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500000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司法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3.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拟订全区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综合股、法治股;设政工室。7个派出机构:星云司法所、宁海司法所、江城司法所、前卫司法所、九溪司法所、安化司法所、雄关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本级) 2.玉溪市江川区法律援助中心 统一编报情况说明: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其中: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玉溪市江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依法治区工作。 2.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3.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4.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增加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保障,改善和提高基层工作条件和办公环境,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为江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创”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5.4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的733.54万元相比增加41.89万元,增长5.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5.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的733.54万元相比增加41.89万元,增长5.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5.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10万元,比上年的648.24万元增加30.86万元,增长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入2人工资增加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96.33万元,比上年的85.30万元增加11.03万元,增长12.93%,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定额政法保障经费增加。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59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 1.204公共安全支出590.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律师等支出。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482.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解以案定补支出; 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1.4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员经费;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16.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经费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7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律师顾问费、依法治区工作经费等。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07万元; 2080503离退休管理机构支出0.29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37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1.14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5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70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4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84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5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57.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7.5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679.10万元,项目支出9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31.3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0万元。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31.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96万元,津贴补贴223.49万元,奖金7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6.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2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1.84万元,住房公积金57.58万元,其他人员工资27.88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127.58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32.39万元,项目支出政法保障公用经费95.19万元),其中:办公费16.00元,差旅费0.50万元,培训费1.24万元,维修费1.19万元,委托业务费71.00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其他支出0.7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0万元,其中:离退休生活补助15.36万元,遗属补助经费1.14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2024年度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21个共775.43万元,其中: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15个679.10万元,特定目标类6个96.33万元(全区律师顾问费60.00万元,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江川区以案定补专项经费5.00万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5.00万元,政法保障经费15.19万元,遗属补助经费1.14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万元,较上年的6.50万元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的1.5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6人次。 持平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持平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安排重点项目预算1个,江川区法律顾问费专项经费50.00万元,该项目是为进一步加强区委、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更好为江川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聘用法律顾问5家,共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办案业务经费: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为履行特定职责,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经费,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翻译费、专用材料费、被告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7.58万元,其中:办公费16.00元,差旅费0.50万元,培训费1.24万元,维修费1.19万元,委托业务费71.00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其他支出0.71万元。 2024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7.58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117.40万元增加10.18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补助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76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7万元,固定资产204.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53.72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套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500111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1804004319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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