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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林业局2008年工会工作和女工工作总结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2-03 08:36:51 点击率: 5打印 】【 关闭

 

 

 

江川县林业局2008年工会工作和女工工作总结

 

 

2008年是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林业发展“十一五”计划启动的第三年。一年来,按照《江川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任务要求,林业局工会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工作理念;按照县总工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突出团结动员广大林业职工为实现“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建功立业这个主题。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党政所谋,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和加快林业发展这个中心,积极履行工会职能,突出重点,求实创新,提高工作整体水平,开创了我局工会工作的新的良好局面。

  2008年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升素质

2008年的工会工作中,局工会树立胸怀全局的大局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我县林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林业职工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投身到加快我县林业发展的建设热潮中来。

1、讲学习,铸造工会干部职工的良好素质,全面推进职工素质教育工作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完成“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的要求,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为抓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每周一的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工会干部及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及新时期党对工会的要求等政治学习,认真开展《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学习活动,铸造工会干部和职工良好的政治素质;结合单位实际和各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举办林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3期共200多人次,铸造了工会干部职工良好的业务素质;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主席“两个务必”要求和新时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强化职工思想道德教育,铸造工会干部职工良好的思想素质。我局工会把提高新时期职工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面推进了我局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工作。

2、讲政治,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服务于我县林业发展。发展林业是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的第一要务,我局工会在新时期的工作中以服从服务于加快我县林业发展这一中心,使自身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体现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局工会在林业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林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号召和动员广大林业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敬业爱岗,求真务实,扎实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一年来的辛勤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林业的发展。

根据省、市安排,年内实施省级防护林建设7000亩、林产业项目核桃1万亩,市级特色经济林建设2.5万亩。按照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先后编制了《江川县二○○八年防护林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说明书》、《江川县二○○八年林产业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说明书》,。并已上报市林业局,20085月通过评审,批复实施。以上三个项目已基本完成任务。着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和产业项目建设。

深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火源管理,林火控制指标达到市政府责任状的要求,取得了连续2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及检疫工作,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96.78%2008年发生森林病虫害14.215万亩,开展松小蠹防治5.7万亩,松毛虫防治1.7万亩,松天牛防治为3.57万亩,有力保护了我县的森林资源。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及时消除林区治安隐患,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内林业刑事、行政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及时组织民警开展了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为主的破案攻坚和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飞鹰行动”,坚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森林刑事案件11起,破获8起,破案率72.7%。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8起,结案率100%,抓获各类违法犯罪成员28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5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林业行政处罚22人,没收木材         21.68立方米,行政罚款18382元,没收放生野生动物猫头鹰15只,乌龟4只,苍鹭3只,蛇类5条,收缴野生动物死体黄麂1只;罚款18382元。严厉地打击了各类涉林犯罪分子,有效地维护了林区治安。

深入基层和林区开展林业科技培训7次,计2200多人;完成优质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3个,计200亩;指导和帮助林农进行老果园改造3000多亩、开展果树嫁接、修剪、病虫害防治15000多株;认真做好我县5.5万亩经果林的提质增效工作。通过林科人员的努力,2008年我县水果产量达450万公斤,产值1348.2万元,有力促进了山区及林农的经济发展,展现了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截至10月          24,全县审核发放《木材采伐许可证》48份,采伐木材蓄积2486立方米,出材量1523立方米;木材采伐征收育林基金6.8459万元;发放木材运输证275张,材积量计2557立方米;全县审核、批准征占用林地6宗,临时占用林地面积58181平方米,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9.387万元;资源林政管理成效明显,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林、依法兴林工作。

2008年,根据省、市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改领导小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林业工程技术人员人员的艰苦努力,工作得于顺利开展,现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全县7个乡镇、69个村委会、398个村民小组、完成4817宗林地的勘界,已全部输机保存备份;,《林权证》的打印工作全部结束,颁发《林权证》2045本,排查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共411件,调处396件,调处率96.4%7个乡镇的档案全部整理归档。

3、讲正气,突出维护职能,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社会职责,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和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切实杜绝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欠缴或不缴综合保险费、随意加班加点、忽视劳动安全卫生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实事。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按照“六个好”(即选好一个工会主席、建好一个能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领导班子、带好一支能发挥林业建设主力军作用的好的职工队伍、建立一套能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的好制度、开展好一系列林业科技活动、建设好一个职工之家)的标准规范单位工会组织,使之能够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切实服务职工群众,为班子分忧,为职工解愁。

(三)、积极抓好妇女工作

围绕市、县2008年确定的女工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工会对女工的组织作用,尽力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单位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整体素质,团结和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加快我县林业发展、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1、加强女职工工作领导。广大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促进我县林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局工会充分认识女职工工作的综合性和特殊性,积极吸收女职工加入领导班子、加入党组织,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研究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女职工工作。

2、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新形势、服务建小康、争当排头兵”为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的思想素质;以深入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为重点,深化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以开展创建“巾帼女标兵”和读书自学活动为主,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以“元旦”、“三八”、“五一”、“十一”等节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种文艺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3、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局工会按照修改后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的新要求,做到各有侧重,重点突破,保证女职工组织不流失、不涣散。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方法上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在女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认真履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基本职责。我局把继续加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作为2008年女职工维权的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争当文明女职工”、“姐妹献爱心”等活动;三是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女职工劳动保障工作;四是对女职工做好帮扶工作。

(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1、积极开展主题活动。根据江川县总工会、江川县妇联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立功竞赛活动”,做好年度“优秀职工”和“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活动。

2、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布置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四川汶川5.12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我局全体工会会员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灾区群众捐款8830.00元,支部全体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7330.00元;组织献爱心捐款1350.00元;捐残保金8840.00元,确保了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江川县庆“三八”趣味运动会中,我局女职工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精彩的表演展示了新时期林业女职工的风采;局工会及关协组织开展了“林业职工子女暑假夏令营”活动,组织55名职工子女游览云南省野生动物园,激发他们保护生态、热爱自然的意识,充分体现了工会大家庭的温暖,丰富了孩子们的暑假活动,增长了他们的知识,带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我局工会在六月份对“团结友爱、互助帮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济精神作了广泛地宣传,并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通过宣传和学习,今年我局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人数为88人,缴费4566.00元;第四期参加人员中,因病享受补助人员11人,报账金额45035.00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率达百分之百,达到和完成了上级的相关要求和任务。

5、深入开展综治和创安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平安单位”创建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文明股室”、“安全文明楼院”、“安全文明家庭”三创活动和“不让毒品和艾滋病进我家”等活动,坚决杜绝“黄、赌、毒”和“赃、乱、差”等社会不良风气和恶习。通过教育学习、发放和粘贴宣传材料及层层落实责任制管理,提高了广大职工创建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了宣传入户,人人皆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上级部门的目标和要求。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加之各项林业规划的启动和项目工程的实施,致使今年林业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因此造成集中学习较少,主要以自学为主;

2、林业工作经费紧张,举办的各种活动较少,还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帮助解决。

  2009年工作意见

1、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

2、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的精神,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3、加强对《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

4、继续做好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缴费工作;

5、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好县总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工会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江川县林业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出处:江川县林业局 发布人: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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