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川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 检查验收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江林改办发〔2009〕1号 各乡(镇)林改领导小组、林改办: 2009年7月2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反馈了在我市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的情况,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夯实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及时抓好整改工作,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 提高认识,明确目的和意义 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整改,是提高林改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因工作失误而受损的重要方法。
二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整改工作 各乡(镇)林改办要集中人员,学习林改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分级负责、落实专人的办法开展整改工作。
三 整改的依据 以国家、省、市相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操作程序为依据,严格对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开展工作。
四 整改的具体内容 针对省级检查验收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具体抓以下几点: 1、省检查验收组提到均山到户率不高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林地林木权属必须明晰到人,才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思想意识;二是高度重视集体统管的林地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落实,在今后的配套改革和林业发展中,要通过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三是对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多户经营以及均股均利经营的,若林农提出要进一步分开的,要积极支持,服务到位,均山到户。 2、省检查组提出部分村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在整改措施中,一是检查村民小组是否按照林改工作程序,开展摸底调查,弄清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二是“三榜”公示是否履行,公示的内容是否齐全,群众是否清楚;三是面积的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勘查面积与“森林资源二调”之间的面积在参考使用方面把握是否准确;四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07年20号文件以后,在小组方案中有未提到公益林确权到组并利益到户,未有的要补充完善。 3、关于宗地的检查和整改。重点是查内业资料,一是看附图,拐点坐标的情况是否有缺漏;二是看申请表是否有漏项、缺项等;三是树种、林种、使用年限是否填写;四是宗地四周的接界人是否签字齐全;五是看同一块宗地申请表是否填多个林种、树种,若填写两个以上必须改正。 4、关于档案的整改。一是要看归档是否齐全;二是对保管期限划定不准确的要统一;三是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书写的,用涂改液和刀刮更改的要重新处理;四是会议表决、签到等原始记录中参会人员、表决人员是否对应,表决签字是否真实有效;五是个别地方群众讨论通过,自留山归为集体管理的,对群众持有的自留山证如何完善处理;六是在统计中,要认真检查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的均股、均利情况,统计报表中集体统一管理的林地林木,能归为均股均利的要尽量完善;七是认真检查各项数据是否前后对应;八是检查林权纠纷调处卷宗归档情况。
五 整改的办法 采取抽样检查与全面检查结合。这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室内工作。对宗地外业勘测,要看情况,对业务人员技术不过硬,心中底数不足的村组宗地作抽查,发现问题加以完善;凡是省、市、县等自查,在该地有类似情况出现的,要再抽样检查,检查后发现有共性问题,影响林农切身利益的,就要开展全面检查。宗地的检查整改,不搞全部检查。
六 整改的重点 一是查找方案的制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是否包含了本村组的全部集体林资源; 二是看林改政策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发现违反林改政策原则,违反群众意愿的情况,必须及时纠正; 三是核查业务技术工作,为争确保“人、地、图、表、证”相互对应,为发出“铁证”作保障。
七 整改时间 整改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即:7月1日至7月30日进行。
八 整改后的情况上报 各乡(镇)经过认真的检查整改后,写出整改检查情况报告。县林改办组织相关人员再到各乡(镇)检查整改的情况,最后形成意见上报市林改办。 江川县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