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川县委办公室 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江办发〔2008〕26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县林改工作进度,县委、县政府于3月11―20日组织县人大、政协及县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对林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进展情况
自2007年7月5日全县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以来,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积极组织实施林改工作。特别是2008年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后,各乡镇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大了宗地区划、村组林改方案表决和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工作步伐明显加快,掀起了林改工作新高潮。至3月22日,全县涉及林改的69个村委会430个村民小组,共有林改面积62.12万亩,已表决村委会林改方案22个、小组方案95个,批准村委会方案9个、小组方案41个;确权宗地面积59.9万亩,确权率达96.43%,区划宗地面积22.07万亩,完成率达35.53%,勘定宗地面积14.57万亩,完成率达23.45%;已排查纠纷363起,调处259起,调处率达71.35%。
二、各乡镇进展情况
截至3月22日,从督查各乡镇的情况来看,由于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认识差异和工作方法不同,导致工作进展不平衡,推进速度快的是九溪镇和江城镇,慢的是路居镇和安化乡。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城镇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20个,含村民小组122个,有林改面积14.72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7个、小组方案47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23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14.5万亩,确权率达98.51%,区划宗地面积4万亩,完成率达27.17%,勘定宗地面积0.3万亩,完成率达2.04%;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69起,调处58起,调处率达84.06%。
(二)前卫镇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9个,含村民小组53个,有林改面积6.2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9个、小组方案1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0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5.9万亩,确权率达95.16%,区划宗地面积4.6万亩,完成率达74.19%,勘定宗地面积0.8万亩,完成率达12.9%;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12起,调处10起,调处率达83.33%。
(三)安化乡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5个,含村民小组28个,有林改面积8.7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1个、小组方案7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0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8.5万亩,确权率达97.7%,区划宗地面积3.12亩,完成率达35.86%,勘定宗地面积3.12万亩,完成率达35.86%;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41起,调处23起,调处率达56.1%。
(四)大街镇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13个,含村民小组113个,有林改面积10.7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11个、小组方案39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0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9.9万亩,确权率达92.52%,区划宗地面积3.8万亩,完成率达35.51%,勘定宗地面积3.8万亩,完成率达35.51%;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68起,调处44起,调处率达64.71%。
(五)九溪镇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9个,含村民小组27个,有林改面积10.4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9个、小组方案17个,批准村委会方案9个、小组方案17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10.2万亩,确权率达98.08%,区划宗地面积5.6万亩,完成率达53.85%,勘定宗地面积5.6万亩,完成率达53.85%;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128起,调处103起,调处率达80.47%。
(六)路居镇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8个,含村民小组56个,有林改面积5.6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0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0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5.3万亩,确权率达94.64%,区划宗地面积1.8万亩,完成率达32.14%,勘定宗地面积1.8万亩,完成率达32.14%;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45起,调处35起,调处率达77.78%。
(七)雄关乡
涉及林改的村委会5个,含村民小组26个,有林改面积5.8万亩。
1、林改方案表决情况:表决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3个,批准村委会方案0个、小组方案3个;
2、林地确权宗地划分情况:确权宗地面积5.6万亩,确权率达96.55%,区划宗地面积3.67万亩,完成率达63.28%,勘定宗地面积3.67万亩,完成率达63.28%;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排查纠纷12起,调处3起,调处率达25%。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开展林改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政策理解不透彻,面对复杂的林权关系,解决方法不多,加之工作投入精力多、时间长、需资金大,显现出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
二是市、县配套的林改经费下拨后,部分乡镇拨付给村委会的经费没有及时到位,资金困难的村、组没有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是乡镇政府对县委、县政府下派的部分林改工作队员管理不严,工作队员没有按要求及时到所驻村指导、参与林改工作,工作不到位;
四是宣传发动群众力度不够,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表现为林权改革方案制定、林权现状公示和实施方案的表决推进速度不快;
五是纠纷调解灵活性和原则性不够,协调沟通不力,调处的方法过于简单化,部分领导怕群众不理解、怕承担责任,导致许多纠纷久调不结,调处率不高,严重影响外业勘界工作;
六是部分乡镇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档案收集不规范、不全面,没有按照四个类别的业务要求来归档,档案管理工作达不到要求;
七是乡镇林改办上报信息不及时,导致县林改办无法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上报全县信息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县的林改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县政府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分析查找前一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势推进林改工作,确保4月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工作。下一步,必须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级联系乡镇的领导要带头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了解林改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参与林改工作决策,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县林改工作队员要全面参与到所派驻村委会的林改工作,配合抓好林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下派工作队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县林改办工作人员要按要求集中、统一到县林改办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林改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进驻村组,实行党政班子包村委会、乡镇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抽调熟悉政策、懂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林改办,充分发挥林改办的协调、指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林改工作进度,迅速扭转林改工作的被动局面,对林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处理。
(二)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要强化调处机制。各乡镇要把矛盾纠纷的调处作为推进林改工作的突破口来抓,调整充实林改矛盾纠纷调处组的力量,深入村组排查林改矛盾纠纷,结合实际制定调处时间进度表,按照双方参加调处人员职级对等的原则开展调处工作。二要细化工作任务,兑现奖惩。乡与村、村与组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并列为各级当年的考核目标。三要强化林改信息上报工作,林改进度要一日一报。四要继续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五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县林改办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村组了解基层动态,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各乡镇加快林改工作进度。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目前,农村春耕备耕工作已逐步展开,林改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距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仅1个月时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加强林改工作队伍和技术力量,制定时间进度表,加快内外作业、勘界确权、宗地划分,抓紧村、组林改方案的表决和公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林权改革。
(四)吃透政策,调整工作思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中要结合实际,体现农户意愿,对现有的商品林要通过均山、均股、均利到户的方式,做到能均山的要均山,不能均山的要均股。山区对森林资源依赖性强的地方要以均山为主,坝区森林资源少或均山到户操作难度大的,要均股、均利到户。
(五)多方筹措资金,保证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乡镇要筹集相应的林改配套经费,并及时将上级下拨的经费足额拨付到各村、组,保障专项经费不截留、不挪用。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