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岩溶区石漠化现状及防治对策
史四代
(江川县林业局营林站 652600)
摘要:根据江川县岩溶区石漠化现状及其危害、成因分析以及石漠化治理现状,结合江川近年来治理石漠化的实践,摸索出一条“由政府牵头,汇集发改、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综合与专业部门的力量,采用政策措施,建立既能恢复生态平衡、又能满足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技术体系,实现山、水、地综合治理,农、林、牧协调发展”的石漠化治理的路子,并针对下一步抚仙湖、星云湖径流区石漠化治理提出对策,以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关键词:林业系统工程;岩溶区;石漠化;现状;对策
江川县地处滇中偏东、玉溪市中部,珠江上游。属珠江上游岩溶石漠化地区,石漠化尤其集中分布于抚仙湖的东、南岸面山,星云湖的东、南岸面山,这一区域,人畜活动频繁,植被曾一度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脆弱,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面对江川岩溶区石漠化的现状,结合近年来防治石漠化的实际,总结经验,对进一步防治石漠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利加大江川石漠化的防治力度,对于改善县域生态环境,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农业、工业以及以旅游、服务行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实现玉溪市委提出的“生态立市”、江川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
1 岩溶区石漠化现状
1.1 岩溶区现状
2.1.1 岩溶区基本情况
江川县岩溶区涉及五个乡镇33个村委会。岩溶区总面积为3553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4%,属珠江流域水域,其中,非石漠化土地25929.9公顷,潜在石漠化土地3990.7公顷,石漠化土地面积5610.9公顷。石漠化土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7%,占岩溶区土地面积的15.8%。
2.1.2 岩溶区分布特点
江川县岩溶区主要分布于江城、路居、大街、安化、雄关五个乡镇的33个村委会,具有以下特点:
2.1.2.1集中及零散分布同在。我县岩溶区集中分布于江城镇、路居、雄关、大街镇。零星分布安化。
2.1.2.2 集中于沿湖。我县岩溶区集中分布于滇中明珠“抚仙湖”和“星云湖”经流区,“两湖”经流区岩溶区面积占全县岩溶区总面积的87.7%。
2.1.2.3方位上集中分布。从我县岩溶区分布的方位上看,集中分布于东南、南、东、北、西北,该地区岩溶区土地面积占全县岩溶区土地总面积的96.6%,而西、西部只有零星分布,该地区岩溶土地面积仅占全县岩溶区土地部面积的3.4%。
2.1.3 动态变化情况
我县岩溶区的分布主要集中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城、大街等乡镇,人口密度大,人畜活动频繁,森林资源的破坏,陡坡开荒严重,耕作方式不合理,过度放牧,加上在开发建设中不注意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加快了非石漠化向潜在石漠化,潜在石漠化向石漠化转化的进程,这样就势必对生态环境,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威胁。
2.2 石漠化现状
2.2.1 石漠化的资源现状
江川县在35531.5公顷的岩溶区土地总面积中,非石漠化面积为25929.9公顷,占岩溶区总面积的73%,潜在石漠面积3990.7公顷,占岩溶区土地总面积的9.1%,石漠化面积5610.9公顷,占岩溶区土地总面积的17.9%。在5610.9公顷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面积971.8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7.3%,中度石漠化面积3463.2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61.7%,强度石漠化面积1074.8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9.1%,极强度石漠化面积101.1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1.9%。具体各乡镇岩溶区、石漠化、潜在石漠化和非石漠化面积情况详见附表2-1。
在5610.9公顷的石漠化土地中,林地石漠化面积4908.8公顷,包括有林地447公顷,疏林地54.4公顷,灌木林地903公顷,未成林地77.7公顷,无立木林地2448公顷,宜林地978公顷,石漠化耕地122公顷,石漠化牧草地48.6公顷,石漠化未利用地531公顷;在潜在石漠化3990.7公顷中,潜在石漠化林地面积3210.1公顷,包括有林地1933公顷,灌木林地1277公顷;潜在石漠化耕地741公顷,潜在石漠化牧草地39.6公顷。
江川县从岩溶区土地使用权属上看,集体使用的岩溶区面积为20442.3公顷,包括石漠化5543.5公顷,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047.2公顷,非石漠化土地面积11851.6公顷。个人使用的岩溶区面积为15089.2公顷,包括石漠化土地67.4公顷,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943.5公顷,非石漠化土地面积14078.3公顷。
3 石漠化危害及其成因分析
3.1 石漠化的危害
随着石漠化的出现及面积逐步增加,土地生产能力下降,可利用土地减少。人们为了生存不断地开荒播种,结果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最严重地的情况就是表层土壤流失殆尽,形成光山秃岭,导致“石漠化”,使当地群众完全丧失生存的基本条件,“无地可种、无水可饮,无柴可烧”。有些地方,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移民搬迁,沦为生态难民。
3.2 石漠化成因分析
江川县地处珠江上游南盘江支流,处于云贵高原向桂中山地丘陵地区过渡的斜坡地带,喀斯特地貌发育,山高、坡陡、谷深,土层浅薄,植被稀少,外加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耕作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的后果就是出现“石漠化”现象。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于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
3.1.1 自然原因
我县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石漠化土地面积为773.8公顷,这主要是由于喀斯特地貌发育而成,形成山高、坡陡、谷深的地貌,由此而形成了岩石裸露、石漠化严重。主要集中分布“抚仙湖”和“星云湖”经流区,极大部分表现为裸岩,强度以及极强度石漠化,治理极为困难,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抵制作用。
3.1.2 人为原因
