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7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二、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等工作。2、玉溪市江川区环境监察大队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3、玉溪市江川区环境监测站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科学系统的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参加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及开展应急性监测。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污染治理监督股、生态保护与法规宣教股、湖泊保护与治理股四个股室,行政编制11人。下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玉溪市江川区环境监察大队,行政编制15人;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玉溪市江川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5人。全部门共有编制4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全面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继续加快星云湖基础调查研究项目、星云湖降磷应急项目的实施,做好“NAC蓝藻打捞船”的运行管理,积极实施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继续加强已建工程项目运行管护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着力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调度,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四是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完成。五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治理规划编制,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2、深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集中精力污普数据定库工作,对本区各乡镇的数据全面审核,全面整理档案归档,未来形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地图,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安排下,在环境保护方面全面应用好本次普查成果。 3、稳步推进生态创建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力争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区命名。二是不断加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三是全面落实《玉溪市江川区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在省、市各项改革方案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我区的各项改革事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四是抓好“绿盾2019”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 4、以优化服务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既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又依法把好环境准入关。强化规划环评,从规划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在项目环评中。既要把环评制度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污染减排的有力手段,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作用,又要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促进生态江川建设的动力。二是规范环评工作相关程序。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规范、细化环保部门及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5、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加强污染企业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利用夜间、节假日、雨天等非正常时间对排污单位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厉打击企业偷排、乱排行为;继续做好减排企业和项目监察,督促减排企业加强管理和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减排任务;做好污染事故、污染纠纷、污染投诉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调查、调解、处理和答复工作,力争处理率和回复率达100%;开展好“星云湖”专项监察,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辐射安全管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项工作;认真开展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传输率达到95%以上;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督察排污企业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提升持证排污企业数量。 6、强化环境宣教,营造浓厚环保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二是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 “三期叠加”的重大战略判断。三是大力宣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工作进展等重要内容。四是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制度。五是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全面提高公众对“水、气、土”污染防治的认识。六是宣传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先进典型,及时公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7、强化环境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以监测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与保证。一是强化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与水平。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在做好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和总量分析,不断提高为环境管理和领导决策的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环境监测站三级审核制度。根据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高标准开展工作,在分析过程中加强密码平行样的控制。三是强化采样分析人员责任意识。四是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监测数据五性。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多一辆为省级配给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用车)。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9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7.86万元,减1.47%,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88万元,比上年的1211.74万元减少17.86万元,减1.4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9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3.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88万元(本级财力1158.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86万元,减1.47%,主要原因分析:1、本级财力安排1158.88万元,比上年的1194.74万元减少35.86万元,减3%;2、其他非税收入安排35万元,比上年的17万元增加18万元,增105.88%;3、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93.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3万元,增2.46%,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比上年的73.4万元减少21.6万元,减29.43%;2、卫生健康支出39.84万元比上年的40.49万元减少0.65万元,减1.6%;3、节能环保支出449.99万元比上年的415.33万元增加34.66万元,增8.35%;4、住房保障支出46.24万元比上年的44.52万元增加1.72万元,增3.86%;项目支出60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9万元,减5.01%,主要原因分析:节能环保项目支出606.01万元比上年的638万元减少31.99万元,减5.0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9.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8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65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056万元,主要用于(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46.73万元;(2)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38.26万元;(3)污染防治支出.水体471.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6.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8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7万元,项目支出606.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37.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9.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68元/年.人,属于较低水平,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环境监察、环境质量监测接待上级检查、调研、考核、业务指导等工作接待费支出,已无压缩空间。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万元,增97.37%,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局机关2019年度实有特种车辆3辆,全部为工程用车,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为30000元/辆.年,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定额合计90000元,在经费细化时,单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5000元,其余55000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公用经费预算定额40000元只够支付订党报党刊和水电费)。2020年度实有特种车辆3辆,全部为工程用车,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为25000元/每辆.年,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定额合计75000元,本年预算经费细化时此数据不可修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超过上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587.87万元,比2019年的573.74万元增加14.13万元,增2.46%,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比上年的73.4万元减少21.6万元,减29.43%; 2、卫生健康支出39.84万元比上年的40.49万元减少0.65万元,减1.6%; 3、节能环保支出449.99万元比上年的415.33万元增加34.66万元,增8.35%; 4、住房保障支出46.24万元比上年的44.52万元增加1.72万元,增3.86%;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60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9万元,减5.01%,主要原因分析:节能环保项目支出606.01万元比上年的638万元减少31.99万元,减5.01%。具体为: 1、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及环境监测经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星云湖退田还湖租地费471.01万元比上年的468增加3.01万元; 3、新增江川区河长制水质监测专项资金35万元; 4、星云湖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 5、生态文明区、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及各项普查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 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3、环境监测数据的五性: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为了使监测数据能够准确地反映水环境质量的现状,预测污染的发展趋势,要求环境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监测结果的“五性”反映了对监测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07万元,与上年的48.97万元对比减少1.9万元,减3.88%,主要原因分析:1、《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江川区部门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为25000元/每辆.年,比上年减少5000元/每辆.年,3辆工程用车预算共减少1.5万元;2、安排工作业务经费8.9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和电梯维护费支出,比2019年的9.35万元减少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星云湖退田还湖租地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土地租金支付,巩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退田还湖成果,杜绝复耕现象。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及环境监测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及监测数据报送以及生态县考核相关的工作。 3、江川区河长制水质监测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对辖区内15条主要河道(89个监测断面)、15个水库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每月监测1次。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总体绩效目标: 1、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稳步推进生态创建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3、以优化服务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4、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5、强化环境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6、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第三部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二、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0300146700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207071000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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