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1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区卫健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作风革命、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分级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权责清单的有效衔接和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 区卫健局于2022年2月向区政务局报送最新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在政务服务平台维护。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区卫健局不涉及。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机制,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大力推广云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行“一窗申报、一网填报”办理服务机制。 区卫健局一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施行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4项,行政审批改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流程5项;二是根据行政审批要求,区卫健局在区政务局设窗口,负责现场及网上受理及发证工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 (四)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互通,推进区域评估、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提升审批便利度和工作效率。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五)巩固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2022年7月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和“交地即交证”,加快推进“用地一码通”系统建设,完善全生命周期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园区推进“标准地”出让试点改革,探索试点园区统一组织完成节能、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区域评估,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 区卫健局不涉及。 (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和落实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卫健局开展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政务服务的2个主项3个子项实行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材料办理服务,优化政务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服务前来办理政务服务人员,累计办理18件,2022年上半年办理2件。 (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优化案例通报和问题纠正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区卫健局未被通报优化营商相关问题。 (八)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汇集监管数据信息,科学开展监管执法。 区卫健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部门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抽查,目前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派发方案未到江川区,暂时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022年上半年卫生健康系统负责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线索举报等途径对11起涉卫生健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九)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区卫健局一是通过严格事前审批,加大资料核查,现场审查等途径规范疫苗接种、管理机构,源头上把控疫苗安全,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及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接种疫苗公示,接种前告知、询问、查体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好群众疫苗接种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检查,2022年上半年江川卫生健康系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区卫健局按照信用信息归集清单要求,2022年上半年在信用玉溪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37条,行政处罚4条,累计组织企业申请信用修复5家。 (十一)创新包容监管和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推进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加大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 区卫健局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目前对2022年上半年查处的案件进行审查,均合规,对2件案件开展重大法治审查。 (十二)加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措施,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线索排查,配合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区卫健局不涉及。 (十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信息,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政务服务大厅(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健全优化服务机制,提升实体大厅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政务“e·如意”自助服务终端建设,上线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 区卫健局共有行政事项共36个主项,71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9个主项,44个子项,公共服务17个主项,17个子项,行政确认6个主项,6个子项行政裁决1个主项,1个子项,行政给付2个主项,2个子项,其他事项1个主项,1个子项均已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收取材料,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十四)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各政务信息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汇聚和共享交换,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就近能办。力争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以上。 区卫健局行政许可事项36个主项、71个子项均在电子政务网公开办事指南,71项行政事项中网上可办事项67项,网上可办率94.4%,可全程网办事项57项,全程网办率80.3%;可“即办件”事项4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20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占可“即办件”比例为48.7%。 (十五)统筹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采集备案,积极探索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力争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应用,实现互通互认。 区卫健局积极与政务局协调电子证照,目前按照省级进度推进电子证照规范化建设,已对电子印章备案完毕,已对系统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关系维护完毕。 (十六)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健全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公作机制,配合推进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力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乡村级平台实际办事率。加快推动第一批办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上线运行,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区卫健局目前跨省通办事项5类5项,2022年跨省通办事项办理0,根据区政务局统一统筹协调已完成政务服务网相关主题事项维护及审批工作。 (十七)优化民生保障服务。实行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推动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探索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网上办。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规程,积极推进网上办理,促进社会保障提质增效。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精准开展救助帮扶。 区卫健局不涉及。 (十八)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完善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着力提高主动评价率,加强评价信息分析应用,跟踪做好差评回访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投诉调解和高频问题化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价监督。 区卫健局按照“一事一评”原则,配合政务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2年上半年,区卫健局好评率100%,未出现差评。 (十九)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优化整合办理事项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推动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企业开办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并进一步优化提升效率。 区卫健局按审批要求配合政务局开展工作。 (二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巩固发挥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强化信息互通,服务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支持。加强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扩大专属“银税互动”融资产品受惠企业范围。加大再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政策落实,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二十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统筹推动税费信息归集和优惠政策信息推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事项网上办、个人事项掌上办。推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等功能运用,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二十二)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方案,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经纪人培养力度,搭建综合性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二十三)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同类企业间“共享用工”。清理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的不合理设定。大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完善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二十四)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重点外资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卫健局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三定”要求规定的职责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对于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审批情形不予审批。 (二十五)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强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推广运用,推进电子化流转,优化通关办理流程。优化进口减免税、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服务效能。 区卫健局不涉及。 (二十六)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充分运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综合平台,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实现企业和群众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闭环工作机制和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服务渠道,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区卫健局配合区政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和评价渠道,形成了政务局集中受理,政府部门处理反馈政务局,政务局反馈投诉人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2022年上半年卫生健康局未收到营商环境相关的投诉。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汇聚和共享交换,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就近能办。力争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以上 (二)加强与市级部门联动,尽快推进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进度,争取10月底前完成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按照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职权及“三定”方案要求,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类别、范围、时限等公示方法,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的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