我县岩溶区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石漠化土地面积为4837.1公顷,其中毁林(草)开垦造成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133.2公顷,过度放牧造成石漠化土地面积85.5公顷,过度樵采造成石漠化土地面积为2456.6公顷,工矿工程建设,不合理开发造成石漠化面积为13.6公顷,不适当地经营方式造成石漠化面积为284公顷,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石漠化面积为356公顷。人为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县岩溶区位于社会经济旅游事业比较发达的大街、江城、路居等乡镇,人畜活动频繁,毁林开荒,林下开荒、过度放牧、过度樵采、火灾、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以及不适当的土地经营方式,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岩石裸露,土层薄,致使形成石漠化。
4 治理现状
我县石漠化治理工作已开始进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我县结合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部分石漠化地区已开始进行植树造林,先后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打拦砂坝、配置水利设施治理工程,共实施人工造林83000亩,封山育林166539.4亩,种植经济林16499.2亩,小流域治理30000亩,退耕还林工程53000余亩,新建沼气池20000n。通过治理,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速度得到了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增强,但由于投资少,治理难度大,许多措施无法彻底落实到位,见效较慢。
5 石漠化防治对策
石漠化的防治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公益工程,是改善县城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石漠化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各级政府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强石漠化防治,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现有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工作。为此,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特提出石漠化防治的对策及建议。
5.1 加强石漠化监测
根据《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实施细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岩区范围内,选定了30个石漠化GPS特征点,并进行认真的调查,填制表图,建立档案,适时监测,密切关注岩溶区石漠化的演变进程,进行动态监测。
5.2 加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
对于我县岩溶区潜在石漠化地区的森林资源,地被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加强保护,在停止或减少人为干扰的情况下,让自然修生养息,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组织和调节能力,实现自然植被尽快恢复,充分发挥大自然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对那些毁林开荒,林下开荒、偷砍滥伐等毁林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维护林区社会治理。
5.3 加大岩溶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
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加大岩溶区的植树造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有效地防止石漠化。
5.4 加快坡改梯工程进程
由于我县岩溶区处于社会经济,旅游事业比较发达的乡镇,人畜活动频繁,陡坡开荒,坡耕面积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土地治理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那些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减少水土流失,这将有效地防治土地石漠化,但由于投资源等种种原因,坡改梯工程进展缓慢,该工程还有待加强。
5.5 加强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
加快岩溶区小水窖,拦砂坝原水利工程的建设进程,减缓水土流失,抑制石漠化的进程,是有效防治石漠化的措施之一。
5.6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工程
沼气、太阳能是解决农村能源的有效措施之一,减少对森林和植被的破坏,对保护生态环境,抑制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7 加强开展建设工程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发建设项目的增多,对环境必将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加强岩溶区开发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杜绝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也是有效防治石漠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5.8 生态移民工程
我县由于地质灾害加之人畜活动的频繁,生态环境、人居环境遭到破坏,对我县雄关帕地和路居黑山脚两个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生活的村民小组,进行易地搬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为因素对岩溶区生态环境的破坏,防治土地石漠化。
7、结论
7.1 切实加强石漠化的监测,密切关注石漠化动态。
7.2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有关石漠化治理的项目、资金。
7.3 林业部门要加大石漠化区域的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力度。
7.4 农业部门要加快岩溶区坡改梯工作进程,加大土地治理力度,农村快速推广沼气、液化气、电能等替代能源,有效地保护现有森林资源。
7.5 水利部门要加强小水窖、拦沙坝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力度,防止水土流失,减缓非石漠化向石漠化转化的进程。
7.6 民政部门及相关乡镇要加强对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两个村民小组的异地迁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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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云南林业科技,2002增刊:80―86
作者简介:史四代,男,现年42岁,大学专科,林业工程师,1986年8月以来一直从事营林、经果工作二十多年,先后担任经果、营林站站长。联系电话:678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