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先后发生本土疫情并出现外溢,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根据云南省、玉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江川区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一、西藏来(返)江人员 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核酸采样),主动配合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新疆、海南省、青海省来(返)江人员 对7日内有新疆、海南省三亚市和青海省旅居史的入(返)江人员,在第一入滇地或玉溪市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江川区所在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入(返)江人员,从第一入滇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江川区所在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四川省来(返)江人员 对8月23日至8月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江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四、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 对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 五、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 对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3次(第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则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国内低风险地区、其他省份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来(返)江人员 对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其他省份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检测结果。 七、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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