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卫健局依法治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工作开展有力。 为了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法治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依法治区工作开展。同时,我局将法治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股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根据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会议的形式,按照依法治区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对卫健系统依法治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我局今年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明确了卫健系统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全面指导卫健系统2019年的依法治区工作。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 (一)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一是认真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有效衔接。根据各级取消、精简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梳理确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师、护士执业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共15项,并已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办理,实现审批事项“一站式”受理。对下放的护士首次执业注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并及时对注册信息系统更新调整,保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区卫健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整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认领及系统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录入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录入工作,为“放管服”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切实提高办事的效率,扎实服务群众。按照不重不漏、科学规范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减少群众办事成本。目前已梳理完成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对外公示,方便群众知晓办事流程,减少群众办事“多次跑、重复跑”的现象。按照上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通过在各医疗机构显目位置张贴“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宣传画、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和全体干部职工下载安装认证等渠道,推广和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并积极引导就医群众应用办事通办理相关业务,不断提高“掌上办、指尖办”应用率,力争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三是精简材料,优化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完成清理规范卫健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8项。对8项取消中介服务的许可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和有关证明,对保留的20项中介服务许可事项建立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利民便民。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严格落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玉江政办发〔2018〕8号),自《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玉江政发〔2016〕94号)公布以来,我局自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数为0。由我局起草,江川县人民政府2012年7月23日公布实施的《江川县城市供水二次管理办法(试行)》(江川县人民政府公共第19号)申请废止,其他无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卫生计生执法。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事项法治审查工作意见和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标准和决策程序,并严格按该细则做到程序合法;根据《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的通知》(玉江府法发〔2018〕2号)严格落实玉溪市江川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将法治审核职能划归卫健局行政审批股,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2019年共对10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法治审核。 (四)完成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按时答复政协玉溪市江川区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57、59、70号。 (五)大力抓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置矛盾纠纷。 2019年,卫生局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从狠抓信访工作机制入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督办力度,在保持全系统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投诉8宗,信访局交办件12宗,区纪委交办件2件,所有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群众对处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一年来没有发生大规模越级上访事件。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时,我局及时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信息通知公安机关、调处办及维稳办,避免因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 三、突出重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一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冲刺之年。我们始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继续夯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基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第一,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权,及时调整“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梳理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各层级履行好普法责任。第二,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卫健系统全体干部开展以“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共参与竞赛349人,满分298人,满分率85.4%,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进一步提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性。第三,夯实完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江川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合法性审查9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达100%。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真正实现法律顾问资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第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人员执法管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未发生无证执法和临时人员参与执法的问题。 四、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处,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促进依法依规执业。加强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加大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督力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组建法律顾问团相关精神,我局聘请了滇玉律师事务所为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团。为我局及其下属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提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全年,在行政执法方面,卫生和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3件、行政征收9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法治建设宣传氛围不够,局内法治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落实责任,选好突破口、抓住着力点、拿出硬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安排部署,结合国家宪法日及医疗领域纪念日活动周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领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是推进权力制约工程,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完善依法治区监督体系,构建上级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体系,使工作人员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切实依法维护群众的利益;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全面推进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问责。推进权力制约工程,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使权力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运行,提高依法治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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