补助经费1,000,000.00元用于保障车管业务办理2.新增新建(翠大线与伏家营旧州交岔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190,000.00元、(翠大线与中佛路)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200,000.00元。3.用于化解执法办案欠债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201行政运行2,720,395.00元,主要用于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公用经费支出

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车管业务办理支出。

3.2040220执法办案12,744,700.00元,主要用于辅警编外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76,000.00及项目支出8,868,700.00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880.8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8,316.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2,825.67万元,主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4,734.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61.6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302,712.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199,709.39元,其中:基本工资667,812.00元、津贴补贴1,442,052.00元、奖金325,53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3,880.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2,825.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734.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14,161.67元,住房公积金302,71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76,000.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07,400.00其中:培训费3,000.00其他交通费用205,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3,800.00,办公费160,000.00元,水费60,000.00元,电费70,000.00元,公务接待5,000.00,工会经费9,000.00元,福利费12,000.00元,印刷费870,000.00元,邮电费854,000.00元,物业管理费545,600.00元,维修(护)费467,000.00元,租赁费270,000.00元,被装购置费268,000.00元,劳务费1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95,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16.00元,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7,600.00,遗属生活补助8,316.00元。

4.资本性支出4,448,7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868,700.00,专用设备购置5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5,6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5,6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5,000.00,较上年减少15,000.00,下降7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较上年减少15,000.00,下降7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当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调研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执法办案补助项目经费2,000,000.00元

项目总体目标:维护江川行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交通指挥疏导,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登记和驾驶管理,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先期处置涉车涉路和刑事案(事)件,承担区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区交安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为总体目标。

项目年度目标:结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职责,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全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二)项目名称:化解执法办案欠债项目经费3,000,000.00

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化解企业债务和优化部门负债结构,进一步推动企业和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稳定社会经济形势及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项目年度目标:当年完成化解执法办案欠债项目经费3,000,000.00元。

)项目名称:偿还已建项目工程欠款资金190,000.00

项目总体目标: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指挥交通,纠正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办理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管理,预防处理交通事故,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先期处置涉车涉路治安和刑事案(事)件,牵头全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出行不满意”为总体目标。

项目年度目标:结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职责,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全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项目名称:车管所业务办理补助经费1,000,000.00元

项目总体目标: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服务温度,保障窗口警力充足,提升服务效能,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从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项目年度目标: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服务温度,保障窗口警力充足,提升服务效能,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从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项目名称巴金线K17975+600(翠大线与中佛路)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200,000.00

项目总体目标: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需求和应用为主导,以传统安全防护措施和科技化管控系统为手段,构建系统化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基本实现翠大线交通秩序井然、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项目年度目标:改善翠大线各村镇、学校、高速连接线等高危险路口、路段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隐患节点,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以及因交通拥挤、事故等造成的出行时间延长,油耗与废气排放增加等,并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高效率,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交通网络体系。

(六)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翠大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信号建设项目经费3,288,700.00

项目总体目标: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需求和应用为主导,以传统安全防护措施和科技化管控系统为手段,构建系统化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基本实现翠大线交通秩序井然、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项目年度目标:改善翠大线各村镇、学校、高速连接线等高危险路口、路段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隐患节点,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以及因交通拥挤、事故等造成的出行时间延长,油耗与废气排放增加等,并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高效率,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交通网络体系。

(七)项目名称巴金线K1976+200(翠大线与伏家营旧州交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项目经费190,000.00

项目总体目标: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需求和应用为主导,以传统安全防护措施和科技化管控系统为手段,构建系统化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基本实现翠大线交通秩序井然、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项目年度目标:改善翠大线各村镇、学校、高速连接线等高危险路口、路段的交通状况,减少交通隐患节点,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以及因交通拥挤、事故等造成的出行时间延长,油耗与废气排放增加等,并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高效率,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交通网络体系。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00.00,主要原因分析:偿还上年度未支付完的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6,791,077.43,其中,流动资产633,380.15,固定资产4,230,575.6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146,842.79,其他资产1,780,278.84元(交通信号灯)。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91,922.5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28,931.41。处置房屋建筑物5540.94平方米(房屋移交机关事务中心),账面原值18,328,931.41;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200100111

附件3.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424030652463.xlsx

附件4.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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