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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林政稽查大队2013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4 10:36:45 点击率: 9打印 】【 关闭

 

江川县林政稽查大队2013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江川县林政稽查大队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一年来,江川稽查大队在局党委各位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督查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要切入点,紧紧围绕局班子年初制定的林业重点工作及林业工作计划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管理;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规范林业文明执法,在全体稽查队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局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取得的成绩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巡逻稽查力度。我县多年来持续干旱比较严重,这给我县的森林防火提出了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点点星星火,毁掉百年林”,这是多少年来的惨痛教训;保护森林资源重要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防火就成为林业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林政稽查大队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对全县所属辖区的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1家厂矿企业、森林经营单位、51个火源管理卡点进行了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各乡镇存在森林火灾安全隐患的坚决要求整改,对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处罚一起;共计处罚了21人次,罚款1850.00元。经过处罚和教育,使很多的群众明白,在森林防火内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带来的恶果,使大家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到各个乡镇及所设卡点进行监督检查;我们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为了监督检查各乡镇及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是否到位;另一方面是监督检查卡点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从而使森林防火工作早宣传、早准备、早布署、早落实,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清明节期间,林政稽查大队根据林业局的安排重点对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段、主要路口严防死守;对进入林区的一切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检查,禁止一切火种进山,把火种控制在林区外围。4月4日在烈士墓陵园森林防火检查点堵卡期间还查获一起因吸烟引起的森林火灾案,对违法人给予警告外并处罚1000.00元的罚款。通过对16个卡点的轮番检查,增强了卡点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强化了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减轻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积极查出、查办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多土地少;农业产业结构单一,而烤烟产业又是我县的一个支柱产业,经过多年耕作,农民认识到烤烟产业是他们主要经济来源。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就成为他们的一种固有模式。而在山区乱开乱挖、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就比较突出,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多栽烤烟,增加经济收入。

4月16日,当稽查大队接到局里面的任务,说路居镇红石岩村委会有少数群众在毁林开荒,林政稽查大队随即派出稽查人员到路居镇查明相关情况,通过查出,涉及开垦林地的农户共3家,经过稽查队员、村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做工作后,3户农户认识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开垦林地是一种违法行为,把植被破坏后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极为不利,以后再以不会做这种影响子孙后代的事情了。最后林政稽查人员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5月6日―20日,林政稽查大队接到分管领导的电话,说是前卫镇业家山村委会云峰村有部分群众在擅自开垦林地,林政稽查大队随即派出稽查人员到云峰村调查了解,通过稽查人员的大量走访、摸底排查,查出涉林开垦林地的农户3户;林政稽查人员通过现场勘验、比对、核实后,分别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截至9月27日,共计罚款3455.00元。

通过与各乡(镇)、林业站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罚了一批涉林违法行为,使一些涉林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制止;极大的减少林区违法案件的发生。协助雄关乡处理偷砍盗伐行为2起,处理罚款5000.00元,并没收所有盗伐的林木。协助路居镇处理偷砍盗伐1起,处理罚款100.00元,没收所有木材。通过口头警告、处罚罚款等方式,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为维护林区的稳定,保护江川森林资源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林政稽查大队队员的执法身份不符,使队员思想不稳定,人心涣散,内部抵触情绪过大,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热情不高,很大程度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制约了队伍的建设、发展。

(二)、林政稽查队员文化参差不齐,加之多年来林政稽查大队队员安于现状,不想进取,又没有经过业务培训,对法律、法规等不熟悉,对新变化后的法律文书不撑握,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办案过程中暴露出业务不熟、办案质量不高等。

(三)、与林业局其它各科股室协调、配合不够。部门思想主义思想较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比较突出,对待一些工作不能全面,客观地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遇到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得不到相关科室的有力支持。

(四)、交通工具跟不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稽查大队灵活机动的反应应变能力;坐等工作、贻误时机,违背稽查大队所应具备的及时、灵活、机动特性。

(五)、林政稽查大队部分队员组织纪律松散,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较差,有事不请假,上下班迟到的现象比较突出;极少人上班来打个招呼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个人主义思想较重,在上班期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带来工作上拖拖沓沓,得不到及时上报。

三、2014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第二年;是认真落实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承前启后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2014年工作中,江川县林政稽查大队一定会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高昂的政治热情、更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求真务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队,与时俱进地迎接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使全队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思路和重点

在以后工作中,将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中心,带领队员进一步加大林政稽查力度,规范队员的执法行为,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1)、加大巡逻稽查力度,对木材流通、经营、销售领域进行监督稽查。确保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巩固凭证运输木材,依法采伐木材的良好林政管理局面。对非法经营、销售、加工、运输木材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查处。             

(2)、重点关注林地资源的管理,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而形成的擅自开垦林地案、改变林地用途案、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案、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恢复生产条件案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严肃查处。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林业执法队伍,做好林业综合工作的保障。因此,我队要求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深入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把执法的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既要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严厉打击林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等行政不作为现象;又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程序,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既不超越法律权限办案,也不办人情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案件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内容完备准确、文字规范、证据链关联。

(3)、加强稽查大队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道德品质和业务水平,调动队员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工作效率。

(4)、建立健全内务台账,狠抓痕迹管理工作。

(5)、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使稽查大队队员的分工协作与各科室集合起来,使之各尽其能、各有所长。最终达到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目的。

展望来年,林政稽查队将进一步克服困难,继续努力,发扬长处,开拓进取,以更好的姿态和更新的形象展示林政稽查队的风采,为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服务经济建设和树立林业形象再作贡献

 

 

 

 

江川县林政稽查大队

 

2013年9月29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林业局 发布人: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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